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文号:塔行办发[2010]68号
颁布日期:2010-06-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2010年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塔行办发[2010]6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

现将《2010年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六月六日

2010年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委扩大会议和地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地委、行署关于农业农村工作各项安排部署落到实处,结合实际,制定2010年地区农业农村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一、以市场平台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农产品市场开拓和营销工作

(一)抓好“三大展会”农产品市场平台建设。贯彻市场导向原则,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采取整体推介、展示展销、交易洽谈、产销对接等方式,面向各类经销商、超市、批发市场、大型交易市场,全方位强化市场促销工作。全力以赴组织好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展会的参展工作。要充分借助三大平台,突出地区主导产业、优势资源及特色产品,周密筹划,科学展示,力求以展促销,借展招商,宣传推介,有效提高塔城影响力和社会关注度。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地区农业局牵头负责北京农展会参展组织,农业产业化发展局牵头负责上海农交会参展组织,林业局牵头负责广州林交会参展组织。各县(市)、相关部门按照地区统一部署,加强分工协作,及早调查摸底,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落实。

(二)发挥地缘优势,做好农产品出口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地区独特的地缘、区位优势和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以蔬菜、畜禽和其他特色农产品出口为突破口,主攻中亚、俄罗斯市场,办好第五届中国新疆(哈萨克斯坦东部)农产品展销会,加快外向型农业发展,逐步把我区建设成为全疆农产品向西出口的中转集散地、加工基地和贸易中心。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由地区外经局牵头,有关县(市)和相关部门共同落实。

(三)加快实施品牌名牌战略。依托地区优势特色资源,选择主导产业,打造一批具有鲜明优势特色的塔城优势品牌、特色品牌和知名品牌,大力开展以品牌名牌产品为中心的农产品市场营销活动,扩大市场占有率。支持和引导企业创立品牌、培育品牌、整合品牌,围绕优势产业开发一批具有区域特色名牌产品进入国内外市场。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成立地区农产品品牌名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地区经工办牵头组织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乡镇企业局等部门,研究出台《塔城地区农产品品牌创建规划》,明确各县(市)、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年度任务,积极推动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成立地区特色农副产品指导目录编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目录》编纂及审核上报工作。各县(市)要成立相应机构,由分管领导牵头做好此项工作。地区广播局、塔城日报社负责落实农产品品牌名牌宣传工作。

(四)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发展,以外向型设施农业为重点,加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和有实力的营销商为重点,积极发展各类农产品流通服务组织,培育一批有市场经验、有营销网络、有产销信息、有物流渠道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主体,打造集收购、储运、保鲜、销售、配送、服务等为一体的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尽快完成地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地区发改委牵头,经贸委、外经局、财政局、农口各部门及各县(市)密切协作,共同争取和筹措建设资金,推动落实。

二、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推动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

(五)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认真落实小麦农资综合补贴与小麦种植计划相挂钩的政策,落实扶持粮食生产、购销和加工政策,合理确定粮食生产规模,完成126万亩小麦种植任务,确保粮食生产平稳发展,粮农收益持续增加。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由地区农业局牵头,发改委、财政局、粮食局及各县(市)协同落实。

(六)做精做好棉花产业。坚持稳定面积、优化品种、主攻单产,增加总产、降低成本、节水增效的发展思路,坚持发展宜棉区,逐步压缩退出次宜棉区的策略,进一步加大地区优质棉基地建设力度,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棉花市场竞争力。确保皮棉单产达到123公斤以上。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由地区农业局牵头,发改委、财政局、供销社、质量技术监督局及相关县(市)共同负责落实。

(七)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按照农区畜牧业与草原畜牧业双轮驱动、协调发展的原则,认真研究发展壮大现代畜牧业的新思路、新举措。继续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牲畜品种改良工作,突出发展新疆褐牛、巴什拜羊、塔城飞鹅等特色优势畜禽,加快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建设,依托农区和定居畜牧业发展带动畜种畜群结构优化,扩大母畜和大畜比例,增加总量,科学饲养,提高质量,助推现代畜牧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加大牧民定居工作力度,着重抓好现代农区畜牧业试点工作、饲草料基地建设及定居点配套完善工作,努力提高牧民入住率,全面完成90%牧民定居目标任务。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由地区畜牧兽医局牵头,各县(市)负责落实。

