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马石梯油料有限公司土地过户的批复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马石梯油料有限公司土地过户的批复

广安府复[2015]10号

枣山园区管委会:

你委《关于马石梯油料有限公司土地过户事宜的请示》(广枣管〔2015〕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刘光华将其广市国用(2014)第08275号土地使用权证所属的42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马石梯油料有限公司。

二、注销广市国用(2014)第0827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双方缴清相关税费后,依法重新办理马石梯油料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三、接此批复后,及时与相关部门衔接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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