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哈密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哈密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行政公署 | 文号:哈行署发〔2012〕1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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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2-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哈密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
《哈密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已经二○一二年第五次行署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12月25日
哈密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12〕2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哈密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实际编制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第一章发展基础与环境
第一节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的大力支持下,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12〕22号)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降低和稳定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深化改革,着力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大力加强公共服务和能力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为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生育水平保持稳定,规划目标顺利实现。“十一五”以来,地区低生育水平保持持续稳定,妇女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62左右,低于人口更替水平。2010年末,地区总人口57.18万人,人口出生率10.05‰,人口自然增长率3.76‰,分别低于自治区平均水平4.8个千分点、6.95个千分点;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连续保持在99%以上,顺利实现了“十一五”人口控制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地委、行署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民生、促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完善和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作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不断深化,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日益完善。积极推动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基本形成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边境县和贫困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领证家庭子女升学加分政策、提高农牧民领证家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为主体,地、县(市)、各部门制定出台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优先政策为补充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截止2010年9月30日,地区累计领取计划生育《光荣证》家庭59587户,领证率64.76%,比“十五”末提高25.15个百分点。其中农牧民累计领证14964户,领证率35.74%,比“十五”末提高19.04个百分点,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12.29个百分点,居自治区各地州市第三位。利益导向政策对调动各族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降低和稳定地区低生育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财政资金为主渠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保障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人口计生事业的投入,人口计生事业人均事业经费逐年递增,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法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以及县(市)、乡(镇)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所需经费均落实到位。“十一五”时期,人口计生事业财政投入从998.54万元提高到2213.24万元,年均增长22.02%。到2010年末,地、县(市)、乡(镇)三级财政投入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累计达9688.57万元,为地区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广泛开展便民维权活动,落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制度,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完善计划生育信访投诉机制,广大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没有发生重大的违法行政现象。
——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扎实推进人口文化建设。人口计生知识进校园、早期教育工作、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新家庭文化屋建设等工作进展顺利。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为推动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2006—2009年,充分利用国债、自治区专项资金及地、县(市)配套资金,投入1061.36万元完成了县(市)级和7个乡(镇)计生服务站建设。地区人口计生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同时,抢抓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河南省对口援哈的历史机遇,将哈密地区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列入援疆项目,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河南援助资金1600万元,目前已基本完工。2006—2010年,自治区人口计生委投入217万元,为地区各级计生服务站配备车辆19辆。
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推进标准化规范化服务站建设。启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全面推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和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及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积极推进免费婚检和优生检测工作。两县一市均已创建为自治区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技术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迈出重要步伐。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力度。流动人口区内“一盘棋”格局初步形成,区域合作不断加强。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
——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按照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要求,全力推进以全员人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PIS)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为实现信息共享、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规范了县(市)、乡(镇)人口计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推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全员聘用等人事制度改革,强化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建立“月考试、季考评、年比武”考核机制,加强人口计生服务队伍能力建设。
——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向纵深发展。地区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632个,发展会员40372人,接近总人口的10%。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格局已基本形成。
