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酚醛泡沫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性能指标体系(暂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号:建科〔2012〕355号
颁布日期:2012-04-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发布《酚醛泡沫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性能指标体系(暂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酚醛泡沫保温板在我市外墙外保温工程中的应用,确保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我委组织天津市建材业协会编制了《酚醛泡沫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性能指标体系(暂行)》。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通过,现批准《酚醛泡沫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性能指标体系(暂行)》,自本文发布之日起执行。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指标体系,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建材业协会。

本指标体系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指标体系由天津市建材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附:酚醛泡沫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性能指标体系(暂行)

(http://www.tjcac.gov.cn/uploadnew/jzjnkjc/建科[2012]355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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