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阳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0-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德阳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德阳市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七届三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9日
德阳市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确保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的基础上,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用地制度改革,努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不断激发农村经济社会活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重点抓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调整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改革试点工作。
到2017年,在明晰农村土地等各类财产的产权关系,建立规范有序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到2020年,在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基本实现“业兴、家富、村美、人和”的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目标。
三、主要工作
(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1.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2015年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市、县、乡三级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确权登记成果开发运用。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群工部、市委农工办、市委维稳办、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档案局、市法制办
2.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在总结广汉市试点经验基础上,2015年扩大试点范围,2017年部分县(市、区)部分乡(镇)完成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到2020年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面完成。
启动类别:先行试点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3.建立土地流转有形市场。积极推行土地委托代理、土地股份合作、土地信托、土地联耕联种等土地流转新形式。2014年,制定鼓励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探索建立流转价格评估机制,推广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开展流转信息收集发布、流转合同签订、法律政策咨询、流转登记备案等管理服务工作。按照村有信息员、乡(镇)有服务中心、县(市、区)有服务平台的要求,在什邡市开展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建设试点。2015年,在总结什邡市试点经验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到2017年在全市所有县(市、区)建立县级土地流转有形市场,积极探索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到2020年,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部建立包括农村承包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农民房屋产权和农村宅基地等农村产权的综合交易平台。
启动类别:先行试点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
4.开展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2014年完成在旌阳区的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并出台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办法和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启动市区范围内农民住房所有权确权颁证工作,其余县(市)先行试点,试点结束后在全市范围内推行。
启动类别:先行试点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5.抓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试点,盘活农户各类产权,依法通过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担保等方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2014年1月在广汉市选择2个村先行试点,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年底扩大试点村范围。力争2015年试点区内农民财产性收入占当年农民现金收入的比重达到15%以上。2017年在广汉市全面推开。2020年在各县(市、区)全面推进。
启动类别:先行试点
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6.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在乡(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受托管理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建设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村、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电算化和市、县、乡三级监管机构对农村集体“三资”的实时监控。在试点基础上,2014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7.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明确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建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原则上由工程产权所有者负担,财政给予适当补助。针对不同类型工程特点,实现群众化、专业化、社会化管理等多种管护模式。
启动类别:先行试点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8.建立“量价分离”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制。逐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制定以提高林农收入为核心目标的深化改革具体工作方案。
启动类别:先行试点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德阳银监分局
(二)用地制度改革
9.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通过挂钩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等措施把耕地中小块不连片的建设用地指标流转到城市周边,在城市周边建立新型城镇化新区,打造集中连片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逐步推动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积极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2015年完成宅基地管理制度研究和推行试点工作。
启动类别:先行试点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局
(三)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10.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权等农村产权折价入股组建资产管理公司或新型股份合作社,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2014年底前完成相关调研工作,2015年6月底前制定实施意见,并在全市选择部分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开展试点。
启动类别:先行试点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
11.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部门联合评定,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2014年制定出台德阳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规范示范社评定,把示范社作为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的重点,统筹安排对专合社的资金和项目扶持。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工商局
12.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农业产业化“排头兵”工程,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兴办形式多样的农业公司,鼓励农民自办农业公司,鼓励工商企业投入发展现代农业,尽快培育一批独立的农业经营法人实体。2015年市级及其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200家以上,2017年达到220家以上,2020年达到240家以上。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
13.鼓励发展家庭农场。按照自愿原则开展家庭农场注册登记,确认其市场主体资格。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在财政、金融、税收、保险等方面给予支持。2015年全市家庭农场达到100个以上,2017年达到200个以上,2020年达到300个以上。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
14.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做好广汉市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绵竹市和中江县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到2015年全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00人以上,2017年达到3000人以上。
启动类别:先行试点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15.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采取财政扶持、税费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服务,选择部分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
16.启动农村流通设施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提升工程,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2014年制定实施方案,2015年全面启动。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
(四)创新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机制
17.建立统筹协调的规划体系。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要求,以县为主统筹编制完善新村建设规划,实现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全覆盖。制定旧村落改造提升和传统村庄院落民居保护修复规划的指导意见,加大传统村庄院落保护修复力度,形成新建、改造、保护相结合的整体推进机制。制定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规划编制办法和技术导则。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扶贫移民办
18.健全分类指导工作机制。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按照宜聚则聚、宜散则散和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整村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治理空心村。加强山水田林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拓展“1+6”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功能,促进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着力建设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尊重自然、体现特色、保护文化的新型村庄。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扶贫移民办
19.加大产村相融机制创新力度。因地制宜选准选好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制定完善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新农村建设示范县与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重点县建设,提高产业发展扶贫资金比例,培育成规模、上档次、有市场的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循环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研究制定创新新农村建设产村相融机制的实施办法。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扶贫移民办
(五)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20.开展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整合,对现有财政支农资金市级管理制度进行清理,制定完善“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特大防汛抗旱”、“新农村建设示范片”等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供销社
21.在广汉市、什邡市、中江县所有村和其余县(市、区)部分村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改革试点,根据中央和省上安排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进。
启动类别:先行试点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22.完善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和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探索扶贫资金使用和监管新办法,推进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扶贫移民办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23.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推行以农村产权为抵(质)押的融资业务发展,2014年在什邡市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2015年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到2017年在全市所有县(市、区)推行。
启动类别:先行试点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金融办、人行德阳中心支行
24.抓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调整完善试点。2014年在广汉市按照“谁种粮谁受益”、“有种有补,无种无补”、“多种多补,少种少补”的办法开展试点。
启动类别:先行试点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农业局
四、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市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领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农业农村体制改革的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步实施,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二)形成合力。市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将根据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分阶段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牵头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逐个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时间表、路线图,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积极配合、全力协作、主动服务,真心实意地支持基层探索实践,妥善化解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优化改革环境。
(三)强化宣传。要广泛宣传农业农村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广泛发动和引导基层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上报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宣扬先进典型,为推进农业农村体制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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