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自府办函〔2012〕93号
颁布日期:2012-08-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自府办函〔2012〕9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自贡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实施计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8日

自贡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实施计划(2011—2015年)

为确保落实《自贡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四川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川办函〔2012〕56号文印发)精神,结合自贡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为宗旨,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目标,努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可持续发展,为推进“两化”互动、建设“五个自贡”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市总人口控制在334.67万人以内,年均出生人口控制在3.9万人以内,年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7‰以内,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7‰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各年度人口计划详见附件1)。

上述目标中,总人口控制目标、人口出生控制目标为约束性目标,其他目标为预期性目标。我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完成约束性目标,力争实现预期性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

1.深化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全面建立起“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的长效机制。2012年贡井区、2013年沿滩区、2014年大安区、2015年自流井区和富顺县应分别建成省级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县。(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口计生委)

2.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努力增强广大群众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规范自由裁量权,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2012年荣县、2013年富顺县、2014年沿滩区和贡井区、2015年大安区和自流井区应分别建成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区县。(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口计生委、市政府法制办)

3.深入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搭建“政府主导、依法自治、民主管理、维权自律”的自治框架,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创建示范活动,扎实推进基层群众自治。2012年富顺县、2013年大安区、2014年自流井区应分别建成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区县。(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委)

4.不断推进人口文化建设。建立以区县人口文化中心为指导、乡镇人口文化中心为骨干、村级人口文化站(室)为网底、多形式群众文化场地相融合、全覆盖的人口文化宣传网络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年度任务详见附件2),群众对计划生育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人口计生委)

5.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保障机制,确保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能够满足工作的正常开展。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服务管理,建立双方协作、齐抓共管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积极开展区域联合执法和综合服务等活动,基本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委)

(二)实施计划生育惠民工程

1.落实和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落实农村长效节育措施对象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实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全覆盖。深化生育关怀行动,动员全社会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加强综合协调,推动计划生育政策与其他公共政策的衔接,鼓励探索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就业培训、集体收入分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流转、征地补偿、社会救助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双女户给予优先优惠,对计划生育家庭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和分配比例。(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市农牧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

2.深化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进一步拓展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内容,继续扩大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的覆盖面。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优势制定帮扶规划、建立帮扶基地、落实帮扶措施,力争在产业规模和效益上有新突破,增强计划生育家庭的持续发展能力。“十二五”期,每年新增“三结合”帮扶户1300户。(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三结合”帮扶部门)

3.积极探索计划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积极建立和完善独生子女家庭平安保险和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制度,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每年为农村家庭和城镇低保户家庭未成年独生子女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口计生委)

(三)深化优质服务

1.深入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配合和保障投入,深入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2012年大安区、2013年贡井区、2014年自流井区、2015年沿滩区应分别建成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2012年沿滩区、2014年富顺县应分别建成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口计生委)

2.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室)的基础设施建设。配齐和更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必需设备,满足技术服务的需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对全市村级服务室按照“五有”标准实施规范化建设。加强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改善服务条件和环境,方便育龄群众查环、查孕、查病。2012年,全市完成新、改(扩)建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12个,并根据工作需要逐年完善基层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和计生技术服务设备。(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

3.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县、乡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对下级服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大胆探索县、乡两级协调配合、共同发展的模式,县、乡两级共同管理乡级服务机构,形成县主管、乡协管的管理模式。服务能力较强的县级站可设立分站,乡级中心站带动普通乡级站共同发展。深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科学管理、事务公开、民主监督。(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委编办、市人口计生委)

4.推进优生和生殖健康促进行动。认真做好“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健康检查、均衡营养”6项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孕前健康宣传教育,结合孕前风险评估和病残儿医学鉴定,识别高危人群,开展孕前优生咨询指导。每年为育龄群众进行查环、查孕、查病100万人次以上。全面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2012年荣县和大安区、2013年富顺县应分别建成优生健康检查实验室。2012年大安区要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2013年其他区县全部开展此项工作。(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

5.做好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工作。加强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知识宣传普及。2014年,荣县建成国家级婴幼儿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实验示范县,大安区建成省级婴幼儿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实验示范区,自流井区建成市级婴幼儿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实验示范区。(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

