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绵阳市城区防内涝应急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绵阳市城区防内涝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绵阳市城区防内涝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3日

绵阳市城区防内涝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绵阳市城区内涝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内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设立绵阳市城区防内涝应急抢险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绵阳城区内涝灾害应急抢险工作。涪城区、游仙区政府,高新区、科创区、经开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分别设立防内涝应急抢险分指挥部(以下简称分指挥部),服从市指挥部的指挥,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和本单位职责内的内涝灾害应急抢险工作;城区各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设立防内涝应急抢险队,社区和居民小区根据需要设立防内涝应急抢险队,服从所属地县级政辖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府分指挥部的指挥,负责本单位辖区内的内涝灾害应急抢险工作。

(一)市指挥部组成

市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市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住建工作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联系住建工作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市水务局局长、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市政府应急办主任担任。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由涪城区、游仙区政府,高新区、科创区、经开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市疾控中心、绵阳军分区司令部、武警绵阳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武警交通三支队、绵阳供电公司,电信、移动、联通绵阳分公司等组成。

(二)办事机构及职责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应急办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市政府联系住建工作副秘书长长兼任,副主任由市住建局、市政府应急办主任,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府应急办分管负责人副局长兼任,成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市指挥部办公室常态管理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较大、一般内涝灾害由市住建局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内涝灾害由市政府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

主要职责:

1、负责市指挥部的日常事务,负责与相关县市区、园区、科学城办事处和市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2、负责建立成员单位间内涝处置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雨情、汛情召开联席会议,分析评估城区内涝防治形势,落实指挥部议定的内涝防治及抢险工作安排,指导全市城市内涝防治工作;

3、负责城区内涝灾情的监测、分析、汇总工作,及时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制定应急抢险措施,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

4、督促检查城区防内涝抢险应急预案及准备工作的落实;

5、按照市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负责指导、组织排涝抢险工作,协调军地应急抢险力量;

6、经指挥部批准,通报、调整内涝灾情预警级别和响应等级。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涪城区、游仙区政府,高新区、科创区、经开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成立相应的城区防内涝应急指挥机构,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管理”原则,制定防内涝应急工作方预案,建立联系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在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市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本单位、本部门辖区内的内涝灾害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属地范围内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等场所的排水设施、应急电源、防水沙袋等抢险材料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属地范围内小区、社区排水设施维修疏浚工作,对地势低洼小区做好应急抽排水工作;负责属地范围内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重点部门的应急抢险工作;负责主体责任内城区桥梁巡查、守护和监管工作;负责主体责任内人防工事的防涝排涝抢险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组织修订《绵阳市城区防内涝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实施城区内涝防治和抢险工作;负责城区市政公用区域内涝灾害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城区内涝灾害的监测和预警;负责主体责任内城区桥梁、道路、隧道的巡查、守护和监管;负责市政道路排水系统的清淤和清障疏通,确保各排涝泵站的正常运转;负责主体责任内各内涝灾害点的排涝除险和治理工作,指导协调在建项目防内涝抢险工作;负责城区内涝灾害应急抢险物资储备。指导检查各区(园区、科学城办事处)、科学城办事处内涝抢险和管渠清淤清障等工作。负责主体责任内内涝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城区交通秩序的组织指挥工作,利用城区视频监控系统,及时收集、监测主要路段积水和交通情况;灾害发生后,实施必要的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保障各级防汛指挥车辆、抢险车辆优先通行;确定车辆绕行线路等报市政府新闻办统一协调新闻媒体发布;负责城区治安稳定,适时派出警力配合做好城区内涝抢险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城区内河道、渠堰的清淤工作;根据排涝需要,科学调度城区河段闸坝,为排涝创造有利条件。

市国资委:协调在绵国有大中型企业做好内涝灾害防范及抢险救灾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组织供电、通讯等部门,做好城区内涝电力、通讯抢险和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按规定落实内涝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主体责任内城区桥梁的巡查、守护与监管、排涝应急处置和抢通、保通工作;负责城区抢险救灾交通运输保障,根据内涝灾情对公交线路进行临时调整,确保城市公共交通畅通。

市民政局:负责灾后对受灾群众实施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市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护工作;指挥城区各医疗机构的防涝排险。

市环保局:负责城区江重点河段、饮用水源地等区域水质监测,及时协调处置环境事件。

市城管执法局:按要求在城区户外LED显示屏发布相关预警信息;负责城区道路清洁工作,及时清除路面收水口杂物。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内涝点的排涝除险;负责保障排涝除险期间的城市路灯照明和应急照明;负责内涝灾情过后城市道路路面清淤保洁工作。