第二节发展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的攻坚时期。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既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方面,党的十八大报告作出了“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人口计生事业创新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河南省对口援助哈密地区实施的经济援疆、科技援疆、人才援疆,必将为地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带来难得机遇。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单位)对人口计生工作越来越关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氛围正在形成。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不断加强,有利于强化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有利于提高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人口计生系统形成了一个纵到底、横到边、覆盖城乡的四级工作网络,为推进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另一方面,地区人口总量持续增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将进一步显现,降低和稳定生育水平的任务依然艰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育龄人群生殖健康水平的工作基础薄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基层技术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能力亟待提高;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家庭特征发生了深刻变化,传统家庭功能弱化;流动人口规模庞大,对公共资源配置构成巨大压力,也增加了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难度;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投入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主线,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强化基层基础,健全队伍网络,深化综合改革,加快机制创新,推进优质服务,提高人口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坚持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和持久动力,推动公共资源优先安排到与人的全面发展、家庭能力发展直接相关的领域。注重发挥人口发展在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环境保护、资源优化配置方面的能动作用,长远调控和规划人力资源规模与结构,统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与分布的均衡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治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规划。注重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科技手段和社会政策工具,破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推动党政主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组织参与、群众自我管理的工作格局的形成。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县(市)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生育水平和工作基础,制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思路,确定工作重点,分类指导,实现整体推进。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实效。立足地区实际,加快人口管理体制、公共服务体系改革,积极探索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和方法,实现工作思路向服务与管理并重转变,工作机制向资源整合、政策协调、科技支撑、公共服务转变,工作方法向依法管理、利益导向、人文关怀、综合施治转变,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第三节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末,地区人口总数控制在61.8万人以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下降,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与合理分布。
——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各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标;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在98%以上;可预防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下降,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水平;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综合改革取得新进展。大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两县一市基本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
——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化。宣传普及人口计生政策法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方面的科学知识,群众知识接受率达到95%以上;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到95%以上;群众生育观念进一步转变,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成果得以巩固。
——技术服务得到优化。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全面开展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落实率达到100%,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群覆盖率达85%以上,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和接受规范的优生咨询服务率达80%以上,对生育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优生指导率达100%。已婚育龄妇女意外妊娠率控制在2%以下;杜绝大月份引产;综合避孕率保持在85%以上;育龄夫妇实行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率达95%,随访率达95%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控制在万分之六以下。
——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完善计划生育公共投入机制,形成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人均事业经费达到80元。
——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明显加强。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规范生育秩序;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杜绝因行政侵权行为和计划生育违法行为而引发重大突发事件和恶性案件。
——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全员人口数据库信息采集率达95%以上,变更信息采集准确率、变更信息录入准确率均达98%以上;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建成人口计生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和数据中心,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基层基础工作明显加强。加大群众满意协会创建力度,地区级群众满意协会争取达到70%以上;继续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狠抓政风行风建设,农牧民、流动人口和基层人口计生部门对地、县(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满意和基本满意达95%以上。
——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服务队伍进一步健全,人员素质有较大提高。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步伐。到“十二五”末,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人口计生干部都具备基本的信息化操作技能。
第三章主要任务
第一节建立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机制
将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任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社会制约与利益导向相结合,大力推进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更加强调依法行政,更加注重利益导向,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更加注重宣传倡导,更加注重家庭发展能力建设,突出做好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和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使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二节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扶助优先政策,完善政策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配合自治区做好南疆三地州特殊奖励政策扩面工作。在农牧区实施长效避孕措施奖、生育间隔奖。推进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和完善,适时提高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家庭保健费标准。进一步推动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有效衔接,推动制度创新。各部门出台的普惠政策,要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倾斜。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就业培训、集体收入分配、扶贫开发、征地补偿、社会救助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体现优先优惠,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福利政策,提高家庭发展和抗风险能力,构建有利于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
