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意见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意见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好《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机械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7号)精神,提升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动农机工业发展,现结合广安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农机工业是农业生产现代化、机械化坚实的装备保障。加快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有利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农业装备水平,有利于农机工业结构调整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区设市以来,全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到2010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132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21%,农业机械原值7.05亿元。2010年,全市人均占有农业机械动力0.28千瓦,比全省人均占有农业机械0.36千瓦低0.08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也比全省的31.5%低10.5个百分点。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就业,农业劳动力季节性短缺矛盾日渐突出,广大农民对农机作业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对农机具的依赖越来越强,对农业机械性能和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现有的农业机械和农机工业已不能适应新时期农业发展,加快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迫在眉睫。

二、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目的,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五个结合”(农机与农艺相结合、农机与产业相结合、农机与新型农民培养相结合、农机与科研相结合、农机与项目相结合),积极探索具有丘陵地区特色的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之路,推动广安农机工业上规模、上档次,全面提升农机装备、作业、服务和制造水平,实现广安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新跨越。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广安农机总动力达到272万千瓦,农机工业产值5亿元,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0%,新建机耕道10000公里,新建提灌站150处、维修整治提灌站580处,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20000台套,培训农机化各类人才20000人次。建成“六个万亩”、“一个千亩”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基地(广安区万亩龙安柚产业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基地、岳池县万亩水稻全程机械化高产示范推广基地、岳池县万亩机电灌溉示范推广基地、武胜县万亩蚕桑产业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基地、邻水县万亩脐橙产业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基地、华蓥市万亩葡萄产业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基地,广安区千亩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基地)。加大与成渝农机企业、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力度,增强农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机械工业企业和其他行业加盟农机工业;积极引进和主动承接农机产业落户广安;支持农机企业研发适宜丘陵山区作业的小型机械;申报一批属于广安自主研制的农机产品。

三、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任务。

1.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水平。以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为抓手,促进农业机械总量持续增长。优先、均衡发展主要粮食、经济作物作业机械,鼓励引导农民使用小巧灵活的作业机械,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效率的老旧农机及机电提灌设施,提高机具配套率,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2.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以提高水稻、玉米、油菜等主要农作物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加强农机农艺结合,加大种植模式改革和品种改良力度,全面推进粮油生产机械化。以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为突破口,加快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步伐,以油菜、玉米直播与收获机械化技术推广示范,不断提高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突出抓好粮食生产重点县以及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粮油高产创建区等农业项目区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增强农业机械化对项目建设的支撑作用。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效益农业、畜禽水产养殖业等机械化,推进农业机械化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发展,由种植业向林、牧、渔等各个领域扩展,由产中环节向产前、产后延伸,逐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整体水平。

3.增强农业机械化服务能力。稳定基层农机推广队伍,完善农机推广服务体系,创新农机推广机制,提高农机示范推广能力。加大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技术和适合丘陵山区的中小型农业机械的推广力度,加大水稻育插秧、设施农业、节水灌溉、粮食烘干等重大农业机械技术的推广应用。建立丘陵山区马铃薯、油菜、玉米等不同作物的农业机械化示范区、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机装备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建立完善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农机协会为龙头,农机大户为主体,农机户为基础的农机服务体系,形成多层次、多功能、全方位的农机服务网络。大力开展农机跨区作业,引导农机作业范围和环节由单一机收向机耕、机插、机播和机械植保等多环节全方位拓展。创新农机服务模式,积极探索订单作业、承包服务、土地托管等服务方式,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建立完善农机作业、维修质量标准体系,规范农机作业、维修服务,大力发展农机维修网点,加快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建设。提高农机应用和保障水平。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认证工作,开展在用农机质量调查,完善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网络,强化农机生产、销售、维修、作业的市场监管。积极培育农机大户,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建立农机服务应急处置机制,增强农机抢收抢种、抗旱排涝等抗灾减灾能力。

4.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全面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健全农机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开展农机使用安全教育,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规范农机安全行政执法;探索农机安全联合执法模式,以农机安全监理机关为主体,交警、安监、交通、保险等相关部门积极协助配合,切实抓好农机安全的源头管理,提高农业机械上牌率、检审率和持证率。积极培育发展农机安全互助组织,强化农机安全管理网络建设,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监理装备水平和监管能力。大力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二)推进农机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1.积极发展适合广安农村生产条件的农机具。有针对性发展小巧灵活、一机多用的小型机械,重点发展耕作、灌溉、播种、植保、收获、加工等农业机械。

2.鼓励装备制造企业投资农机工业,新建或参股农机企业,促进广安现有农机工业企业改造升级。积极鼓励装备制造企业,特别是在交通运输机械生产、动力机械生产、泵阀生产等方面有技术、人才优势的企业投资农机工业,采取参股现有农机企业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或单独投资新建农机企业,从整体上提升广安农机工业水平。

