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

颁布单位: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

泸市府发[201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蔬菜产业是我市六大优势农业产业之一,发展蔬菜产业是满足城市居民消费需求、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全市蔬菜产业得到较快发展,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推进新时期“菜篮子”工程建设,切实提高种植效益和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价格合理的蔬菜产品,充分调动广大经营户的经营积极性,更好的实现农产品“产销对接”,特提出2013年蔬菜产业发展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保障市场供应和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以提高效益为核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加速实现蔬菜产业的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种植,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新格局,使蔬菜产业成为我市农村经济的重点产业。

(二)目标任务。全市蔬菜播种面积达到90万亩,产量180万吨,产值30亿元。

以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为核心建设主城区保障性蔬菜供应基地,以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山区为重点建设错季特色菜基地,保障市场供应;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也要按本地城区需求建设保障性蔬菜供应基地。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生产保障能力

认真按照《泸州市2011—2020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强力推进蔬菜基地建设,按照棚、渠、路、水、电配套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降低自然灾害的成灾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民的经营收入。并抓好有机绿色蔬菜基地建设、申报工作,提高蔬菜生产技术水平。

三、强化加工营销体系建设,推进产业化经营

(一)培植蔬菜加工和流通企业。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开发蔬菜产品,支持现有蔬菜加工和流通企业通过联合、兼并、参股、收购等资本运作方式做大做强。积极推行“企业+基地+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支持蔬菜加工和流通企业建设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或以订单、合同方式带动蔬菜基地发展。支持企业申报省、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和扶持项目。支持企业加强名优品牌的策划、宣传和包装,大力发展蔬菜休闲食品,延长产业链,提高蔬菜产品附加值,提升蔬菜加工产品产量质量,扶持蔬菜产品进宾馆、超市等,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二)加强蔬菜专业合作社建设。强化蔬菜专业合作社建设,发挥其连结产销的带动作用。加强对蔬菜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支持其健全管理机制,开展信息传递、技术培训、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服务。

(三)加强“菜篮子”便民店建设。2013年在主城区的建设20个“菜篮子”便民店和购买3辆流动直销车,政府将采用以奖代补方式鼓励有经济实力、有社会责任感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等在主城区开设以经营蔬菜为主的“菜篮子”便民店和经营蔬菜直销车。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实施“菜篮子”便民店工程建设。

四、加大科技服务,提高科技水平和种植效益

(一)加大“三新”引进推广力度。加强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建设科技示范村,培养科技示范户和农民技术员。要加强地方优势品种的选育和推广,使全市蔬菜良种普及率达到95%以上。

(二)加强蔬菜技术服务指导。加快蔬菜实用技术的推广和普及,提高学习、传播、应用、推广蔬菜科技的积极性。各区县要充分发挥蔬菜技术人员的作用,组建蔬菜技术服务团,开展技术服务。加大蔬菜科技培训力度,使每户菜农都能掌握3-5种蔬菜生产实用技术。

(三)建立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整合蔬菜科研技术人才资源,集中科技力量做好科技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应用、技术培训、生产指导以及产品检验检测等服务工作。各区县应从财政资金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蔬菜技术服务,鼓励科技人员到蔬菜重点乡镇和专业村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承包和技术服务,逐步建立市县乡三级科技服务体系。

五、推行标准化生产,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一)推广蔬菜无害化、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强对蔬菜基地的环境保护,积极开展无公害蔬菜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使用“杀虫灯”、“性诱剂”“防虫网”“防虫板”等物理防治技术,在蔬菜基地内杜绝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和不合格蔬菜生产投入品。扩大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面积,加强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的实施工作。加强商品蔬菜的规格化、包装化、标识化管理,推进优质产品、知名品牌的生产销售,提高蔬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加强蔬菜检测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县乡三级蔬菜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重点蔬菜基地、主要蔬菜批发市场、超市生鲜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督管理。农业部门要会同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蔬菜质量监管,加大抽检和执法力度。要建立和规范蔬菜生产承诺制度和质量追溯制度,加快推进蔬菜市场准入制建设。要加大蔬菜基地保护和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活动,加强蔬菜生产投入品监管,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城镇居民消费安全。

六、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发展环境

(一)实行“菜篮子工程”行政首长负责制。区县政府要成立蔬菜产业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切实搞好蔬菜产业建设的组织、协调与督办工作。全面实行“菜篮子工程”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政府将蔬菜产业发展列入对区县政府农业农村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特别是江阳区要抓好以蔬菜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二)强化主管部门职能职责。区县政府要加强对蔬菜工作的领导,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市农业局要把保障城市蔬菜市场供应、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中心工作,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区县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能,加强蔬菜基地建设,提高科技服务水平,培植壮大加工流通企业,努力推进蔬菜产业发展。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财政从预算资金中安排蔬菜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对蔬菜品种引进、基地建设、品牌建设和蔬菜加工、营销企业等给予扶持。各区县也要从预算资金中安排蔬菜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对城镇供应专业蔬菜基地、特色蔬菜基地、加工流通企业等实行扶持。

(四)明确部门职责与联动。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蔬菜产业发展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金融机构要切实解决蔬菜生产、加工、流通主体融资难问题;农业、发改、科技部门要积极申报争取蔬菜产业发展项目;水务部门要加大蔬菜基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城管部门要保证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畅通,要对“菜篮子”便民店、流动车建设提供便利;国资委要对“菜篮子”便民店建设租用国有公房的,在租金上给予大力优惠;商务部门要做好产地批发市场、交易市场和超市对接工作;工商、税务、国土等部门要对从事蔬菜生产、加工、营销和服务的各类企业及合作组织、产销协会在登记、注册、纳税、用地等方面简化办事程序,按规定予以税费减免;农机部门要对蔬菜农机具推广和购机给予补贴;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指导蔬菜标准化生产和企业质量标准管理;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为全市蔬菜产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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