第三节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
围绕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主线,以国家、自治区、地区各项计生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制度宣传为重点,按照创新思维、整合资源、务实高效、因地制宜、群众参与的基本思路,坚持群众参与、按需施教,在宣传品进家庭、用得着、看得见、留得住、受青睐上做文章,在面对面、温馨化宣传上下功夫,使基本国策真正入耳、入脑、入心。坚持“提升质量、打造品牌、树立典型”的思路,加大对宣传教育工作的扶持和保障力度,开展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提升宣传品质,打造宣传精品,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宣传品进村入户率及人口计生基础知识知晓率,努力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在哈密市先行启动人口早教工作,促进人口素质提高。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形成良好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政策法规和舆论环境。推进“人口计生知识进校园”活动,开展生殖健康教育和中小学的青春期教育。通过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培育新型生育文化。
第四节全面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继续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分类指导,巩固创优成果,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创新发展,将哈密市创建成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实现优质服务全覆盖。
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八项功能,努力使县(市)、乡(镇)服务机构成为开展计划生育服务的优质资源和群众首选。到“十二五”末,地区两县一市和20%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达到示范服务站标准。
全面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大力推进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积极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到“十二五”末,地区城乡普遍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政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群覆盖率达85%以上。实现预防关口前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实施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由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向生命全程服务转变,探索建立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开展婚育指导、家庭初级保健、儿童早期发展、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老年人健康指导、妇女儿童关爱等服务,提高人口素质和群众生殖健康水平,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深化药具体制改革,落实计划生育免费基本药具和基本技术制度,为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创造良好条件。
第五节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紧紧围绕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十二五”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开展地区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以强化人口信息服务带动人口信息采集,以发挥基层优势实现人口信息整合,以实施人口发展监测促进人口信息应用,完善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构建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提高人口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地区“金人工程”规划建设,推动人口计生信息化“一二三四”工程建设,“一”即一库: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二”即两个应用支撑平台: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平台;“三”即三系统:全员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人口宏观决策分析信息系统、人口计生电子政务和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四”即四网:政务内网、政务外网、互联网、移动网等四种接入方式。实现人口计生工作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自动化、流程网络化、信息共享化。
第六节基本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体制
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部门职责的落实和综合治理格局的形成。
按照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要求,加快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机制建设,强化双向管理和区域协作,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水平。
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专项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覆盖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一站式”、“一证式”、“网格化”服务和管理,增强服务的可及性和易得性,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全覆盖,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流动人口便民维权活动,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到“十二五”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支撑体系建设。县(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健全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专职服务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逐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特别是流动人口聚集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充分调动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参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积极性。加强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网络化协作,建立起信息完备、统筹规划、政策引导、服务一体、管理高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体制。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制、协调机制、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明确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责任。改革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合理使用“一票否决”权,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分别进行考核,把各级领导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政策措施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度。
第二节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维护公民在实行计划生育中的合法权益。严厉查处各级各类计划生育行政违法案件,杜绝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发生。进一步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法律素质,强化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引导公民自觉守法,增强依法生育和维权意识,减少因计划生育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实现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法治化目标。
第三节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
强化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放眼全国、全疆,立足哈密地区实际,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需要,重视研究人口因素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发展的深刻影响。加强与相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协作和交流,建立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长效机制,为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决策支持,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建立人口发展政策协调制度,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出台前,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综合评价,推动部门间、区域间的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发展政策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机制建设为核心,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新机制。不断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积极推动基层服务机构管理机制创新。
