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4〕20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加强公共机构用能管理,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现将《四川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川机管发〔2014〕49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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