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凉山州十年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凉山州十年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中共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委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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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8-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凉山州十年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凉委〔2013〕204号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凉山彝族自治州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实施以来,全州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带领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开拓进取、苦干实干,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农村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圆满完成扶贫开发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州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十年扶贫开发工作中,全州涌现出一大批勇于吃苦、勤于工作、甘于奉献、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展示了各族人民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而团结奋斗的精神风貌。为激励先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进取精神和情系群众、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州委、州政府决定,授予布拖县扶贫移民局等60个单位“凉山州十年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马尔吉等100名同志“凉山州十年扶贫开发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为开创全州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全州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州第七次党代会、州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两手抓”、推进“双提升”、锁定“三级跳”、同步“奔小康”的奋斗目标,深入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按照《凉山彝族自治州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开拓奋进,打好新十年扶贫开发攻坚战,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附件:1.凉山州十年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凉山州十年扶贫开发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凉山州委
凉山州人民政府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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