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自府办发〔2012〕15号
颁布日期:2012-03-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自府办发〔2012〕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自贡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自贡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决定》)、《四川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川办发〔2011〕60号文件印发)和《自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促进我市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自贡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1、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实现了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全市年均人口出生率2为7.64‰,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3为1.56‰,年均总和生育率4为1.29。出生人口性别比5平均为110.78,逐年趋于正常。新生婴儿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人口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围绕全省“百、千、万”工程建设人口文化宣传阵地,全市共建成人口文化小区8个、人口文化中心59个、人口文化大院660个。开展了新农村、新家庭人口文化宣传活动,建成新家庭文化屋63个。

(二)优质服务进一步深化。调整区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布局,实现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整合。完成了市计划生育指导所、6个区县计划生育指导站、31个计划生育中心站、66个计划生育普通站的改扩建;完善了1008个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的基本配置,形成了以区县站为龙头、中心站为骨干、普通站为基础、村服务室为网底、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荣县建成了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自流井、贡井、大安3个区建成了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沿滩区建成了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

(三)利益导向机制日益完善。实施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6,全市73046人得到了奖励扶助,发放奖励扶助资金4840万元;实施了农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工作和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试点推广工作,全市有9228人获得了扶助金,有3000名长效节育手术对象获得了一次性奖励。深化计划生育“三结合”7,对全市44000户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了帮扶,被帮扶对象家庭年增加收入20%以上。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有新发展。各区县相继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与省内外8个市(州)、20个县(市、区)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协作协议。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不断强化,流动人口信息反馈率达到90%以上。

(五)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建立。建成覆盖市、县(区)、乡(镇)三级人口信息网络,市、区县建立了政务公开网站,扩大了计划生育信息公开、监督范围,公安、民政、卫生、统计、教育等部门制定了信息共享制度,建立人口信息共享机制。

(六)保障机制更加有力。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财政投入逐年增长,将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了财政公共支出体系,经费投入达到了国家规定标准;培训生殖健康咨询师160人,开展了以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为目的的技术服务、信息化技能大练兵活动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知识、避孕药具知识竞赛活动。到2010年末,全市计划生育系统行政管理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达606人,行政管理人员中大学本科学历的达到了25.6%;技术人员中获高、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达29名,医学专业技术服务人员达229人,占技术人员总数的89.1%,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占技术服务人员总数的86.5%。

二、发展环境

“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也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人口和谐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战略机遇。

(一)发展机遇

1.从宏观看,《决定》为“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定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和目标。

2.从经济发展看,随着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进程的快速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加快实施,必将为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工作保障。

3.从人口政策看,随着生育政策的逐步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进一步扩面、群众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育观念将有新的转变。

4.从工作思路和方法看,各级各部门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不断转变工作思路,探索新的工作方法,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这些都将为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困难与挑战

“十二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进入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将面临一系列的新情况和新挑战,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特别是由于人口年龄结构、政策因素形成的生育高峰以及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存在的较大差距,低生育水平将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主要表现在:

1.出生人口高峰仍将持续。“十二五”时期是育龄妇女总量的高峰时期,育龄妇女年均总人数将达90.14万人,比“十一五”期年均增加0.1万人,其中:20—29岁生育旺盛期的育龄妇女将达到24.15万人,比“十一五”期年均增加0.5万人(见图1、图2)。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人群进入生育高峰,政策普及面将进一步扩大,人口出生将出现“双峰叠加”8现象,出生人口高峰期将进一步持续,出生人口峰值将进一步升高。

2.群众再生育意愿强烈。由于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生产力水平还不高,独生子女家庭承担风险的能力还较低,群众再生育的意愿强烈。

3.特惠政策与普惠政策不兼容。目前,国家的一些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不兼容,客观上不利于提高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4.人口老龄化9严重。全市65岁及以上的人口达到了34.9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0.7%。人口年龄严重老化,相应的社会保障不能全覆盖,将严重影响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

第二章规划方向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取向,坚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为宗旨,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目标,努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可持续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十二五”时期总体目标

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年均总和生育率控制在1.8左右,总人口控制在334.67万人以内,年均出生人口控制在3.9万人以内,年均人口出生率、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1.7‰和4.7‰以内(见表1),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

表1自贡市“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

年份总人口

(万人)出生人口(万人)出生率(‰)死亡人口(万人)死亡率(‰)自然增长率(‰)

