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哈密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文号:哈行办发〔2015〕70号
颁布日期:2015-11-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哈行办发〔2015〕70号

关于开展哈密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相关工作部门,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新政发〔2015〕7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地区2016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业普查的目的和重要意义

国务院决定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并开展好哈密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全地区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于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此次开展的农业普查对象是在哈密地区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行署决定成立哈密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区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各县(市)、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本地区农业普查的实施工作。各级普查机构按照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抽调或聘用符合条件的普查工作人员,充实普查力量。工作中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发改委负责协调;涉及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宣传部门负责协调。财政、农业等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经费保障

哈密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级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利用自主卫星资源,准确测量全地区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哈密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15年11月24日

附件:

哈密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王健全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陈芳兵团第十三师总经济师

方永祥地委副秘书长、农办主任、地区扶贫办主任

艾克拜尔·艾则孜行署副秘书长

于伟远地区统计局党组书记

成员:师惠珍地委宣传部常委副部长

玉苏甫·瓦依提地区财政局党组书记

唐芸兵团第十三师统计局局长

吐尔逊·赛买提地区统计局副局长

张克文地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柒元江地区农业局副局长

康学勤地区畜牧局副局长

欧阳小川地区民政局副局长

穆扎帕尔·阿不列力木地区司法局副局长

梁成元地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享豪地区水利局副局长

范志军地区文体广新局副局长

王建新地区林业局副局长

赵晨光国家统计局哈密调查队副队长

张小宁军分区后勤部副部长

任治军武警地区支队后勤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于伟远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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