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吐鲁番地区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汇报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参加吐鲁番地区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汇报会的通知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部门: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于4月24日至25日来我地区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根据自治区人大的安排,4月24日召开吐鲁番地区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汇报会,现将参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4年4月24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下同)

二、会议地点

吐哈石油大厦一楼时代演艺厅

三、参会人员

1、地区领导。

2、邀请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各1名领导参加。

3、地区团委、关工委、妇联、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民政局等单位领导各1名。

4、学校负责人2名、专家1名、学者1名、律师2名、社会工作者2名。(由地区团委负责通知落实)

5、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1名及相关单位负责人(比照地区参会单位确定)。

四、有关要求

1、请所有参会单位做好座谈发言准备。

2、所有参加会议人员提前进入会场签到,开会期间,请关闭通讯工具。

3、吐鲁番日报社、吐鲁番电视台、吐鲁番广播电台各安排1名记者做好报道工作。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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