市气象局: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市人防办:负责直管人防工事的防涝排涝抢险工作,确保内涝地段人防工事的安全,负责直管人防工事居民、商家的疏散工作;负责指导协调非直管人防工事的内涝防治和抢险工作。

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城区特别重大、重大内涝灾害应急抢险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城区内涝灾害应急抢险综合协调工作;联系、协调驻绵解放军、武警部队及社会力量和装备,做好应急抢险增援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通过电视、广播电台、网络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城区内涝灾害预警预报、内涝情况、交通情况及车辆绕行线路等信息,做好内涝灾情及抢险救灾宣传工作。

市疾控中心:负责涝情处置后的卫生防疫、消毒等工作。

绵阳军分区司令部:负责在必要情况下,组织、动员驻绵军警、民兵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武警绵阳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武警交通三支队:根据市指挥部的指令,组织武警、消防官兵和设施装备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绵阳供电公司:负责城区电力抢险保通工作,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各排涝泵站应急电力保障。

电信、移动、联通绵阳分公司:负责城区及周边通讯保障工作,及时抢修抢通通讯设施设备。

其它有关市级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全力配合做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四)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市指挥部下设8个应急工作组:

1、监测预警组

组长单位:市气象局

成员单位:市水务局、市水文局、市河道管理局

主要职责:负责雨情、水情、汛情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分析态势,发布预警信息,向市指挥部上报相关情况。

2、预防处置组

组长单位:市住建局

成员单位:市人防办、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河道管理局

主要职责:负责建立城区内涝灾害点档案,制定完善防治措施和工作预案;清理和维护城区河道、排水管网及窨井盖等防涝设施,加强地下通道、人防工事防洪排涝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负责城区江重点河段、饮用水源地等区域水质监测;根据雨情、水位和排涝需要,及时调度河道闸门;及时预警并组织协同相关部门科学处置内涝险情。

3、综合协调组

组长单位:市政府应急办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绵阳供电公司、绵阳军分区司令部、武警绵阳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武警交通三支队

主要职责:负责城区内涝灾害处置的综合协调,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及时疏散转移低洼处及受威胁群众;协调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分赴重点内涝险段开展排涝抢险作业;联系、协调部队、武警及社会力量和装备,做好应急抢险增援工作;内涝险情排除后,及时对内涝点及周边进行清淤保洁。

4、交通保障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内涝灾害交通管控工作预案,及时收集、监测主要路段水浸及交通情况;灾害发生后,安排交警及时到现场指挥,在内涝点相应路段提前设置警示标志牌,实施必要的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实施远程控制和交通分流,保障各级防汛指挥车辆、抢险车辆优先通行,确定车辆绕行线路等报市政府新闻办统一协调新闻媒体发布;同时负责城区抢险救灾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任务,根据灾情进行公交线路调整,确保城市公共交通畅通。

5、新闻宣传组

组长单位:市政府新闻办

成员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广播电视台、绵阳日报、绵阳晚报

主要职责:负责通过广播电视、电台、户外LED显示屏、报纸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发布内涝灾害预警预报、内涝点路况及绕行线路等信息,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6、医疗防疫组

组长单位:市卫生局

成员单位:市疾控中心

主要职责:制定内涝灾害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工作预案,负责医疗救护及涝情处置后各内涝点及周边卫生防疫、消毒等工作。

7、电力通信保障组

组长单位:市经信委

成员单位:绵阳供电公司、电信绵阳分公司、移动绵阳分公司、联通绵阳分公司

主要职责:负责防涝除险电力供应、通讯保障工作。

8、后勤保障组

组长单位:市住建局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抢险工具、物资、设备等储备工作;负责按规定落实内涝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二、预报和预警

(一)预警机制

市气象局实时监测降雨的动向和影响范围,提前48小时将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市指挥部,并实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天气信息。市指挥部接到预警信息后,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当城区出现持续降雨天气,市气象局应每2小时报告雨情;城区出现特大暴雨,市气象局应每1小时报告雨情并加密监测,为内涝灾害应急抢险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二)预警级别划分

按照降雨情况和影响范围,城区内涝险情预警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4个等级,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Ⅰ级(红色):城区3小时降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20毫米/小时以上)可能持续;

Ⅱ级(橙色):城区3小时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20毫米/小时以上)可能持续;

Ⅲ级(黄色):城区6小时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10毫米/小时以上)可能持续;

Ⅳ级(蓝色):城区24小时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10毫米/小时以上)可能持续。

