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地区人口计生委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转发地区人口计生委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文号:塔行办发[2009]1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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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11-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转发地区人口计生委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塔行办发[2009]13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
地区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十一月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地区人口计生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2009年10月份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伊宁市召开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促进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地区各级党政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步提高,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纳入本地社会治安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为满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需求创造了便利条件。随着地区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流动人口规模逐渐扩大,需要服务和管理的流动人口日益增长。由于现有管理模式还不健全,户籍地与现居住地互相推诿现象比较普遍,跨省流动人口办证难问题突出,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已成为各地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之一。为此,地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立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现状,及时解决工作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探索不同类型的服务和管理模式,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和优质服务体制机制。
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新党发[2009]9号),以建立和完善“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新机制为核心,以构建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系统为支撑,积极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管理并重的原则。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将流动人口与本地市民同等对待,做到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奖励优惠政策,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坚持分类指导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实现全面发展。地区确定塔城市和乌苏市作为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示范点。塔城市和乌苏市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示范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人口发[2009]19号)要求,认真落实示范点七项主要任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新方法、新途径,起到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额敏县、沙湾县、托里县、裕民县、和布克赛尔县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抓基层、打基础,规范管理,认真落实“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三、全面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200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条例》是指导新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法规。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以《条例》颁布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熟悉掌握《条例》内容,准确贯彻执行《条例》,将广大计生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条例》上来。针对流动人口的特点多形式、多渠道、大张旗鼓地宣传《条例》,确保《条例》深入人心,在全区形成贯彻落实《条例》、全面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快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建立健全领导保障机制。各县(市)要加大投入,强化部门配合,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公安、工商、教育等兼职委员单位的作用,在统筹管理上有新进展。建立均等化服务保障机制。要创新服务理念和方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政策,在服务均等上有新举措。建立信息保障机制。要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优势,大力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建立统一高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工作水平,在信息共享上有新突破。建立双向管理机制。要按照《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完善城市以社区为主的属地化管理和农村以村民自治为主的契约化管理服务,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开创区域协作新局面。建立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按照自治区制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制定考核评估方案,完善考核措施,逐步加大考核、督查力度
(三)加快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全覆盖
切实增强社区的流动人口服务功能。各县(市)要立足社区,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街道、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实现社区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要依托社区开展经常性的流动人口基础知识教育,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为流动育龄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适宜的避孕节育服务。
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作用。各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要针对流动人口的特点,积极主动地满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需求,提高服务可及性。要创新药具发放模式,使药具发放进入流动人口相对密集的居住地、聚集地、活动场所和公共场所,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全覆盖。
(四)加大宣传,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权益
把面向流动人口的宣传、咨询工作纳入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针对流动人口特点,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建立流出地依法免费办理相关手续、流入地“定点服务”制度,努力做到上门服务。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坚持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要畅通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
各县(市)人口计生部门要做好自治区PIS系统的子系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按照自治区PIS系统推广工作整体要求,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录入和更新工作,逐步完善和充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数据库。要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强化以信息引导服务的意识,加强流入流出地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动态管理,实现人性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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