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治州201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关于开展自治州201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博州政办发电〔2015〕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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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0-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博州政办发电〔2015〕72号
关于开展自治州201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
为考核评估自治州201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切实做好迎接自治区年终考核各项准备工作,自治州将对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自治州201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方案》(博州党办发〔2015〕61号)落实情况。
党政线:重点考核党委、政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解决计划生育工作网络队伍建设和经费投入问题,落实“一票否决”制情况,严格控制违法多生育、开展社会抚养费征缴和人口计生统计数据“打假求实”专项整治情况。
业务线:重点考核人口计生部门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加强宣传倡导,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情况。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重点考核是否制定促进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措施、办法,是否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待和优惠等政策措施。
二、考核方式
党政指标考核采取听县(市)汇报、4个计生兼职委员单位座谈发言、查资料、倒查核实、督查等方式进行,随机抽取1-2个乡(镇、场、街道)进行考核;业务指标和群众服务工作指标考核采取平时工作督查调研、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对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采取专项考核方式进行。
三、考核组成员
考核组组长由自治州分管领导担任,考核组成员由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员组成。
四、日程安排
10月22日:阿拉山口市;
10月23日:温泉县;
10月27日:精河县;
10月28日:博乐市。
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县市考核联系人:乔艳芳,联系电话:2319682,13565509567;州人口计生兼职委员单位联系人:敬盛强,联系电话:2319686,13579596929)。
五、县市需要提交的资料
㈠党委政府出台并落实有利于计生工作的文件。
㈡因未完成计生任务而被否决或通报批评、处罚的单位、乡镇街道、村队社区的文件资料;因违法多生育被“双开”的个人处理的文件。
㈢8个兼职委员单位履职、办实事情况的材料。
㈣县(市)、所辖乡镇场、街道,2014年10月1日—2015年9月30日,出生比对的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以及出生比对分析报告。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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