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网站信息报送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广府办函〔2012〕133号
颁布日期:2012-05-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网站信息报送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的通知

广府办函〔2012〕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加强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广元部分、广元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县区、部门子网站建设,保障网站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全面性、准确性和一致性,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及时发布政府网站信息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市政府网站及县区、部门子网站栏目的有关要求,尽快完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广元部分和广元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县区、部门子网站的栏目充实、信息更新工作,及时发布应予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切实做好市政府网站信息保障工作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从2012年6月1日起,各单位要对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广元部分和广元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县区、部门子网站的内容进行自查,清理、更新过时信息,填补短缺信息,充实每日网站新闻信息,彻底解决信息滞后和栏目空挂等问题。今后,各单位凡可以对公众公布的信息,要确保在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广元部分和市政府网站及县区、部门子网站同步发布。

三、加强信息报送审核工作

各县区、部门要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管领导负责对本单位上报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凡涉密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部门信息上报和信息发布工作。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将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信息维护和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市政府信息发布和维护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检查通报结果作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依据。

四、市政府网站信息报送流程

(一)收集整理。各县区、部门针对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广元部分、市政府网站和县区、部门网站相应栏目,每日自行收集需要报送的新闻信息。

(二)审核。各县区、部门将需发布的新闻信息送请各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并通过。

(三)发布和报送。各县区、部门将单位领导审核通过的信息在县区、部门子网站上发布,并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非涉密信息填报综合平台审核员及录入人员操作说明》通过市政府非涉密信息填报综合平台上报。(上报信息务必填写各单位审核领导人姓名,务必按上报信息内容填写各选项。)

附件:1、广元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报送流程图

2、市政府办公室各科室信息报送标准化流程

3、广元市人民政府非涉密信息填报综合平台审核员及录入人员操作说明

http://www.cngy.gov.cn/ht/2012/5/136875.html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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