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吉州改进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第一阶段工作总结暨第二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昌州政办发 [2011]45号
颁布日期:2011-05-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昌吉州改进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第一阶段工作总结暨第二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

昌州政办发[2011]4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

现将《昌吉州改进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第一阶段工作总结暨第二阶段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对第一阶段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对照第二阶段工作安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昌吉州改进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第一阶段

工作总结暨第二阶段工作安排

为总结自治州改进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工作,全面推进第二阶段(自查整改)工作顺利进行,现对第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安排部署第二阶段工作。

一、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自2011年2月25日自治州改进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动员大会以来,全州上下紧紧围绕“提高效能抓落实,优化服务促发展”这一主题,以改进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为重点,以“群众满意、基层满意、企业满意”为目标,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展开、高强度推进,全州的作风效能建设初显成效。

(一)高位推动,精心安排。2月25日,州党委副书记、州长刘志勇在州十三届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全体会议上,就改进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3月1日,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董向军在自治州第一批九个重点评议单位改进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动员会上,就改进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州人民政府将改进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作为自治州的十项重点工作之一,并纳入综合目标进行考核。全州动员大会召开后,州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州政办、监察局、督查室、人事局以及各牵头单位认真研究,结合昌吉州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和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关于对州直第一批九个重点单位有关科室开展作风效能评议的方案》、《自治州改进机关作风和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自治州机关作风效能考评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推进该项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坚持从健全作风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入手,在州政府部门实施周工作日志制度,把政府各部门领导的主要精力集中在思考发展、谋划工作、狠抓落实、勤政优政上,为政府系统整体工作效能的提升找到了有效抓手。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把改进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召开动员会,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了全州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迅速在全州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的浓厚氛围,各县市、园区、各部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监督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改进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意义、目的、目标、任务以及好的做法。昌吉人民广播电台开设了“作风效能建设专题报道”栏目,播发稿件37篇;昌吉电视台开办了“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专栏,刊播稿件44篇;昌吉日报开设“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促进发展、服务人民”专栏,刊发稿件52篇;州效能办编印《作风效能建设信息专报》12期,及时向自治区效能办和州领导反映全州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动态。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通过宣传栏,展出活动图片、文字及学习心得体会,为活动造势。截止4月底,全州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上报作风效能信息284篇,被政府办作风效能信息专刊、州纪检监察信息快报采用112篇,向各类媒体投稿242篇,刊载作风效能建设稿件133篇。

(三)突出重点,典型带动。3月23日-24日,由州纪委监察局牵头,会同州督查室、人事局、国家统计局昌吉调查队组成四个评议小组,分赴全州七县市和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采用发放《公众评议表》、《征求意见表》的方式,对州直9个部门的17个重点科室进行公众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媒体公开。下发《整改建议书》,要求被评议单位针对评议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4月25-29日,对在公众评议中个别分项评议得分在60分以下的9个科室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就整改工作在昌吉电视台进行公开承诺,在全州引起强烈反响,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四)强化督查,严格问责。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州人民政府多次组成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现场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先后分四次对州发改委、经贸委等60个州直单位的内部管理、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周工作日志落实情况、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及落实情况、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对“自治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动员大会”和“自治州干部大会”的会风会纪进行了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个别单位落实制度不力、政务公开不规范、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看股票信息以及在会场打瞌睡、玩手机、在会场外聊天等问题,州效能办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通过第一阶段的安排部署和狠抓落实,各县市、园区、各部门的工作作风有了进一步改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注重把改进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工作与“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精神面貌、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进,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上网聊天、午间饮酒等现象明显减少,注重学习、钻研业务、勤勉工作、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已初步形成。

二是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明显提升。结合自身职能变管理为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主动公开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纪律、结果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得到了大多数办事群众的肯定。州国资委在机关推行“W3”(什么人、什么时间、完成什么工作)的目标任务管理模式,每周一次例会汇报和安排,每月一次集中点评和通报,每季度责任人进行一次报告,把限时办结制落实到了工作的各个环节,推动了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

三是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各县市、园区、各部门把项目工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项目建设,改进服务方式,压缩办理时限,创优发展环境。建立领导牵头抓项目工作机制,完善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加强项目对接跑办,跟踪服务落地项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呼图壁县为浩瀚集团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投资3个亿建设日处理3500吨番茄加工项目,各类报批手续在七日内全部办结,现已开工建设。5月8日,冀中能源、山西国际电力等大企业大集团在我州考察期间,对我州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给予了充分肯定。

自治州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县市重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效能不高。各县市的项目开工进展不平衡,重点项目、民生项目、援疆项目都存在没有按期开工的问题。木垒县重点项目开工率仅为33%;昌吉市、阜康市、木垒县和吉木萨尔县民生项目开工率均低于50%;木垒县和吉木萨尔县的援疆项目开工率仅为43%。二是个别单位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州直个别部门在制度执行上不够严格,工作纪律松散,脱岗缺位,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等现象仍有发生。州统计局一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在打电脑游戏;州地震局一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在网上看股票信息;州气象局一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买菜。三是个别县市和部门抓机关作风效能工作不到位,进展不平衡。有的单位领导周报告成了领导个人的工作动态,对本部门本行业的重点工作筹划落实不够,工作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

二、第二阶段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通过认真自查,扎实整改,促进“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把改进工作作风体现在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推进各项工作的效能中,全面完成2011年自治州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

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的任务抓自查整改:

-――围绕2011年确定的重点项目、民生项目、援疆项目、准东项目开工建设情况自查抓整改。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州人民政府确定的七项重点工作、自治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访、州(县)长信箱、新广和昌广行风热线以及效能投诉反映的问题诉求办理质效情况自查抓整改。

