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州发改委关于自治州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批转州发改委关于自治州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巴政发[2013]77号 |
|---|---|
| 颁布日期:2013-09-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批转州发改委关于自治州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同意州发改委《关于自治州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意见》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对2013年度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负责部门要明确提出工作方案、时间进度和阶段性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改革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参与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主动配合,共同形成改革合力。州发改委要做好统筹安排,协调推进重点改革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将改革进展情况和重要问题报告州人民政府。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9日
关于自治州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着力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对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自治州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八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州第九次党代会和自治州党委九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加快重点领域改革,着力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释放改革的制度红利,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增强发展动力,力争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方面取得新突破,为全面推进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积极贡献。
二、着眼于统筹城乡发展,深化农村领域改革
(一)规范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按照“产权明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原则,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制度;继续推动征地制度改革,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严格征地程序,积极推行行之有效的安置方式,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继续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州农业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分别负责)
(二)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不变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转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成熟一家改制一家。加快和规范发展面向小微企业、三农的中小金融机构。大力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村镇银行等金融组织和金融机构发展,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确保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积极稳妥做好城镇化建设配套金融服务,完善城镇化社区金融服务功能。完善金融政策扶持体系,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大力发展各类商业性保险、担保等机构,为农村金融风险的分散化提供支持。(州金融办、财政局,中国银监会巴音郭楞监管分局、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分别负责)
(三)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关于推进自治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户籍管理规范化长效机制。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转移人口情况,进一步放宽小城镇落户限制,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州公安局负责)
(四)继续推进小城镇(市)发展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库尔勒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焉耆县七个星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在资金、政策和重大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探索城镇(市)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途径。继续推进自治区第二批发展改革试点城镇上户镇和若羌县发展改革工作,着力在推进发展规划创新、完善农民工公共服务、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健全政府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改革。(州发改委负责)
三、着眼于增强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促进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
(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按照“强基固本、控制风险、转型升级、保值增值、做强做优、科学发展”的原则,深化企业管理与改革,加快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实现国有企业增效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资监管,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者选聘、考核、奖惩和退出机制和外部董事选聘、评价机制。着力构建“统一制度、依法授权、分类监管、主辅有责”的国资监管大格局,逐步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和国资监管全履盖。(州国资委负责)
(六)不断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着力打破垄断,消除民间资本公平进入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领域平等竞争的限制性规定。落实和完善鼓励民间投资和支持微小企业创新创业的财税、金融政策措施,健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推进中小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稳步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确保1家、力争2家企业实现首次公开发行上市,2家企业在新疆股权交易所实现挂牌融资,1家企业完成企业私募债发行,力促3家企业完成股改,20家企业进入自治区百家成长性企业名单。(州金融办、经信委、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文体广播影视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中国银监会巴音郭楞监管分局、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分别负责)
四、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以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为重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和调整及时落实到位;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优化流程,提高效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探索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完善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平台建设,搭建全州绩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州、县市、乡镇(社区)三级联网,推进网上绩效考评工作。(州法制办、监察局分别负责)
(八)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原则,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规范州直和县市事业单位的机构级别、经费保障形式,逐步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普遍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制度,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积极开展县市政府机构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的评估工作。积极开展县市政府机构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的评估工作。(州委编办、州人社局分别负责)
(九)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按照“统一管理、分类指导、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较为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推进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采购,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长效机制;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建立政府债务评价指标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完善支出预算管理体制,积极促进财政支出的有效性和均衡性;深化非税收入改革,推进所有非税收入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继续推进公务卡改革工作,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州财政局、监察局分别负责)
(十)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方式。根据国家出台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方案,做好相关改革工作。大力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深化资源配置方式改革,着力完善土地、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市场配置机制。继续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促进土地合理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在博湖县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的招拍挂交易行为,不断完善招拍挂出让程序,尽快推进矿业权网上交易,确保矿业权交易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加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州委编办、州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分别负责)
五、着眼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境保护制度改革
(十一)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在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稳妥推进水价改革,按照“一次定价,分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工农业用水价格,全面调整水管单位、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价。积极推进落实水资源费改革政策,坚决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州、县市、乡三级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初步建立水资源管理和考核制度;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水资源费有偿使用制度;结合城市公共供水价格调整,尽快落实自治区对特色餐饮、宾馆饭店和农产品物流等部分鼓励发展行业的优惠政策;稳步推进各类用电同网同价工作,保持低电价优势;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部署,及时调整成品油价格,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州发改委、水利局分别负责)
(十二)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区域间环境治理联动和合作机制,落实环境质量考核、环境污染责任追究等制度,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途径。加强大气、水、农村(土壤)、城市噪音和生活垃圾等环境污染防治监管力度。严格环境准入要求,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能达标排放、不符合功能区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规定,加大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监管力度。(州环保局负责)
六、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化民生领域改革
(十三)不断完善促进就业政策措施。着力推动落实政府建设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新招用人员中新疆籍人员不少于70%,新疆籍高校毕业生不低于30%的规定,建立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促进毕业生特别是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考核机制。落实和完善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深化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全面落实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的扶持政策。整合职业培训资源,以订单、定向、定岗培训为主,强化“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农村、基层就业,引导“两后生”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有序转移就业。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继续实施“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切实解决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州人社局负责)
(十四)继续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加快解决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差距问题。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稳步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逐步解决一些行业企业职工工资过低的问题。(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分别负责)
(十五)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扩大以高风险单位和事业单位为重点的工伤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相关工伤待遇标准。健全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健全和落实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涨幅联动机制,切实保障特困群体基本生存权和人格尊严。健全保障房分配制度,有序推进公租房、廉租房并轨。(州人社局、卫生局、民政局分别负责)
七、着眼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推进社会领域改革
(十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继续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工作。完善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机制,加强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提高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教师待遇,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全面落实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健全各级政府教育经费分担机制,落实各项助学政策,确保困难家庭学生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州教育局负责)
(十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入实施“科技兴州”战略,加快实施科技援疆规划,着力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与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交流与合作,广泛吸引技术、资金、人才、信息、管理向我州产业聚集,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创业服务,引导科技、知识、资本、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聚集。(州科技局负责)
(十八)积极稳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优化促进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制度环境,研究制定文化产业相关优惠政策,促进自治州文化产业发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和保护工作;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各级公共文化机构提高服务效能、丰富和满足各族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建立完善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综合执法体系,探索建立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分级管理和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州文体广播影视局负责)
(十九)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完善社会办医政策,逐步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年内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对村医的专项补助,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待遇。建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体制机制,推进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继续抓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卫生监督执法方式,推行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州卫生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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