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凉山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凉山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2-02-27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凉山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凉府函〔2012〕24号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凉山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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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2-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凉山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凉府函〔2012〕2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全州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不辱使命,勤奋努力,圆满完成了我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各项工作任务,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调动全州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州人民政府决定:对西昌市北城街道办事处等200个先进集体、州人口计生委邓宗勤等50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全州各级统计部门、人口普查机构和统计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真抓实干,克难奋进,为推动我州普查和统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凉山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名单
2.凉山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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