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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12-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眉山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4〕70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眉山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集人:辜永忠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陈瑞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黄海波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郭子明市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
王怀轩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述清市民政局副局长、市老龄办主任
覃建华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蜀骥市就业局局长
吴建清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刘天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组长
程军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梁小林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郝乾江市行政调解指导中心专职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及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订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各区县、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怀轩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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