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州设施农业质量效益发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昌州政办发[2011]40号
颁布日期:2011-04-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自治州设施农业质量效益发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昌州政办发[2011]4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

《自治州设施农业质量效益发展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州“设施农业质量效益发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设施农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州设施农业建设、生产和市场开拓工作,更好地满足市场消费需求,自治州从2011年起连续三年开展“设施农业质量效益发展年”活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13年,全州设施农业和温室亩均效益分别达到5600元和8200元,“万元棚”数量达到1.2万座以上,温室投产利用率达到100%,产品全部达到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其中20%达到绿色、有机食品质量标准。

二、保障措施

(一)改善硬件装备条件,提高基地建设质量。

1.配套完善新老温室基地基础设施。各县市、农业园区要将新老温室基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工作全部纳入水利、电力、交通等部门的项目计划,分期分批尽快加以解决,确保建设如期完工,生产顺利展开,杜绝因“缺水、断电、路烂”造成经济损失和“空棚”现象的发生。

2.加快温室节能及自动化装备的配套。各县市、农业园区要根据设施生产需要和产业发展规划,将温室节能及自动化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计划,全面加大各类装备配套率和生产的自动化程度。其中自动卷帘机和节水滴灌的配套率要达到80%以上,棉被配套率要达到30%以上,温室基地微耕机的配套率要达到100%。

3.抓好集中育苗中心配套建设生产工作。各县市、农业园区要健全完善管理运行和责任机制,加快集育苗、示范、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服务中心建设,集中建设的育苗中心要全面投入生产使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育苗中心设施设备不配套、闲置、作用不明显的要实名通报批评。到2013年各县市、农业园区千亩万亩基地都要建设育苗中心,全部实现标准化建设、集约化生产、市场化运作。

(二)提高服务质量,强化产业支撑。

1.严把温室建造质量关。各县市、农业园区要因地制宜确定温室棚形结构,制订出台建造技术规程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按既定标准开展工程施工,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标制、监理制和验收制,对施工不规范、质量不达标的坚决不予验收和兑现政府相关优惠政策。

2.不断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州、县市、农业园区结合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工作建立责任机制,按照每人负责150座温室的比例,抽调业务精、素质高的技术人员成立设施农业技术服务队,采取蹲点指导、生产示范、分片包干,分类指导、实地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每名技术员实地指导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60天。

3.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监管。各县市、农业园区要制订设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标准,严格按照技术规程组织生产,从源头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部门要加快仪器装备和资质认证工作进度,提高对设施农业基地产品的检测质量、检测覆盖面和抽检次数,每个月定期向上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上报地产蔬菜农残检测结果,并及时向乡政府、生产者、农技人员反馈情况,坚决禁止农残超标农产品流入消费市场。

(三)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生产水平。

1.围绕本地优势和市场定位发展设施生产。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按照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因地制宜选择作物种类和种植模式,不断扩大基地规模和增加产量,提高产品质量和整体效益,逐步形成基地特色和知名品牌。南部逆温带地区要继续发展以温室深冬蔬菜(尤其是果菜)生产为主的设施农业,中部平原地区要因地制宜,温室和拱棚相结合,重点发展以特色作物早春育苗、春提早和秋延晚瓜菜生产为主,食用菌、花卉、林果相结合的设施生产。

2.加快重大集成技术在设施基地的推广应用。结合育苗中心和示范棚建设,积极开展设施瓜菜优良品种的筛选、评比和推广工作,每种作物备选良种在3—5个,良种覆盖率达到100%。每个基地育苗中心要制订育苗技术规程、管理制度和苗木供应办法,降低育苗成本,提高苗木质量,扩大供苗范围。要积极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让生产者掌握技术要领,做到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推广高垄栽培和膜下滴灌技术,普及率要达到100%。全面推广多茬栽培模式,提高复种指数和土地利用率,增加单位面积产出和经济效益,技术普及率要达到60%以上。加强与区内外农业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不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扩大示范推广面。

3.建立设施农业基地农民田间培训学校。各县市、农业园区要选择基础条件好,农民生产积极性和技术水平高,集中连片的温室基地建立“农民田间培训学校”,西五县市每县市1个,东三县每县2个。同时,按照“农民田间培训学校”的基本要求,制订培训计划,确定技术指导人员,组织农民参加,全年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每次至少两小时,培训要内容结合农时和重大技术推广,通过现场示范、技术讲解,不断提高设施农业生产者的技术水平。

(四)转变发展方式,实现产业提质增效。

1.提高温室基地产销组织化程度。各县市、农业园区要对近年来统一建设的温室进一步明晰产权,落实生产和管理主体。结合《自治州进一步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分类指导,按照“六有”合作社的基本标准,组建、规范设施农业专业合作社,并积极开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市场开拓等工作。设施农业规模基地全部都要建立合作社,设施农业从业农民入社率要达到60%以上。

2.抓好高标准设施农业基地建设。按照“万亩规划、千亩连片、百亩启动”的要求,围绕原有基地扩规模,发展优势产品上层次,不断降低单位面积基建投入和生产投入,提高基建标准和管理水平。按照农业部蔬菜标准园“五化”要求,抓好设施农业基地建设和生产。万亩基地实现育苗、保鲜、培训、检测设施设备齐备,千亩基地有集中育苗中心,百亩基地有品种、技术示范棚。

三、责任落实

各县市、农业园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县市设施农业质量效益发展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要按照《自治州综合目标考核细则》、《自治州设施农业考核细则》及《“万元棚”高产创建考核细则》要求,做好统筹协调、任务分解、管理指导、督导检查和措施落实。州农业局要加强对各县市开展设施农业质量效益发展年活动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对活动开展情况分季度、半年、年终实施完成情况进行实时、实名通报。对结合开展效益年活动全面完成设施农业建设目标任务的先进县市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1.自治州“设施农业质量效益发展年”活动年度工作目标表

2.各县市“万元棚”创建年度目标任务表

3.各县市2011年—2013年设施农业发展目标计划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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