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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合格单位的通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1-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合格单位的通报
凉府函〔2012〕2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2011年度州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合格单位复查工作,经各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初审、州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州委机关等778个单位继续保持了州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合格单位称号。经州政府研究决定,对保持州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合格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取消宁南县金沙江糖业公司等6个单位州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合格单位称号。希望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强管理,强化服务,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推动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再上新台阶。
附件:1.保持州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合格单位名单
2.取消州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合格单位名单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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