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广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四届广安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广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根据《四川省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基本精神,为明确全市“十二五”人口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进一步促进人的自身均衡发展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建设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特编制《广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一五”时期,全市上下按照“科学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思路,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取得新的进展。一是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均控制在3.6‰左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5左右,有效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需求的压力。二是计划生育家庭持续受益。全市累计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达5万余人次,发放奖励扶助金4200余万元;核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1200余万元;救济帮扶计划生育家庭5万余户,提供帮扶资金3600万元。三是依法行政全面加强。认真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切实保障群众权益,未发生因执法或施术不当引发责任事故或群体性事件。四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5个县级服务站和44个乡镇中心服务站完成改造或新建,一批村级服务室相继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设施逐步装配更新,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得到加强,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口计生事业面临新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控制人口数量的压力仍然较大。由于育龄妇女人口规模较大,特别是政策性生育二孩的育龄人群增加,生育小高峰形成,人口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研究表明,我市育龄妇女人口在“十二五”期间保持在100万左右(见图1),未来五年年均出生人口保持在5万人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在5‰左右。到“十二五”期末,全市人口总量将达485万人左右。

图1:“十二五”期间全市常住育龄妇女人口规模变动(见附件)

二是人口结构性问题凸显。全市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远低于全国、全省水平,人口总体素质与发展的需要还不相适应;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庞大,就业压力沉重(见表一);

表一:“十二五”期间全市劳动年龄人口规模变动趋势

单位:人、%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

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规模27312052741781275063627332142722636

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73.2772.9672.5671.4070.40

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给社会和谐带来隐患;老年人口比重大、增长快,社会保障压力越来越大(见图2);人口流动迁移日益加剧,对公共资源配置构成巨大挑战。

图2:“十二五”期间全市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趋势图(见附件)

三是服务能力建设亟待加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技术结构以及服务机构设施和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需求严重不相适应。

总体看,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和全国一样,希望与困难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回顾“十一五”,展望“十二五”,按照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思路(坚持一条道路,推进两个统筹,强化三个注重,促进四个转变),紧密结合广安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实际,科学分析和把握“十二五”发展的优势和机遇:一是全市上下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认识提高;二是我市仍处于人力资源丰富、储蓄率较高的人口红利期;三是党和国家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战略方针的大力实施,这些都为推动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以人为本,稳定低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统筹资源环境,促进人力资源转化和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创新思路方法,提升服务能力,深化利益导向,依法综合治理,着力支撑保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权益需求和保障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协调处理好群众利益与政府政策目标之间的关系,更加注重利益引导,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更加注重宣传倡导,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2.坚持统筹兼顾。将人口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规划,综合决策,整体推进。在保持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统筹城乡、区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协调,确保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3.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模式和工作基础情况,遵循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因地制宜确定工作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4.坚持综合治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完善人口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经济社会政策的统筹协调,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解决人口问题,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新机制。

(三)发展目标。

稳定低生育水平,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控制在1.6左右,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年均分别控制在11‰和5‰左右,总人口控制在485万左右(见表二),出生人口性别比力争下降到110左右,出生缺陷发生率、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进一步降低,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科学规范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制定实施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引导人口合理分布,统筹城乡和区域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表二:广安市“十二五”人口计划

总人口

(万人)出生人口

(万人)人口自然

增长率(‰)

2011466.54.53.8

2012470.55.45.0

2013475.35.55.28

2014479.55.75.64

2015485.05.75.58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促进人口发展。

1.稳定低生育水平。一是加强宣传倡导。多形式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着力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核心内容和重大意义,注重舆论导向,严防社会炒作,营造良好氛围;按照“总体稳定、城乡统筹、逐步完善、平稳过渡”的原则,加强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口政策的统筹协调,逐步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政策衔接配套的机制。维护生育政策的相对稳定性、严肃性;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规划建设一批人口文化小区、中心及大院,实现人口文化与统筹城乡发展有机对接,形成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环境,增强广大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二是加强依法治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和违法人员责任追究数据库;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行政执法考核评估,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大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力度,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严肃处理违法生育;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突出抓好城镇社区、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和以流动人口为重要对象的重点人群的计划生育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生育秩序。三是加强指导督促。注重对人口大县、困难乡镇的分类指导,建立党政领导和人口计生干部联系制度,结对帮促,重点督促;继续实行计划生育后进乡镇挂牌管理制度;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各级党政目标、业务目标和部门履职目标,作为干部绩效考评内容,严格考核,逗硬追责,确保人口目标实现。

2.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一是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加强部门协作,积极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推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大力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加强婚前、孕前咨询指导。建立孕产妇健康状况监测系统,全面落实孕产妇住院分娩政策,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对未婚人群、流动人口和老年人口的生殖健康服务,扩大优质服务覆盖面,实现人人享有生殖健康的目标。积极开展人口早期教育,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健康人格教育,大力倡导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文明生产生活方式。二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偏高问题。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促进男女平等。全面推进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动态监测。制定和完善B超、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器械等管理制度,依法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人工终止妊娠、非法生产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器械和溺弃、残害女婴、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定与经济社会政策互相支撑的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体系。加快完善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无子女老人、独生子女父母和失去自理能力的高龄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和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建立以家庭为主导、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促进养老产业健康发展。四是促进劳动人口充分就业。坚持就业优先原则,建立政策明晰、运作规范、效果明显的就业导向、扶持政策体系和城乡一体化就业体制,努力增加就业容量,实现就业结构的改善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相协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制定优惠政策,营造创业环境,大力引进专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有序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到基层就业。强化就业培训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培训活动,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3.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一是统筹城乡和区域人口发展。统筹城乡人口发展政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平等共享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逐步消除人口迁移流动的制度障碍。坚持把人口规划与城镇规划、产业规划、就业规划有机结合,统筹人口分布与产业布局,实现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合理配置,着力增强城镇产业聚集能力和人口吸纳能力。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二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切实解决人口在就业、就医、定居、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使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建立以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现居住地与户籍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监测体系和服务网络,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建设进程。三是优化人口区域分布。根据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开发区和重点镇实施积极的人口迁入政策,鼓励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外来人口在开发区和重点镇定居落户,引导人口向资源承载力强、经济发展空间大的区域聚集,使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均衡发展。