3.着力培育优势产品。做强农机具生产和研发,鼓励和扶持其做大做强现有品牌和产品,搞好产品研发,增强企业持续竞争力。大力发展小型农副产品加工机械,鼓励小型农副产品加工机械企业产品上档升级,支持和引导企业组建联合集团,集聚发展,不断壮大。积极引导农机零配件小企业与大中型农机企业配套协作,支持小型零配件企业加快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的更新换代,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积极鼓励和支持已形成一定规模、其产品在国内已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申报进入国家农机补贴产品目录,不断扩大国内市场份额。

4.增强农机工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协作的产学研合作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和核心竞争力。结合广安实际,加强先进适用农机具研究和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技术设备开发,重点研发适合丘陵山区农业发展急需的农业机械与装备,在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中要充分考虑农作物品种、耕作制度和经营体系的需要,提高农机适用性。通过自主创新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鼓励农机企业争创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四川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等,支持农机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5.扩大农机工业的交流合作。通过与国内企业合资、合作生产等方式,积极引进国内先进技术,逐步降低高端产品市场依赖程度。加快动力机械、配套机具研发制造人才的引进,增加技术储备,提高农机产品开发、制造和管理水平。实施农机装备“走出去”战略,在稳定市内市场的同时,大力开拓市外、省外市场。

6.构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建立健全农机制造企业品牌营销网络、专业农机流通企业销售网络相结合的新型农机市场体系。实施农机流通服务品牌工程,优化市场布局,发展连锁经营,培育一批辐射面广、服务质量好的大型农机流通企业、品牌农机店和区域性农机市场,健全农机零配件供应网络,提高农机产品流通效率,方便农民购机。建立农机产品售后服务体系和信息服务平台,依托重点生产企业、专业流通企业建立售后服务中心,提高服务能力。完善农机产品“三包”制度,明确产品售后维修责任,规范服务程序,提高服务质量。

7.加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农机教育培训体系,采取灵活有效方式培养富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农机专业人才队伍,突破农机工业人才瓶颈制约。建立健全有利于加快各类农机人才成长的用人机制,推行技术参与分配的有效形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稳定企业人才队伍,为促进广安农机工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8.加强农机企业技术改造。鼓励农机企业加快技术改进步伐,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工艺装备水平。要充分考虑农机行业特点,出台技术改造方面的扶持政策,支持农机企业发展,对生产市场急需产品的农机企业,其技术改造项目要优先安排。

四、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区市县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每年新增的财政支农资金加大向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倾斜。建立农机新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奖励补贴制度,鼓励本地农机企业研发小巧灵活新机具;建立农机作业补贴激励机制,对在春耕、三夏、三秋作业的农业机械予以补贴,降低粮食、油菜、蔬菜生产成本;在中央和省农机购置补贴比例的基础上,实行累加补贴;加大农机专项资金投入,特别是机耕便民道和提灌设施改造项目的支持;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补助制度,市、县财政每年投入专项扶持资金对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机库建设、机具购置等给予扶持;建立农机教育培训补助制度,在“阳光培训工程”基础上,扩大范围,市财政每年帮助解决培训资金;建立农机示范基地、示范园区资金配套制度,对在中、省立项的示范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配套。

(二)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机工业、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户的信贷扶持力度。设立购置农机小额信贷,为农民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提供信贷支持。在保障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手续,积极开展农机抵押、质押贷款业务,推动农户联保、农户互保、农机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担保等多种信用担保方式担保贷款购买农机具。落实中小农机制造企业国家扶持发展的相关信贷政策,对符合产业政策和信贷条件的农机制造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农机流通设施建设给予信贷支持。

(三)加大税收等政策优惠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推进农业机械化的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有关规定,开展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农机专业合作社申办工商登记和年检,不收取证照工本费和年检(审)费。保障农业生产燃油优先供应,排水灌溉用电执行农业排灌电价政策;对农业机械科研开发和新产品制造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农机服务的收入给予税收优惠。按照现行规定对批发和零售的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加大农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加大对农村机耕便民道建设、提灌抗旱设施更新改造的投入力度。将机耕便民道、提灌抗旱设施建设纳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与规划内的项目同步实施,逐步构建“进组、入院、到田”的机耕便民道网络,改善农机作业、通行条件,恢复、新增农村机电灌溉面积,不断增强抗旱保栽能力。加大对农机安全监理、农机推广鉴定、机电提灌服务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增强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支持农机化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农机试验场地、示范基地、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场库棚建设。

(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政府要把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明确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制定各项配套政策,共同做好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发展农机工业工作。农机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做好技术推广、生产组织、安全监督以及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等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农机生产、销售、维修征用地以及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修建停放农机具的场库棚建设用地给予支持。发展改革部门要落实扶持农业机械、农机工业发展的基本建设投资。财政部门要保障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监管。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农机流通行业的指导,加快农机流通体系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保证农机跨区作业绿色通道畅通。科技部门要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科研开发的支持力度。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农机信贷、保险业务。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有关行业协会要当好政府与企业、农户的桥梁,充分发挥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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