充分发挥兼职委员单位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和决策协商制度,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任务纳入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推进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与统筹解决。
第四节扎实推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件,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加快标准化、规范化服务站建设步伐,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推进服务体系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提高服务能力。加快数字化服务站建设,建立县(市)级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服务设施标准化、服务流程规范化、服务管理信息化、服务团队职业化,保障育龄群众人人享有优质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基本公共服务。
第五节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投入保障体制
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力度,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为主、稳定增长、分类保障、分级负担、城乡统筹的投入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地、县(市)两级财政的投入比例,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逐年递增。“十二五”末,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均财政投入要在“十一五”末的基础上翻一番。
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力状况,统筹安排各项经费,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政策性奖励优惠支出和免费计划生育服务的支出,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经常性事业经费支出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支出,确保国家项目投入的配套资金支出,不断加大对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装备保障力度,保障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促进县(市)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均衡发展。
第六节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职业化和人才建设步伐
以加强机制建设为根本,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加大竞争上岗、交流轮岗的力度。按照合理的专业、年龄、学历结构选配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班子,提高综合决策水平。逐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才结构合理、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运行机制。
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以人口理论、优质服务、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为主要内容的专业知识培训,以及以补充、拓宽知识为主要目的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加大对各级分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党政领导的培训力度。提升技术服务人员素质,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合理配置医、护、技人员,到“十二五”末,使全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达到80%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提高到10—20%,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提高到30—40%。严格准入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完善职称晋升机制。深入开展技术服务练兵比武活动,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群众生殖健康需求。积极探索县(市)、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职业化发展模式。加强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队伍建设,推行“县管、乡聘、村用”的管理模式,稳定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队伍。加快推进生殖健康咨询师队伍建设。解决乡、村计生专干开展宣传、服务工作的交通工具。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扎实推进“阳光计生”行动,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人口计生系统“下评上”活动,更好地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努力建成人民群众满意的部门和行业。
第七节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
以河南省对口支援哈密地区为契机,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强化基层、突出重点”的原则,以项目运作的方式,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支撑保障体系,为实现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哈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设面积5500平方米。总投资1900万元,其中:河南援疆1600万元,自治区300万元。
建设时间:2011—2012年。
——哈密地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符合政策生育的计划怀孕夫妇每孩次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共计19项。目标人群按上一年实际出生数测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2011年达到60%以上,2015年达到85%以上。
共投资1226万元,其中:国家、自治区360万元,地区396万元,县(市)470万元。主要包括购置设备、培训、宣传、评估等费用。
——“金人工程”项目
建设全员人口信息中心、装备信息化网络设备。其中:地、县(市)配备网络信息化设备以及信息化系统软件应用和维护项目;地、县(市)、15个乡(镇)计生服务站配备数字化服务站设备、软件配置及系统维护。
投资340万元,软件开发另由自治区投入。
建设时间:2012—2015年。
——农牧民生殖健康项目
通过宗教人士宣传倡导,开展生殖健康检查、生殖健康知识培训、发放卫生用品、治疗妇科病等措施,在穆斯林人群中开展“睡前洗、晒内衣、保经期、建良习”活动,从建立文明生活习惯入手,促进目标人群卫生习惯和健康理念的转变。
总投资380万元,项目周期为两年,每年投资190万元,其中:自治区30万元,地区50万元,县(市)110万元。
项目时间:2012—2015年。
——计划生育医疗设备配置项目
购置四通道血凝仪、心电监护仪、盆腔治疗仪、体外短波电融场热疗系统等22个医疗设备。地区人口计生服务中心投资200万元,3个县(市)服务站共投资450万元,乡(镇)服务站共投资1200万元。
总投资1850万元,其中:自治区300万元,援疆100万元,地区配套600万元,县(市)配套850万元。
项目时间:地、县(市)、乡(镇)服务中心(站)于2015年前完成配置,合并站于2020年前完成配置。
——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人才培训项目
采取轮训的方式,通过举办培训班、赴内地交流学习、考察和挂职锻炼等形式,管理人员重点培训政策法规、宣传、统计、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等,技术服务人员重点进行生殖健康咨询师的培训,以及技术服务项目的培训,至2015年生殖健康咨询师持证率达80%,至2020年完成两轮全员培训,全部持证上岗。地区投资150万元。
——乡(镇)级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配置项目
每个乡(镇)配备流动服务车1辆,每辆20万元(含相应的技术服务及宣传设备),42个乡(镇)共投资840万元(自治区、地区投入)。
项目时间:2011—2020年。
——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绿色通道项目
在两县一市流动人口聚集地、车站、企业、服务窗口等,建立300个计生药具智能发放服务点(其中城镇74个、农村226个)。通过人机互动,实现计生药具发放工作智能化、信息化、网络化,满足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的需求。受益人群约25万人。
总投资280万元,其中:自治区100万元,地区77.2万元,县(市)102.8万元。
建设时间:2013—2015年。
第八节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与考核评估
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同时,以本规划为依据,制定和实施年度计划。各县(市)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并以此为依据,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责任书和年度计划。
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评估和督导。加强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规划中期、末期评估和修订机制,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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