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绵府办发〔2010〕40号
颁布日期:2010-06-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通知

绵府办发〔2010〕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办发〔2010〕18号)精神,加快我市农业综合开发步伐,提升开发层次和水平,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三个加快”总体部署和“巩固回升、加快发展”工作基调,落实“两个聚焦”,坚持“一基五化”的总体要求和“一核四带”的区域布局,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努力转化灾后重建成果,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推进新农村连片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和谐进步,推动农业农村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加快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提高耕地持续增产能力”的精神和农业发展“一基五化”的总体要求,围绕《四川省“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实施规划》新增有效灌面108万亩的目标任务,大规模开展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集中连片治理,推进粮食核心产区建设。按照“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标准,突出改善水利设施条件,综合运用工程技术、现代科技、农耕农艺等有效措施,将治水、修路、培肥地力有机结合,推进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把项目区中低产田建设成为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提高耕地持续增产能力,增强项目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农业。在争取国家、省项目支持的同时,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加快培育特色优势主导产业。

按照《绵阳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围绕“一核四带”的区域布局,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培育特色优势主导产业,重点支持生猪、蔬菜、高芥酸油菜、林竹、种子五大产业基地建设,统一规划、重点突破,打造沿线、沿江优势特色产业跨区域发展的带状产业经济,形成若干特色鲜明、规模集中的专业发展区。着力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加快推进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现代农业种植养殖基地建设步伐。巩固发展小家禽、奶牛、蚕桑、茶叶、水产五大支柱产业。培育扶持麦冬、附子、米枣、魔芋、天麻五大特色农产品。

(三)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坚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思路,在建基地、育龙头、深加工、接市场、带农户等环节上下功夫,实现经营上水平。一是以基地建设促进主导产业连片发展,以规模树品牌、以规模强优势、以规模增效益。二是以基地建设促进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行为,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科技支撑,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产品档次和水平。三是以基地建设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推进农业机械化,大幅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四是以基地建设促进集约化经营,推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方式,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五是以基地建设促进品牌创建,提高市场竞争力。对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明显、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的重点龙头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引导龙头企业加强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带动周边区域原料基地发展。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四)大力推广农业科技。

围绕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重点支持良种良法的推广应用,搞好先进实用技术的组合配套,加强农民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科学种田水平,促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努力把项目区建设成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机具推广应用力度,大力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继续推进农业综合开发科技集中推广项目的实施,不断提升农业综合开发的科技贡献率。

(五)着力培育新农村建设示范片产业发展。

以省、市、县三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为切入点,围绕产业发展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着力培育现代畜牧业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打造新农村建设示范片现代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使产业发展成为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的强力支撑,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

(六)切实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支持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加强以小流域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综合治理。继续实施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项目。加强区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提高生态工程综合效益,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循环经济,推行“生态养殖+沼气+绿色种植”生产模式,支持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

(七)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

农业综合开发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实行竞争立项,择优选项。因此,各级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要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产业化经营项目的申报要求,抓好申报工作,力争获得中央和省级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切实推进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开发政策,创新开发机制。

一是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增长与任务相适应的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除了按照规定比例将配套资金列入预算、确保足额落实到位以外,要进一步加大地方项目安排的力度。要继续支持市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保持存量资金并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增长。要改革和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及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探索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信贷担保等多种扶持手段相结合的有效扶持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多渠道投入农业综合开发的积极性。同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要向新农村示范片聚集,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统筹城乡发展结合起来,与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结合起来,与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提升产业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的综合效益,成为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的生力军。

二是切实落实“两个聚焦”。要打破现有格局,资金安排向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项目布局向粮食主产区聚焦。要加大产粮大县的支持力度,支持粮食主产区做大做强粮食产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管理办法》加强开发县管理,加大考核力度,确保所有开发县不因工作不力被退出。

三是进一步统筹整合政策资源。要做加法、抓整合,形成聚集效应;做乘法、抓放大,形成杠杆效应。积极协调农业、水利、林业、畜牧、供销合作社等农口部门用好农业综合开发平台,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集中使用、投入稳定的优势,统筹各类资金整合投入,彰显农业综合开发“综合”的特点和作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支持统筹城乡发展,防止资金分散、多头立项、重复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项目与部门项目之间、中央项目和地方项目之间要统筹安排,形成优势互补,促进区域主导产业发展壮大。

四是创新助农增收机制。要强化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完善“合同订购”、“二次返利”、“生产要素入股”和“风险保障”等利益联结模式。积极支持农民专合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农民专合组织的作用,凡是有条件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要尽量通过以农民为主体的专合组织承担实施。对龙头企业的支持要注重带动规模化、标准化的产业基地建设,突出带动农民持续增收致富,强化带动效应。要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在良种繁育、精深加工、流通市场建设等关键环节和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加快发展步伐,发挥更大作用。

五是抓好农业综合开发两类项目结合。要紧紧围绕区域主导产业的发展需要,按照“依托龙头建基地、围绕基地扶龙头”的原则,统筹安排土地治理和产业化项目,将土地治理项目区的规划布局与区域主导产业、龙头企业的发展需要有机结合,使土地综合治理与开发利用相配套,把土地治理项目区建设成为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的示范区。

六是努力破解难点问题。要探索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维护的长效机制,保证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成果长期发挥效益。探索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具体实现形式,完善政策措施,逐步解决招投标、工程监理、自筹资金落实等农业综合开发实际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二)规范资金运行,强化项目管理。

一是强化资金监管。要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9号)的要求,坚持项目和资金统一管理,以资金投入确定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

二是规范资金运行。资金管理要实行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试行县级相关部门审核、县级财政复核报账制度;资金使用以审定的项目实施方案为准,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内容和标准执行,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三是强化项目管理。要根据当地农业总体规划制定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建立和不断完善项目库,采取竞争选项的方式优选项目。要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逐级筛选申报项目与相关职能部门筛选推荐项目结合起来,探索项目分级审查的新机制,保证项目选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要因地制宜地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坚持专家评审制、大宗材料政府采购制、项目计划调整变更审批制、项目竣工验收制、建后工程管护责任制,深入推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期督查制度,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制度,保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选准、建好,监管到位,发挥效益。

四是加强内外监督。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各个环节的透明度,强化政府、社会、中介机构等外部监督。以农民监督为核心,全面推广农民监理员制和竣工造价审计结算制。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实行年度审计和项目竣工审计。加强资金和项目绩效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与监测评价,实行奖优罚劣。各级农发办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

(三)加大领导力度,加强队伍建设。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农业综合开发放在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健全“政府负责、农发办牵头、部门配合打总体战”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机制,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农业综合开发的重大事项,全程参与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实施、检查、验收的各个环节,按各自的责权做好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各级政府要建立、稳定和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单独设置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按照编制充实人员力量,尽量减少人员频繁调整。各级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为农民服务的意识,正确处理权力和责任的关系,加强廉洁自律。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堵塞管理漏洞。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和项目公示、标识等,营造良好氛围,提升农业综合开发的影响力和美誉度。要加对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素质高、综合协调能力强、勤政为民、业务精湛的专业队伍,不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水平。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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