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转发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博州政办发〔2010〕40号 |
|---|---|
| 颁布日期:2010-05-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转发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0〕4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自治州人口计生委《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五月五日
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
“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水平,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09〕193号),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的要求,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为核心,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机制和基层服务管理网络为基础,以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为保障,切实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奖励优惠政策,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协调配合。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局,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加强地区间的协作,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密切配合,共同承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责任;加强部门间协作,做到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统筹协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强化服务,规范管理。从完善相关政策、规范工作程序、统一服务标准入手,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能力,落实管理责任。针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现状,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
鼓励创新,积累经验。通过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示范点等工作,在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创新机制,探索先进服务管理工作模式,为推动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发展积累经验。
三、总体目标
按照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的要求,到2011年末,全州基本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机制,力争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位于自治区地(州、市)前列。具体实施步骤:
㈠2009年,基本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州内“一盘棋”格局,启动与区内“一盘棋”接轨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和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统一规范基层服务管理工作;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依托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服务管理工作平台(PADIS系统)和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录入、提交和反馈工作;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落实力度,实现基本覆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完善相关考核制度;积极推动与重点地区间的协作,使区域协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上有新突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绩效指标达到85%以上(以上工作目标已基本实现)。
㈡2010年,以社区、城乡结合部、分散居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整顿为重点。积极探索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模式,提高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能力。进一步完善区域协作制度,实现与区内“一盘棋”同步运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绩效指标达到90%以上。
㈢2011年,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新机制,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整体水平,基本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统一管理新体制,实现与全国“一盘棋”协调运行。
四、工作任务
㈠加强统筹管理,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⒈建立健全州、县、乡三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综治、发展改革、民宗、公安、民政、财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建设、工商等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面的作用,整合基层服务管理力量,构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
⒉按照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进一步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和措施,严格依法行政,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推动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⒊扎实推进基层服务管理网络建设。通过建立和完善服务机构、设立公益性岗位、建立协管员等制度,确保流动人口服务人员到位,满足工作需要。在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居住点、农贸市场、社区等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模式。
⒋加大经费投入。州、县(市)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标准确保达到流动人口现居住地户籍人均水平。
㈡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免费服务基本覆盖。
⒈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在流动人口聚居地和集中活动场所设立宣传品、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和自取箱,使流动人口能够便捷地获得国家免费提供的避孕药具和技术服务。
⒉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和帮扶奖励。
⒊探索建立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机制,规范、公开办事程序,减少工作环节,为流动人口免费办证、验证,提供周到、快捷的服务。
㈢实现资源共享,构建信息化工作平台。
⒈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纳入各县(市、口岸)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平台和新疆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建立全员流动人口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异地查询、跟踪监测。
⒉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基础信息采集、变更、汇总,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和统计信息,为宏观决策和服务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实现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动态管理。
㈣加强属地化管理,推进区域协作。
⒈按照“亲情化服务、市民化待遇、社会化管理、信息化支撑”的要求,强化现居住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责任,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实现均等服务。
⒉完善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的区域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协作内容,创新协作手段和方式,在加强流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同时,落实流出地的服务和管理责任。
⒊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基础知识,畅通指导、咨询和诉求渠道,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㈤实行“双向考核”,落实流入地、流出地责任。
⒈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加大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
⒉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考核评估指标体系,重点突出领导保障、机构人员、经费投入、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免费技术服务率及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等指标,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㈥强化引导,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点建设。
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点的培育和建设工作,以点带面,开拓创新,整体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制定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点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新方法、新途径,使示范点真正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五、组织保障
㈠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州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协调领导小组(见附件)。各县(市、口岸)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必要的保障,创造良好的环境。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各级兼职委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快构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公共平台,形成工作合力。
㈡健全服务管理机构,提高服务管理能力。充分发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作用,配好、配强工作人员,确保工作经费。加强专职(兼)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能力。充分利用社区服务管理网络,发挥社区对辖区单位的指导、管理、辐射功能,逐步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㈢完善考核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考核。抓好考核奖惩制度的落实,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协调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
协调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巴哈特•何德尔拜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穆赫塔尔•依米提自治州人口计生委主任
成员:董晔林自治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员、基层办主任
那木斯拉自治州综治办副主任
巴特加甫自治州发改委副主任、粮食局副局长阿不斯拉木自治州民宗委副主任
库然斯•木坦自治州民政局局长
郭丽艳自治州财政局纪检组长
王惠民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
拜合提亚尔自治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光勇自治州教育局纪委书记
高荣自治州卫生局副局长
刘季洲自治州建设局副局长
王雪平自治州人口计生委纪检组长
肖开提自治州工商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人口计生委,办公室主任由王雪平兼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相关工作方案的审定;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草拟相关工作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审批;负责做好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指导成员单位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项服务工作;负责督促检查相关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情况;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