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和田地区农业科技园区申报指南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转发和田地区农业科技园区申报指南的通知

和行办发(2012)10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地区科技局《和田地区农业科技园区申报指南》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和田行署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和田地区农业科技园区申报指南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精神,结合“再造一个和田绿洲”战略要求,为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在全地区范围内建设一批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对县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农业科技园区,促进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农牧民增收致富,推动和田跨越式发展,现结合和田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再造一个和田绿洲”战略,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政府为主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产业化发展为方向,以高效节水为重点,突出特色,加强农业技术的组装集成和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以企业为龙头,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商贸物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实体,促进传统农业改造升级。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园区建设要规划先行、科学论证,做到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益管理。合理利用县域周边戈壁荒滩,在条件成熟的区域允许先行先试,建设和管理同步进行、同步推进。

2、坚持科技兴农、稳步推进。因地制宜,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质高效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发展具有鲜明县域特色的特色产业。大力推进高效节水技术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凡是滴灌系统接入以后,能够正常运行的地方,原则上漫灌系统全部退出,包括周边林带全部用滴灌,不与农民争地争水。

3、坚持创新机制、多元投入。园区建设要始终贯穿政府主导这条主线,不断探索研究新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管理模式、管理方式。在争取国家、自治区和对口援助项目资金支持的基础上,鼓励农民、企业联户投资建设,实现多种方式、多种机制、多种体制共生共存,多元化发展。

4、坚持统筹发展、生态优先。按照“两个可持续”的方针,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坚持农业资源合理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并重,在突出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生态效益,实现园区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

1、2012-2014年,全地区七县一市各新建1个以上具有县域代表性和引导、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业科技园区,培育和孵化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科技型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企业。

2、实现一批农业技术的组装集成,对园区及周边地区农业发展起到科技支撑作用;

3、转化和推广一批农业科技成果,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4、培养和吸引一批优秀人才,完善技术培训与技术服务网络体系。

二、农业科技园区的基本要求和发展重点

(一)基本要求

1、园区应具备一定规模,由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组成。园区总体规划切实可行,主导产业明确,功能分区合理,龙头企业作用突出,综合效益显著。

2、园区规划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根据地下水分布等资源禀赋合理选址。园区项目用地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供地政策,园区确定的总体目标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相衔接,尤其要充分利用沿(电)线、沿路和配套条件较好的荒漠荒滩科学规划。园区项目用地按审批权限逐级报批后,方可施工建设。

3、园区原则上不搞土地平整工程,不轻易破坏原地貌。坚决避开现有农区,不准搞井渠并行灌溉模式,不准占用农民现有土地和地表水资源,不准与农民争水、争地。

4、园区要有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完善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与推广体系,较强的科技投入力度。

5、园区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对周边地区要有较强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6、园区要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包括地方协调领导小组和园区管理机构),制订规范的土地、资金、人才等规章与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引进技术和人才、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的运行机制。

(二)发展重点

高效节水是和田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要充分利用广袤可利用的荒地、荒滩和丰富的地下水资源,大力实施“再造一个和田绿洲”战略,通过打井滴灌,发展以核桃、红枣、红柳大芸为主要品种的高效节水特色林果业,实施农作物(小麦、棉花、玉米、瓜菜、豆类、中草药等)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特色种植业养殖业示范基地建设。各县市要结合本辖区的资源条件、经济特点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背景,面向市场,发挥优势,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确定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重点。

1、引导园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实现产品标准化和经营产业化。根据园区自然条件与经济特点,以开发市场占有率高、竞争力强的优质农产品为核心,依托对口援助省市技术优势,大力推广应用适宜在和田地区转化的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力求种养殖业“品种新、品质优、结构好、投入低、效益高”,实现产品标准化和经营产业化,进一步提高我地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引导园区农产品加工实现高效化和市场化。研究农产品保鲜、深加工及相关配套技术,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地域优势、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深加工产品,延长农业产业链,实现农产品的增值增效,切实解决农民增收问题。依托对口支援省市等平台,加强产业化组织体系建设,建立疆内外衔接互动、交易规范的农产品营销平台,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市场化水平。

3、引导园区设施农业实现生产规模化和专业化。下大力气解决制约设施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技术支撑、市场体系、资金筹集等问题。设施农业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高、完善、规范。针对设施农业的发展特点和趋势,实现种苗工厂化、规模化生产,种养殖业规模化、专业化示范,农产品保鲜、储藏、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提高设施农业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

4、引导园区农业科技企业发展实现集群化。农业科技企业既是科技投入的主体,也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要大力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在兼顾科技优势、战略布局、产业培育的基础上,逐步引导园区农业科技企业实现集群化发展,在提高产品质量、科技含量和创品牌、创名牌上下功夫。

三、农业科技园区的组织管理

地区成立农业科技园区协调指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对园区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服务。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科技局,具体负责协调、指导、验收等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参与园区的论证、评审、验收等。

各县市要成立相应的园区协调指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园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和地方配套措施,指导园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实施监督等。要结合实际,按照有利于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灵活高效的原则,成立相应的园区管理机构。

园区实行动态管理,即在现有各种类型农业示范园(区)的基础上,由县市人民政府申报,经地区农业科技园区专家委员会评审,地区农业科技园区协调指导小组审定后,按“地区农业科技园区”进行试运行,两年后进行复审,达标者正式挂牌,优秀者优先推荐申报自治区级、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不合格者取消其“地区农业科技园区”资格。

四、农业科技园区的保障措施

(一)加大对园区发展的支持力度

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通过政策扶持、申报项目、资金补助、提供服务等方式,积极支持各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发展。各县市要将园区纳入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优先支持园区农业技术的创新、引进;利用现代气象科技助推农业科技园区发展,防御减轻风沙、霜冻、高温等农业气象灾害,减少园区农业经济损失。积极制订符合当地实际的相关配套措施,努力为园区建设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在不断增加地区和县市两级政府投入的同时,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特别是要积极争取对口支援省市的支持,通过开展科技合作,吸引科技援助资金,引进先进适用的技术与生产设施、经营管理方法和经验,加快推进园区建设。积极争取金融部门的支持,逐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积极鼓励各类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进入园区投资建设。引导农户以土地、劳动力、资金等各种生产要素及以承包、入股等形式参与园区建设。在园区建设中,将以工代赈项目、节水工程项目、扶贫项目、土地整理项目、治沙项目、三北防护林项目、低产田改造项目、农机等项目都囊括其中,做好项目的编制与申报。把争取国家项目支持、争取援疆项目支持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结合起来,通过各种渠道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援疆资金、财政资金可适当安排一部分做前期基础工作,鼓励引进一批企业集中连片开发建设,鼓励带动力强的大户连片开发。

(三)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要加强引进和培养园区建设亟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尤其是懂管理、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应通过建立新型的科技人才聘用制度,吸引疆内外从事农业科研、教学和推广的优秀人才投身园区建设。积极与国家、自治区教育科研机构合作,争取对口支援省市的支持,助推产、学、研全面发展。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努力为和田培养出一批农民技术骨干和农民企业家。

(四)加强园区科学管理和制度建设

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制订《和田地区农业科技园区申报细则》。园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及相应的规章制度,使园区建设有章可循。通过加强园区的科学管理与制度建设,形成有利于园区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的机制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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