(二)切实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纳入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加快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着力优化县和乡镇中心服务站,逐步推进村级服务室示范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5个县级服务站和重点乡镇中心服务站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建成规范化村级计生服务室100个,加紧装备更新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服务所必需的车辆、诊疗和信息服务管理等设备,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科学规范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和技术服务质量安全体系,着力打造以县级服务站为龙头、乡级服务站为骨干,村级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基层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平台。

2.推进服务提质提速。以创建“国优”、“省优”为平台,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念,贯彻“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坚持主动服务、跟踪服务、全程服务。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生殖道感染干预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程,逐步推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根据群众需求不断拓展服务领域,积极推进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建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便捷、高效的避孕药具配送系统和监控系统,完善药具随访制度,提高避孕节育措施及时有效率,降低非意愿妊娠和节育手术并发症、药具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

3.加快职业化建设步伐。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畅通职称晋升与资格认定和执业注册的渠道,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评制度,探索建立人口计生系统技术人员相关专业职称序列和考核评审、职称晋升的有效机制,推进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特征、以家庭为中心、以育龄群众为主要对象的高素质职业化的人口计生网络队伍建设。完善人员准入、考核奖惩、人事分配、在职培养和人员保障等相关制度,县乡服务机构新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采取聘用、交流、合作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吸收和利用必要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认真落实西部地区县乡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进修实习计划,大力开展“科技练兵”活动,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专门研究机构的作用,为人口计生系统学历教育、在职培训、职业化建设提供支持。

(三)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1.落实和完善现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全面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逐步扩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覆盖面,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奖扶对象年龄增长同步的正常增长机制。推动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退休)奖励制度。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政策,完善城镇职工基本生育保险制度。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和“幸福工程”等社会公益项目。

2.探索建立惠及计划生育家庭的政策措施。围绕计划生育家庭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养老保障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探索建立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农村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以及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手术保险等制度。完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免费治疗制度。建立农村妇女妇科疾病定期免费检查制度。实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免费再生育服务制度。

3.积极推动有关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公共政策的衔接。加大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的支持力度。支持社会组织帮扶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加大对老年人家庭、残病人家庭、留守家庭、受灾家庭等困难家庭的支持力度。加强综合协调,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就业培训、集体收入分配、林权制度改革、扶贫开发、征地补偿、社会救助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惠。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

(四)加快建立实施人口发展战略的支持系统。

1.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根据国、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推进“三次创业”、建设实力、开放、和谐、效能广安的要求,依托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广安市2010—2030年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对适度人口规模、人口发展态势、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重大课题进行研究,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深化西部大开发和推进“三次创业”、加快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提供人口问题参考和基础性支撑。

2.建立人口工作综合决策和统筹协调机制。完善适应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要求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加强人口问题的统筹协调,建立人口政策协调制度,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出台之前,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综合评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政策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3.建立全员人员统筹管理监测体系。以开展国家“金人工程”试点示范项目为载体,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进程。建立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构建人口发展综合决策支持系统和监测评估体系。探索人口基础信息采集队伍职业化路径,优化人口基础信息采集手段和方法,建立动态采集和更新机制,适时监测和评估人口发展状况。搭建与公安、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间的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人口基础信息互联互通和及时更新,全面把握人口变动和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加强人口基础信息研发利用,科学预测人口发展趋势,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加强人口综合服务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机制、协调机制、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坚持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提到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议事日程,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改善民生总体部署。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实行人口发展综合决策、综合协调、综合治理,把领导干部落实人口发展目标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和选拔奖惩的重要内容,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坚持目标管理制度,加强对区市县政府的目标考核,改进考核评估机制,完善考核评估方法,对完不成工作目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失职的严肃追责。依法落实各相关部门人口计生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垂直负责体系和横向协作配合机制,形成优势互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投入保障机制,将人口计生投入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优先安排的领域,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扶助政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人口计生经常性工作等经费的落实,体现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十二五”期间,人口计生财政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完善财政投入分级负担比例,实现事权与财权的匹配。完善绩效挂钩、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加大对贫困地方人口计生事业的资金扶持力度。

(三)加强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在农村综合改革和城市区划调整中,进一步稳定机构队伍,拓展职能,每个乡镇必须保证有1名以上公务员专职从事人口计生工作,人口较多的乡镇和城区街道要适当增配。探索建立人口计生专门执法机构,稳定充实现有执法力量。深化人口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队伍人才结构,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人口计生队伍服务管理能力。加强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严格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四)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估。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十二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和参与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在制定和实施年度计划时,坚持以本规划作为基本依据。要把规划落实到具体项目上,通过规划引领项目,依靠项目促进规划的实施。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本规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十二五”中期和期末,由市人口计生委牵头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各级政府要定期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

附件下载:1.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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