德阳市人民政府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1-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德阳市人民政府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四川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2〕3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转发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深刻把握《实施意见》的丰富内涵
《实施意见》的制定和出台,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问题的高度负责,是从全局和整体上推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规范性文件,必将对推进全市、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起到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实施意见》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实施方案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全面掌握《实施意见》各项创新举措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细化与《实施意见》相配套的制度性、政策性的措施或办法,修订完善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措施。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工作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进行目标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选拔任用、奖励惩戒和责任追究的依据,以考核奖励机制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密切结合、统筹做好各方面工作
各地要把学习贯彻《实施意见》与抓好年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尤其要与抓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加快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和重点项目,全力推动企业安全保障、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安全科技支撑、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应急救援、宣教培训等方面的建设。要在《实施意见》精神的指导下,认真总结今年工作的成败得失,统筹谋划明年工作的思路和对策,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更好地坚持和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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