―――围绕州人民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和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意见》(昌州政发〔2011〕22号)中确定的八项内容及领导周工作日志落实情况自查抓整改。

(三)方法步骤

分以下两个步骤进行:

一是制定方案,进行自查(5月底之前)。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围绕三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制定自查整改阶段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内容、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在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改进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中的意见、建议的同时,重点围绕确定的三个方面的工作任务认真组织自查自纠。

1.围绕第一方面的主要任务,重点查项目报批、手续办理、招投标、开工建设、质量安全、资金落实等方面存在的效能问题。

2.围绕第二方面的主要任务,重点查任务是否细化,责任是否明确,责任单位履职是否到位,抓落实的措施是否有效,工作是否快速推进等;是否将各类议案、建议、提案及投诉件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办理并答复。

3.围绕第三方面的主要任务,重点查会风会纪和公务活动是否规范,“十个严禁”纪律是否落实,政务公开是否依法公开,制度建设是否健全完善并切实得到执行;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流程是否简化,时限是否压缩,手续齐全的是否“马上办”,是否建立绿色通道,办事效率群众是否满意等问题;执法自由裁量权是否细化规范、公告公示,是否有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服务态度有无改进,是否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衙门作风、不给好处不办事以及“吃、拿、卡、要”和以权谋私等问题。

二是认真整改,解决问题(6月-10月底之前)。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要针对以上三个方面自查到的问题,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做到整改内容、目标措施、整改期限、责任领导及责任部门“五明确”。各县市、园区、州直部门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做到立查立改、边查边改,把整改的成效体现在第一时间。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解决部分重点项目、民生项目、援疆项目开工率低的问题。一是充分利用中央给新疆优惠政策的机遇,健全工作责任制,制定项目跑办时间表,倒计时抓落实,加大项目跑办、审批力度。二是各县市、园区、州县援疆办加强与闽、晋援疆指挥部及对口援建单位的协调沟通,建立项目审批和建设“绿色通道”,加快项目立项和审批,制定每个项目资金拨付计划和项目进度表,保证项目全面开工。三是各县市、园区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实行会审和联合审批,压茬进行,合理压缩可研、土地、环评、规划、招投标等审批时限,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力争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见效。

完成时限:援疆项目在2011年5月底前全面开工,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在6月底前全面开工。

2.解决《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及州人民政府确定的七项重点工作推进速度不快、落实力度不大、工作效能不高的问题。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量化工作指标,把任务细化到科室,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明确、措施明确、时限明确。牵头单位要认真负责,加强协调、突出重点,完善措施,抓好落实;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靠前服务,加强协作,确保重点任务全面完成。

完成时限:《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目标任务按照分解方案中确定的时限完成。州人民政府确定的七项重点工作在年底前全面完成。

3.解决自治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自治区转办的建议、提案办理质效不高的问题。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对属于本县市本单位办理的建议和提案,要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抓紧办理,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要订出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解释清楚。办理结果要及时向代表和委员进行书面答复,不得拖延,让代表和委员满意。

完成时限:2011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

4.解决信访、州(县)长信箱、新广和昌广行风热线和效能投诉反映的问题诉求效能不高、治本不够问题。各县市、园区、州直部门要及时梳理分类,对政策咨询的问题,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三方联线的方式直接答复、解释,集中反映的问题的要组织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对政策执行不到位或未按承诺执行的问题,要抓紧时间落实,并向群众道歉,依纪依规对责任人进行问责,从机制和源头上解决问题;对投诉举报要抓紧时间认真调查,及时将结果反馈举报人;对信访积案、可能造成群访或影响恶劣、需要两个以上部门联办的信件,要进一步落实信访责任制,提高效能,限时办结。对超过答复时限而又未说明办理情况的信件,将记入察访核验台账,纳入作风效能考评。

完成时限:以上问题的解决贯穿全年。信访类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解决问题,情况复杂的按照程序延至三个月内全面解决问题;州(县)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州直部门三日内对办理结果要有答复,县市七日内要有答复;新广和昌广行风热线投诉问题,办理结果要在10日内有答复;效能投诉反映的问题,直接办理件要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转办件在20个工作日内解决。

5.解决州人民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意见》中确定的八项内容及领导周工作日志落实不到位情况。各县市、园区、州直部门要重点解决公文质量和运转效率低、滥发文;会议多、会时长、会风会纪差;公务活动不规范;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审批环节繁杂、办事程序不规范、效率低服务差;服务承诺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制不健全不落实;违反“十个严禁”纪律和领导周工作日志报送迟缓、工作效能不突出的问题。对以上九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通过明查暗访、行风评议、公众投诉、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逐步加以解决。

完成时限:以上问题的解决贯穿全年。州人民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和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意见》中确定的八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随时采取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州政府部门周工作日志中反映的问题在一周内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自查整改阶段是体现整个改进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活动成果的关键阶段。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督促检查,指导做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深入自查,带头整改问题;分管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自查整改阶段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牵头工作统筹安排,加强督查指导,解决具体问题,确保整改务求实效。

二要统筹兼顾。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结合本地和部门实际,抓好自查整改阶段工作,把解决问题与推动当前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做到解决问题与开展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强化宣传。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网络、报纸、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自查整改的成效、做法和经验,宣传在自查整改阶段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搞好改进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四要加强督查。要通过定期督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深入基层对自查整改阶段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对整改措施得力、整改效果明显的,将予以通报表彰;对整改问题不到位、敷衍了事、流于形式的,将进行效能告诫、实名通报、行政问责,确保整个自查整改阶段活动取得成效。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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