2011328.273.5710.912.236.824.09

2012329.613.7911.522.286.944.58

2013331.123.9211.852.347.094.76

2014332.704.0512.202.417.254.95

2015334.344.1512.432.477.45.03

合计-19.48-11.73–

第三章主要任务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

(一)深化综合改革。按照“全面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项目管理,严格考核,注重实效”的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全面建立起“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的长效机制。到“十二五”期末,全市50%的区县建成省级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县。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加强培训和考核评估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自由裁量权,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维护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努力增强广大群众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三)深入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建立“两委负总责、专干抓落实、协会做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当主人”的农村自治模式,搭建“政府主导、依法自治、民主管理、维权自律”的自治框架,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创建示范活动,扎实推进基层群众自治。

(四)不断推进人口文化建设。规范建设人口文化阵地,形成以区县人口文化中心为指导、乡镇人口文化中心为骨干、村级人口文化站(室)为网底、多形式群众文化场地相融合、全覆盖的人口文化宣传网络和公共服务平台。在中心乡镇建成标准化人口文化中心33个,在普通乡镇建成标准化人口文化站(室)60个,建成突出人口和计划生育主题的人口文化村200个、人口文化农家乐100个、人口文化广场10个和一大批人口文化社区,大力发展人口文化大院、人口文化中心户、人口文化书屋等,使群众对计划生育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达95%以上。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表2自贡市“十二五”人口文化阵地建设规划

项目

区县人口文化中心(个)人口文化站室(个)人口文化村(个)人口文化农家乐(个)人口文化广场(个)

自流井区2520152

贡井区3525152

大安区3525201

沿滩区3530201

荣县122050152

富顺县102050152

合计336020010010

(五)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保障机制,确保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能够满足工作的正常开展。按照便民维权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落实便民服务措施,实现流动、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覆盖。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逐步建立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制度,基本实现动态管理。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服务管理,建立双方协作、齐抓共管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积极开展区域联合执法和综合服务等活动,基本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

二、实施计划生育惠民工程

(一)落实和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落实农村长效节育措施对象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实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全覆盖。深化生育关怀行动,动员全社会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加强综合协调,推动计划生育政策与其他公共政策的衔接,鼓励探索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就业培训、集体收入分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流转、征地补偿、社会救助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双女户给予优先优惠,对计划生育家庭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和分配比例。

(二)深化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进一步拓展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内容,继续扩大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的覆盖面。各级各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优势制定帮扶规划、建立帮扶基地,落实帮扶措施,力争在产业规模和效益上有新突破,增强计划生育家庭的持续发展能力。

(三)积极探索计划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积极建立和完善独生子女家庭平安保险和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制度。

三、深化优质服务

(一)深入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配合和保障投入,深入推进全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到“十二五”期末,全市所有区县创建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70%的区县创建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

(二)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室)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配齐和更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必需设备,满足技术服务的需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对全市村级服务室按照“五有”10标准实施规范化建设。整合社区计划生育与卫生资源,加强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改善服务条件和环境,方便育龄妇女查环、查孕、查病。规范计划生育服务站管理,做到依法服务、规范服务。

(三)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县、乡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对下级服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大胆探索县、乡两级协调配合、共同发展的模式,县、乡两级共同管理乡级服务机构,形成县主管、乡协管的管理模式。服务能力较强的县级站可设立分站,乡级中心站带动普通乡级站共同发展。深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科学管理、事务公开、民主监督。

(四)推进优生和生殖健康促进行动。采取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协作、专家支撑、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认真做好“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健康检查、均衡营养”6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1工作,力争建成3个优生健康检查实验室。积极开展孕前健康宣传教育,结合孕前风险评估和病残儿医学鉴定,识别高危人群,开展孕前优生咨询指导。增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内容,切实前移出生缺陷预防关口,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五)做好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12工作。加强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知识宣传普及,正确引导家长和早教机构,规范婴幼儿早教市场的管理。将荣县建成国家级婴幼儿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实验示范县,将大安区建成省级婴幼儿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实验示范区,在全市创建3个市级婴幼儿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实验示范区。

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一)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加强分类指导服务,重点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地区加强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加强政策导向服务,努力开发部门资源和政策资源,协调相关部门,融合现有惠民政策,在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等方面向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切实落实好现有的利益导向政策,着力构建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机制。加强孕产全程服务,及时掌握孕产、婴幼儿出生死亡等相关信息,防止女婴被遗弃和非正常死亡。

