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泸州年鉴(2016)》编纂出版工作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泸州年鉴(2016)》编纂出版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泸市府办函[2015]231号 |
|---|---|
| 颁布日期:2015-12-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泸州年鉴(2016)》编纂出版工作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5]2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编纂《泸州年鉴(2016)》,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泸州年鉴(2016)》编纂出版工作由市地方志暨《泸州年鉴》编纂委员会领导,市地方志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二、编纂范围
《泸州年鉴(2016)》记述地域范围包括泸州市现辖三区四县,以城市为记述重点。记述时限1年,《泸州年鉴(2016)》收集编写2015年的资料和信息。
三、编纂内容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握时代特征,突出地方特色,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载2015年度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各项事业的发展现状,真实地反映泸州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貌和各项事业发展现状,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四、篇目及分工
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泸州年鉴》是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地方综合年鉴”,是一部时效性强、具有年度公报性质的市情政书,是记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市情的重要载体,也是宣传泸州的重要文化产品。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鉴的撰稿工作,根据编纂篇目要求,认真落实编写任务;要安排政治和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文字水平过硬的人员参与编纂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撰稿任务。
(二)实事求是,注重质量。各撰稿单位和撰稿人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创新内容、落实专题、体现亮点。要坚持实事求是,以科学、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待年鉴撰稿工作。撰写文稿要注意把握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工作的全局,力求做到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地、本部门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年度发生的大事、要事、新事。文稿以概况加条目的体例行文,着重记述事实。要避免空话、套话和总结报告式文稿。根据本部门、地区、本单位的行政职能、工作性质将2015年主要工作分门别类、列出条目进行记述,并在记述过程中尽量进行量化、数字化。条目由条头、内文2部分构成,一事一条,除综述(概述)性条目外,每条一般不超过300字,均以第三人称撰写。记述使用语体文,文字要精炼,文风要严谨、朴实。文稿要经单位领导审核把关,并在文末署上单位领导姓名和撰稿人姓名。
(三)严格审核,把好五关。各撰稿单位、撰稿人员要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好“五关”:一是把好政治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选编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大事要事,杜绝政治性差错。二是把好史实关,做到资料详实,内容精炼,文字规范,数据真实、准确,杜绝常识性差错。三是把好审稿关,坚持分管领导审稿制度,上报文稿须经单位领导签字。四是把好保密关,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制度,防止失密、泄密。五是把好出版关,做到精心编辑,精心校对,精心出版,全面提高年鉴质量。
(四)丰富内容,图文并茂。各撰稿单位要提供集中反映2015年度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和突出成就的图片。图片要主题突出、真实精彩、影像清晰、构图新颖、色彩明快。图片须附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齐全。
(五)明确时限,及时报送。文稿须用word文档A4纸单面打印并经领导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文档电子版、配文图片一并报送市志办(报送地址:市政府3号楼8楼市志办地情信息科,联系人:谭为、郑水英,联系电话:311535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稿件截稿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2016年9月完成编纂出版。
附件:1.《泸州年鉴(2016)》编纂篇目及分工
2.《泸州年鉴(2016)》图片资料报送表
http://www.luzhou.gov.cn/Item/133156.aspx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日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