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农业农村经济目标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农业农村经济目标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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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5-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农业农村经济目标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确保今年全市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将2014年农业农村经济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2014年农业农村经济目标
全市2014年农业农村经济主要目标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以上(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88万吨;全市推广秸秆禁烧工作;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发展壮大市级及其以上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91个,带动农户72万户;规模以上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主营收入(销售收入)413亿元;发展壮大农民合作组织1883个,带动农户73万户,新增和规范112个;恢复改善灌面34.55万亩,新增年节水能力3717.4万方,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数13.89万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3.2平方公里;全市营造林面积达到6.56万亩;顺利推进省、市、县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建设幸福美丽新村50个、新农村综合体12个,县级财政投入8000万元。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农村改革中有重大突破且在全市走在前列的县(市、区)可适当加分。
二、农业农村经济目标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二)评分办法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考核标准分值为总分100分。农村经济主要指标考核的基础数据以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未进入统计的以行业统计数据为准。
1.农民人均纯收入完成目标任务得25分。完成目标任务不足80%不得分;每超目标任务0.1%加1分,每低0.1%扣1分。
2.全年粮食产量达到188万吨,全面完成秸秆禁烧目标任务并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得10分。(考核以市农业局考核结果评分为准)
3.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完成考核目标任务得15分。获省“李冰杯”考核行业一、二等奖的分别加3分、1分。(考核以市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办公室的考核结果评分为准)
4.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和农民合作组织工作得20分。
(1)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提高一个百分点,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无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得5分,每超1%加1分,低1%扣1分;
(2)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和带动农户得5分,超10%加1分,低10%扣1分;
(3)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和带动农户得7分,超10%加1分,低10%扣1分,新增和规范农民合作组织超10%加1分,低10%扣1分;
(4)完成营造林面积得3分,超10%加1分,低10%扣1分。
5.西部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建设得10分。规模以上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主营收入(销售收入)完成任务得10分,超10%加1分,低10%扣1分。
6.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工作得20分。
(1)完成幸福美丽新村目标任务和建成新农村综合体1个以上得10分;
(2)完成投资额得10分。(以市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推进办公室考核结果为准)
三、考核和奖励办法
2014年市上将对县(市、区)和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和奖励,得分在100分以上且排位前三名为一等奖,后四名为二等奖;得分在100分以下的不予奖励。对市级涉农部门,也将根据其工作业绩,予以适当奖励。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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