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二季度县市和部门公文错情的通报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二季度县市和部门公文错情的通报

凉府办函〔2014〕17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二季度,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共向州政府报送请示、报告类公文939件,其中7件不符合规范要求(见附件),约占0.75%。现将公文错情通报如下。

附件:2014年二季度县市和部门公文错情一览表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9日

附件

2014年二季度县市和部门公文错情一览表

来文单位

文件标题

发文字号

错情原因

州发改委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研究设立特困民族自治州同步小康试验区座谈会有关情况报告》

凉发改西部〔2014〕304号

附件说明格式不规范。

州民宗委

《凉山州民宗委关于把临聘人员劳务经费纳入州本级财政预算供养的请示》

凉民宗委〔2014〕28号

标题排版不规范;签发人人名字体错误;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位置错误;成文日期与收文日期相距时间太长。

州民宗委

《凉山州民宗委关于设立寺观教堂维修经费的请示》

凉民宗委〔2014〕10号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位置错误;成文日期与收文日期相距时间太长。

州水务局

《关于解决山洪灾害防治州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的请求》

凉水〔2014〕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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