(八)强力推进设施农业发展。坚持巩固提高与加快发展并重的方针,依托新疆设施农业示范培训中心(塔城基地)平台,以塔城市为核心,其他县(市)为补充,划定核心示范基地,强化科技投入与标准化建设,推行质量区域化管理,形成辐射带动效应,促进地区设施农业生产步入科学发展轨道。科学改造旧棚,主推第五代日光温室模式,稳步扩大设施农业基地规模,合理确定设施蔬菜与陆地蔬菜布局比重,优化设施生产作物结构,努力提高生产水平。力争新增设施农业面积1.8万亩,其中日光温室1.2万亩。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由地区外向型设施农业领导小组基地建设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负责落实。

(九)推进特色林果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独特的水土光热资源优势,坚持科学发展、稳步推进的原则,确定地区林果产业发展方向、区域布局和发展重点,完成地区特色林果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积极争取自治区特色林果业发展基金,引导和推动地区林果业健康发展。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由地区林业局牵头,有关县(市)共同落实。

(十)培育和发展区域优势特色农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引导农民着力发展一批区域优势明显、经济效益高、市场前景好的区域特色农业,推动特色农业向高产优质高效方向发展。按照强基地、上档次、创品牌、深加工的要求,谋划和推动加工番茄、辣椒、红花“三红”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打瓜优势特色产业,制定打瓜产业基地发展规划,细化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生产布局,努力提升打瓜产业发展水平。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由地区农业局牵头,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各县(市)共同落实。

三、创新服务“三农”体制机制,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十一)扎实开展“农业科技推广促进行动”。从今年起,在全地区启动实施“农业科技推广促进行动”,力争用3—5年时间,健全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提升农牧业科技含量,变革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地区和各县(市)、各相关部门成立专门领导和工作机构,地区经工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起草《农业科技推广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地区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水利局、农机局、科技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与各县(市)分工负责,共同落实。

(十二)加强农村金融保险工作。认真落实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政策,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信贷担保机构,深入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和贷款额度小、周期短等问题。继续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由地区财政局、人行塔城地区中心支行、银监局、人保财险塔城分公司和地区各金融机构、各县(市)分工负责,共同落实。

(十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以设施农业、畜牧业和特色农业为重点,加快制定、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强产地和产品认证规划制定与实施,加快塔城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强化对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全过程质量安全监控,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由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改委、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牵头,卫生局、财政局、环保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协同落实。

四、以项目为抓手,加大农业基础建设和投入力度

(十四)推进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深刻认识农业招商引资在壮大地区优势产业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方面的极端重要性,要突出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大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展招商引资。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由地区招商局、农业产业化发展局牵头,地区发改委、财政局和农口各部门协同各县(市)共同落实。

(十五)加大项目工作力度。把握国家支持新疆发展历史机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用足、用好、用活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支农政策,筹措前期经费,加大“跑办”力度,力争在设施农业、水利工程、牧民定居、扶贫开发、产业化经营、农业科技推广、农村公路、生态环境等涉农项目上取得新进展。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由地区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牵头,农口各部门、各县(市)共同落实。

(十六)以节水为重点,抓好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推广滴灌、喷灌、低压管道灌溉等高效节水技术和常规节水技术,结合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快改革耕作制度,促进种植结构优化调整,全面推广复播多熟高效种植,大幅提高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搞好土地整理,加大盐碱地改良力度,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抓好旱作农业基础建设,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年内完成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1万亩、防渗渠道350公里。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由地区水利局牵头,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农机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共同落实。

