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地区农业局关于地区2011年春小麦指导性种植计划任务安排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0-11-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地区农业局关于地区2011年春小麦指导性种植计划任务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地区农业局提出的《地区2011年春小麦指导性种植计划任务安排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地区2011年春小麦指导性种植计划任务安排意见

(地区农业局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下达的2011年春小麦种植任务,发展粮食生产,维护地区粮食安全,现就地区2011年春小麦指导性种植计划任务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全面落实2011年春小麦种植任务

按照“区域平衡、自给有余”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县(市)2010年小麦种植面积、生产水平及2011年种植计划等因素,将自治区下达给我地区的30万亩春小麦种植任务具体分配如下:阿勒泰市3.5万亩、布尔津县1.9万亩、哈巴河县3.8万亩、吉木乃县4.5万亩、福海县1.8万亩、富蕴县5.5万亩、青河县9万亩。各县(市)要严格执行地区春小麦种植指导性计划,逐级分解,确保种植任务落实到村、农户、地块,不得盲目扩大种植面积。

二、严格执行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

粮食安全是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保障。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粮食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认识实现粮食稳定增产、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性,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推进地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执行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将粮食安全列入年终考核范围,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各项工作。

三、继续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业项目等资金向小麦主产乡、高产示范村倾斜,加强基地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在严格落实上级扶持小麦生产政策的基础上,各县(市)要继续配套完善优惠政策,加大对小麦种植户的政策、资金、项目的支持力度,提高小麦种植比较效益,切实维护好广大种粮户的利益。要继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积极引导种粮户参加农业政策性保险,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各级金融机构要继续增加粮食生产信贷,解决好种粮户贷款难题,推动粮食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提前做好粮食生产各项准备工作

各县(市)要根据地区的指导性计划,及早安排部署,提前做好测土配方施肥、农家肥积运、秋翻秋灌、农资储备、农机具更新等准备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优质小麦良种繁育计划,建立稳定的良种繁育基地,科学选择种植品种,不断优化小麦种植结构。农业、农机、科技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农闲时节,认真抓好良种配套、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精耕细作、节水灌溉等技术培训和服务工作,提高农牧民科学种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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