城区内涝预警级别的确认与市气象局发布的城区暴雨预警级别同步。当内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市防内涝应急抢险指挥部视具体情况,结束应急响应。

三、应急响应及处置措施

按照内涝灾害事件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级划分,内涝灾害事件的应急响应相应划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4个级别,由市城区防内涝应急抢险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内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一)特别重大内涝灾害应急响应(Ⅰ级响应)

1、由市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并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指挥长指令,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情况通报指挥部领导及各成员单位;指挥部领导及各应急工作组组长立即赶赴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市政府一楼),指挥长组织召开紧急会议,研判会商灾情,安排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涝情变化,做好预测预报;按监管责任主体及职责分工,对城区跨河桥梁按主体责任和职责分工进行全天候巡查值守;指挥部领导分赴一线现场指导排险工作,各应急工作组按照分工开展抢险工作;分指挥部同步启动Ⅰ级响应。

3、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城区内涝抢险工作,组织安排应急排水车、疏通车等及驾驶员、操作员到位待命;抢险人员揭开积水路段的雨水箅和雨水井盖,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值守;中心城区各泵站、闸门按指令启闭进行防洪排涝;桥梁值守人员对城区跨河桥梁进行全天候值守;及时对因降雨所导致的城区市政范围内道路塌方、树木倾斜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险情进行处置。

4、市城管执法局组织环卫工人全面上路工作,及时清除路面收水口杂物,保障排水畅通;及时抢修因降雨损毁的市政公用照明设施。

5、市公安局全面部署路面警力,各交警大队负责人到一线靠前指挥,组织交警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要节点进行交通指挥和路面管控;对涝情严重无法通行的区域,及时制定车辆绕行方案,设置醒目标志,提前提醒过往车辆分流;对进入城区的车辆采取限流,减轻城区交通压力;对重点桥梁进行巡查,禁止重型车辆通行。

6、市水务局根据排涝需要,结合河道水情,科学调度城区河段闸坝,为排涝创造有利条件。

7、市交通运输局对责任内的桥梁做好排水工作和值守工作,协调公交公司根据灾情进行公交线路调整。

8、市政府新闻办及时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和相关单位通过广播电台、电视、网络、户外LED等,不间断向社会公众实时播报内涝灾情、道路通行情况、车辆绕行等信息。

9、市经信委组织绵阳供电公司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全力保障城区电力、通讯畅通,及时提供应急发电、通讯设备。

10、市人防办及时疏散直管人防工事内群众,全力做好防涝排涝抢险工作,确保内涝地段直管人防工事的安全。

11、市卫生局组织城区各医疗机构及时救治伤病人员。

12、市环保局加密监测城区江重点河段、饮用水源地等区域水质。

13、各分指挥部组织辖区内低洼地区和易涝点人员和财产转移;按照市指挥部统一部署全力开展抢险救灾。

13、14、绵阳军分区、武警绵阳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武警交通三支队组织武警官兵、消防官兵、民兵等救援力量,按市指挥部指令赴内涝重点区域全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145、险情排除后,由市指挥部指挥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二)重大内涝灾害应急响应(Ⅱ级响应)

1、由市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常务副指挥长指令,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情况通报指挥部领导及各成员单位;常务副指挥长组织召开紧急会议,研判会商灾情,安排部署救灾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相关情况;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涝情变化,做好预测预报;按监管责任主体及职责分工,对城区跨河桥梁按主体责任和职责分工进行巡查值守;指挥部领导分赴一线现场指导排险工作,各应急工作组按照分工开展抢险工作;各分指挥部同步启动Ⅱ级响应。

3、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城区内涝抢险工作,组织指挥应急排水车、疏通车等及驾驶员、操作员到位待命;抢险人员揭开积水路段的雨水箅和雨水井盖,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人员值守;中心城区各泵站、闸门按指令启闭进行防洪排涝;桥梁值守人员到岗值守;对因降雨所导致的城区市政范围内道路塌方、树木倾斜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险情进行处置。

4、市城管执法局组织环卫工人清除路面收水口杂物,保障排水畅通;抢修因降雨损毁的市政公用照明设施。

5、市公安局部署路面警力,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要节点进行交通指挥和路面管控;对涝情严重无法通行的区域,及时制定车辆绕行方案,设置醒目标志,提前提醒过往车辆分流。

