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推进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意见的意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7-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推进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意见的意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自治州<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推进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意见的意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以下简称《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县市、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推进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区、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认真落实旅游产业发展各项重点工作,推动我州旅游产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要对照《分解方案》,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对旅游业总体发展目标、精品景区建设、机制创新等重点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并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州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各部门《分解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附:《自治州<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推进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意见的意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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