(二)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完善B超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孕情监测、孕产过程管理制度,完善执业资质认证和B超使用准入制度,对终止妊娠药品和促进排卵药品实行严格处方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及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

五、建立人口发展决策支持机制

(一)建立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长效机制。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组织开展人口发展与社会管理、公共资源配置、经济结构调整等重大课题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基础支撑。深入研究全市人口发展趋势及突出矛盾,制定出台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口发展指标体系和宏观调控政策。完善人口预报、预警制度,及时发布人口安全预警信息。

(二)建立人口工作综合决策和统筹协调机制。完善适应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要求的政策体系。建立人口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强化人口工作的综合决策。建立人口政策协调制度,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出台之前,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综合评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政策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三)建立全员人口统筹管理监测体系。建立健全人口动态监测评估机制,探索建立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优化人口基础信息采集手段和方法,建立动态采集和更新机制,实时监测和评估人口发展状况。完善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搭建部门间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人口基础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更新。加强人口基础信息研发利用,科学预测人口发展趋势,为科学决策、加强人口服务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与协调机制

(一)切实加强领导。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人口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及时解决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形成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二)完善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优势互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依法强化和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

二、强化保障机制

(一)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投入保障机制,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优先安排,使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各项奖励优惠政策、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本建设、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

(二)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为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每个乡镇在现有编制内配备1名以上公务员专职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按照确保功能正常发挥、工作正常开展、方便服务群众的原则,根据实有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员编制,合理配置县乡服务站技术人员;县级服务站具有执业医师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80%以上,业务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每个县级站至少有1名高级职称、3名以上中级职称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乡级中心站至少有2名以上临床执业医师,普通站有1名以上临床执业(助理)医师;新聘用的技术人员应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等执业资格,或具备申请相应执业资格的条件。加强人才培养,鼓励工作人员接受在职学历教育,健全完善继续教育制度,建立健全职称晋升体系,完善执业注册、专业职称考核、评审机制;建立县乡服务站技术人员定期到上级服务机构或医疗卫生单位进修制度,建立以职业教育为基础、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的终身教育网络,制定并实施职业化人才规划与培养制度,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统计分析、咨询服务、生殖医学检验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

三、建立完善规划监督评估机制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年度计划时,要坚持以本规划为基本依据,把规划落实到具体项目上,通过规划引领项目,依靠项目促进规划的实施。要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优质服务、利益导向、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项目实施等纳入评价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工程进行考核。在“十二五”中期和期末,由市人口计生委牵头对本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

名词注解:

1.低生育水平:低生育水平是相对而言的。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在当前的经济条件下,一般认为一对夫妇平均生育2.1个孩子,也就是总和生育率等于2.1时,就达到生育更替水平。生育水平在更替水平以下,称为低生育水平。

2.人口出生率:指一定时期、一定地域范围内,每千人中拥有的活婴数,反映的是出生强度或出生水平,用千分数表示。

3.人口自然增长率:指一定时期内人口自然增长数(出生人数减去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口数之比,通常以年为单位计算,用千分比来表示。

4.总和生育率:是由某年的分年龄组的生育率水平相加得出的,它反映的是当年35个不同年龄(从15岁到49岁)的育龄妇女总的生育水平。

5.人口性别比:指总人口中男女人口数的对比比例关系,表明当女性人口为100时所对应的男性人口数。出生婴儿性别比正常值一般为102~107。

6.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从2004年起,将农村人口中曾经生育子女,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1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后,由政府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7.三结合: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帮助公民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结合起来。

8.双峰叠加:指出生人口高峰与育龄妇女总量高峰同时出现的现象。

9.人口老龄化:是指人口中成年人或老年人的比例逐渐增加,儿童与青壮年的比例逐渐减少的过程。国际通行的标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超过10%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超过7%,即可看作是达到了人口老龄化。

10.“五有”:指有服务员、有服务室、有妇检床、有避孕药具箱、有计划生育科普宣传挂图。

11.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2010年起由国家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出资联合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主要是对符合政策怀孕的夫妇免费提供遗传优生咨询、优生健康检查和孕前优生指导。

12.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是指0—3岁阶段的婴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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