6、市水务局根据排涝需要,结合河道水情,科学调度城区河段闸坝,为排涝创造有利条件。

7、市交通运输局对责任内的桥梁做好排水工作和值守工作;协调公汽公司根据灾情进行公交线路调整。

8、市政府新闻办及时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和相关单位通过广播电台、电视、网络、户外LED等,每5分钟向社会公众播报内涝灾情、道路通行情况、车辆绕行改道方案等信息。

9、市经信委组织绵阳供电公司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全力保障城区电力、通讯畅通,及时提供应急发电、通讯设备。

10、市人防办全力做好直管人防工事的防涝排涝抢险工作,确保内涝地段人防工事的安全,及时疏散直管人防工事内群众。

11、市卫生局组织城区各医疗机构及时救治伤病人员。

12、市环保局加密监测城区江重点河段、饮用水源地等区域水质。

13、各分指挥部组织辖区内低洼地区和易涝点人员和财产转移;按照市指挥部统一部署全力开展抢险救灾。

14、13、险情排除后,由常务副指挥长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三)较大内涝灾害应急响应(Ⅲ级响应)

1、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Ⅲ级响应,并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情况通报指挥部领导及各成员单位,并组织召开会议,研判会商灾情,安排部署救灾工作;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涝情变化,做好预测预报;按监管责任主体及职责分工,对城区跨河桥梁按主体责任和职责分工进行巡查值守;各应急工作组按照分工开展抢险工作;各分指挥部同步启动Ⅲ级响应。

3、市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城区内涝抢险工作,合理安排调度,妥善处置险情。

4、各应急工作组按照各自分工做好抢险排涝工作。

5、各分指挥部妥善处置辖区内险情。

6、市公安局安排警力疏导城区交通。

7、险情排除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四)一般内涝灾情应急响应(Ⅳ级响应)

1、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响应,并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情况通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3、通知,市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城区内涝抢险工作,合理安排调度,妥善处置险情。

4、各工作组加强巡查和设备检修。

4、3、各应急工作组加强巡查和设备检修,按照分工立即开展排涝抢险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5、各分指挥部妥善处置辖区内险情。

6、险情排除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终止Ⅳ级响应。

四、联动机制

市城区防内涝应急抢险指挥部作为我市城区防汛排涝工作的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必须服从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并结合单位、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制订和完善本单位本部门防内涝应急抢险预案,成立相应的防内涝应急抢险分队。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各单位防内汛排涝应急抢险分队按照不同预警级别等级的应急响应实行备勤并依据单位、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制订和完善本单位本部门防汛排涝应急抢险方案,成立相应的防汛排涝应急抢险分队。。

市指挥部宣布进入应急响应以后,各成员单位在指定时间内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应急准备等相关情况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市住建局),并由指挥部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市指挥部。

各成员单位要依据本工作预案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制定部门防汛排涝应急抢险方案,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各单位防汛排涝应急抢险分队按照不同等级的应急响应实行备勤。

红色预警Ⅰ级响应:应急抢险分队全体人员值班备勤;

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应急抢险分队全体人员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并落实50%人员力量值班备勤;

黄色预警Ⅲ级响应:应急抢险分队全体人员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并落实25%人员力量值班备勤;

蓝色预警Ⅳ级响应:应急抢险分队全体人员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五、后期处置

重大内涝灾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后期处置工作:

(一)灾后救助

市民政部门应会同辖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对受灾群众实施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二)卫生防疫

卫生防疫部门应调配技术力量指导受灾群众开展家庭环境及饮用水消毒工作,对污染源及受污染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及时处置灾区传染病疫情,消除灾区重大传染隐患,防止传染病蔓延。各分指挥部应组织力量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三)物资补充

各单位要针对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防涝要求,及时补充到位;对临时征用的抢险救灾物资和装备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失或无法归还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适当补偿。

(四)工程修复

各相关单位应及时尽快对损毁的道路、桥梁、电力、通信、排水管网、路灯、窨井盖等工程和设施进行恢复。

(五)评估总结

特别重大、重大内涝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应急预案和抢险方案执行情况,分析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统计、汇总灾害造成的损失,并报市政府应急办住建局;市政府应急办住建局负责对应急抢险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市指挥部,同时抄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六)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在城区防内汛排涝和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在应急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造成损失的,以及延误、妨碍防内汛排涝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市政府应急办负责解释;根据预案执行和应急处置实际,适时组织修订。

(二)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地各部门应加强内涝防治知识的宣传,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和预案演练。

(三)本预案各成员单位于每年5月1日前,将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联络员的姓名、职务、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报送市指挥部办公室(0816-25371222260195),并抄送市政府应急办和市住建局(0816-2260195)备案;当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联络员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报告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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