(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1.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加强政策导向服务,努力开发部门资源和政策资源,协调相关部门,融合现有惠民政策,在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等方面向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着力构建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机制。加强孕产全程服务,及时掌握孕产、婴幼儿出生死亡等相关信息,防止女婴被遗弃和非正常死亡。(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妇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

2.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完善B超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孕情监测、孕产过程管理制度,完善执业资质认证和B超使用准入制度,对终止妊娠药品和促进排卵药品严格实行处方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及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每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1次打击“两非”行动。(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妇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

(五)建立人口发展决策支持机制

1.建立人口发展研究长效机制。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两化”互动、建设“五个自贡”的要求,组织开展人口发展与社会管理、公共资源配置、经济结构调整等课题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基础支撑。深入研究全市人口发展趋势及突出矛盾。完善人口预报、预警制度,及时发布人口安全预警信息。(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人口计生委)

2.建立人口工作综合决策和统筹协调机制。完善适应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要求的政策体系。建立人口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强化人口工作的综合决策。建立人口政策协调制度,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出台之前,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综合评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政策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人口计生委)

3.建立全员人口统筹管理监测体系。建立健全人口动态监测评估机制,探索建立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优化人口基础信息采集手段和方法,建立动态采集和更新机制,实时监测和评估人口发展状况。完善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搭建部门间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人口基础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更新。加强人口基础信息研发利用,为科学决策、加强人口服务管理提供数据支撑。2012年,荣县开展国家级人口信息采集新机制试点,自流井区、贡井区、富顺县开展省级人口信息采集新机制试点;2013年,大安区、沿滩区开展省级人口信息采集新机制试点。(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人口计生委)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财政投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投入保障机制,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优先安排,使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委)

(二)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队伍,每个乡镇在现有编制内配备1名以上公务员专职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员编制,合理配置县乡服务站技术人员,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具有执业医师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80%以上,业务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每个县级站至少有1名高级职称和3名以上中级职称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乡级中心站至少有2名以上临床执业医师,普通站有1名以上临床执业(助理)医师;新聘用的技术人员应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等执业资格,或具备申请相应执业资格的条件。加强人才培养,制定并实施职业化人才规划与培养制度。2012年起,每年培训基层技术服务人员500名。(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口计生委)

(三)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和部门沟通协调制度。定期召开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会议,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由人口计生部门牵头,每半年召集1次部门沟通协调会议,交流情况,总结经验,听取各相关部门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政策衔接、管理互通、信息共享,形成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细化工作任务,加大落实力度。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把“十二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各年度计划任务纳入本地区和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牵头单位负责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计划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强化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切实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严格考核奖惩。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口计生委、市目督办)

附件:1.自贡市“十二五”时期各年度人口发展计划表

2.自贡市“十二五”时期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年度计划表

附件1

自贡市“十二五”时期各年度人口发展计划表

项目

年份区出生人口(人)自然增长率(‰)符合政策生育率(%)

2011年小计357004.0988

2012年自流井区34002.1589

贡井区37004.5888

大安区48002.8588

沿滩区52005.1787

荣县74002.6288

富顺县134004.6487

小计379004.5888

2013年自流井区35002.589

贡井区39003.888

大安区52004.288

沿滩区53005.587

荣县76002.188

富顺县137004.887

小计392004.7688

2014年自流井区36002.589

贡井区41003.788

大安区53004.288

沿滩区54005.587

荣县79002.088

富顺县142004.687

小计405004.9588

2015年自流井区37002.589

贡井区41003.788

大安区55004.288

沿滩区56005.587

荣县81002.088

富顺县145004.687

小计415005.0388

附件2

项目

年份

地区人口文化中心(个)人口文化站室(个)人口文化村(个)人口文化农家乐(个)人口文化广场(个)

2011年小计61234201

2012年自流井区11531

贡井区1153

大安区1254

沿滩区1254

荣县1283

富顺县1283

小计61036201

2013年自流井区11531

贡井区11531

大安区1154

沿滩区1154

荣县241031

富顺县241031

小计81240204

2014年自流井区153

贡井区1153

大安区11541

沿滩区11541

荣县241031

富顺县241031

小计71240204

2015年自流井区123

贡井区153

大安区54

沿滩区84

荣县36153

富顺县36153

小计6145020

合计336020010010

自贡市“十二五”时期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年度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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