(十七)加大林业生态建设力度。认真总结沙湾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组织开展政策宣传、队伍培训、经验总结等基础工作,全面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大力推进“三北”防护林、防沙治沙和公益林管护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继续实施天然草场退牧还草工程,加大森林资源和草原生态保护力度。年内完成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10.3万亩,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3.2万亩。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由地区林业局牵头,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畜牧兽医局、水利局、环保局及各县(市)共同落实。

(十八)继续提高农机化工作发展质量和水平。严格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扩大补贴机具种类,完善操作办法。确立农机工作紧跟农业结构调整、支撑保障重点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重点推广畜牧、林果、设施栽培、精量播种、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市场前景好、产业覆盖广、对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新技术、新机具,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扩大农机装备总量,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和田间作业质量。着力解决好农机与农艺相脱节的问题,力求取得最大效益。力争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90%以上。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由地区农机局牵头,农口各部门及各县(市)共同落实。

五、以农产品流通加工为重点,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十九)坚持做大龙头企业群体战略。以培育做大六大优势产业为主线,以流通加工企业为重点,深入研究加快现有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的具体措施,制订工作计划,周密策划和打造项目,积极加快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以优势资源和优势项目,吸引和促进区内外龙头企业落户塔城。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由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牵头,地区发改委、经贸委、招商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共同落实。

(二十)重视和加强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坚持以外向型设施农业为突破口,一手抓流通加工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一手抓仓储保鲜、分级筛选、物流配送、包装运输等配套环节的培育发展。把产业体系建设作为提升地区农业产业化水平、打造现代农业的关键举措,作为做大做强外向型产业的根本措施,明确目标,扎实推进。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由地区外向型设施农业办公室牵头,发改委、财政局、农业产业化发展局等职能部门和有关县(市)共同落实。

(二十一)大力发展各类中介组织。认真落实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培训指导,用好专项扶持资金,推动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超常规发展。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和服务能力。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由地区农业局、农经局、供销社牵头,财政局、民政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共同落实。

六、狠抓农村政策落实,推动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

(二十二)严格落实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切实加大“三农”政策执行力度,真正把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贯彻到方方面面,把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举措落实到田间地头,把改善农村民生的实惠不折不扣地兑现到千家万户。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由地区经工办牵头,会同发改委、财政局、农口部门和各县(市)具体督查落实。

(二十三)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把巩固温饱成果、促进贫困农牧民增收和贫困村整村推进作为扶贫工作的重点,按照新划定扶贫标准,核定贫困人群,集中财力、人力、物力,按照“五通、五有、五能”要求,实行重点投入、重点帮扶,切实解决扶贫开发重点村发展中面临的困难,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牧民自我发展能力,努力改善贫困地区农牧民生存发展环境。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由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共同落实。

(二十四)扎实做好移民工作。加强移民管理机构建设,编制《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强化移民后扶资金发放管理,确保足额、不漏、及时发放到移民手中。建立健全移民档案,做好年度移民核查工作。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由地区移民局牵头,有关部门及相关县(市)共同落实。

(二十五)提高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水平。抓好新农村建设规划、试点培育和整体治理工作,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村容村貌整治和村庄绿化工程,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扶持发展风能、太阳能,加快普及户用沼气,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继续加强农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农村抗震安居、电网改造升级、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力争完成农村抗震安居房建设9115户、农村沼气建设8620户、大型沼气工程4个,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319.6公里,解决7.86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由地区发改委牵头,卫生局、水利局、交通局、建设局、农业局、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共同落实。

七、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农业农村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十六)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各项工作牵头单位要在本《方案》下达15日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报地区经工办,方案要措施具体、切实可行。经工办要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报送具体落实方案,审核、汇总后报地委、行署。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由地区经工办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共同落实。

(二十七)建立督查激励机制。地区年初与各县市签订农业农村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重点工作任务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并作为绩效考核和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年终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对工作突出的县(市)和相关部门给予奖励。行署办公室、地区经工办要按照各牵头单位制定的具体工作落实方案,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进展、完成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单位和部门:由地区经工办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共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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