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对甘君路实施第一阶段交通管制的通告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9-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对甘君路实施第一阶段交通管制的通告

甘府函〔2013〕185号

为确保甘君路路面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和过往车辆的有序通行,州人民政府决定在工程实施期间对该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路段

甘君路甘孜县拖坝乡一村至新龙县君坝大桥处。

二、管制时间

2013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

三、管制站设置

拖坝一村站、新龙县茹龙镇高山村站、新龙县茹龙镇至理塘方向三岔路站、新龙县和平乡站。

四、通行方式

(一)新龙县城至甘孜方向。

所有机动车辆每日05:00-07:00可通行,其余时间为管制时间,禁止通行。

(二)新龙县城至君坝大桥方向。

所有机动车辆每日05:00—07:00可通行,其余时间为管制时间,禁止通行。

(三)甘孜至新龙县城方向。

所有机动车辆每日17:30—18:30可通行,其余时间为管制时间,禁止通行。

(四)君坝大桥至新龙县城方向。

所有机动车辆每日18:00—次日00:00可通行,其余时间为管制时间,禁止通行。

五、违规处罚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因冲关造成自身车辆受损,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对损坏路面结构的,由损坏的驾驶员按损坏价值赔偿。

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发生违反本通告的行为,除驾驶员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外,还将按照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乘车公务人员的责任。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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