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地区农业局《吐鲁番地区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转发地区农业局《吐鲁番地区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吐地行办〔2011〕145号 |
|---|---|
| 颁布日期:2011-07-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地区农业局《吐鲁番地区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吐地行办〔2011〕14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地区农业局《吐鲁番地区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吐鲁番地区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地区农业局
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2011年自治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深化工作及扩大范围的通知》(新扶贫〔2011〕3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地区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是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高度关注民生、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现实需要。做好这一工作,对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逐步缩小发展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全体人民共项共享发展成果,激发农村低收入人口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畏难情绪,坚定信心和决心,将其作为重要工作内容,高度重视,抓紧抓好,扎实推进。
二、明确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基本要求是,在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同时,继续坚持开放式扶贫方针,坚定不移地推进扶贫开发,发挥两项制度的整体效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对象。
三、扎实推进各阶段工作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7月12日至7月31)
第一步,确定对象标准及规模。农村扶贫标准以自治区扶贫办会商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等有关部门,确定自治区2009年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相对扶持标准为家庭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贫困对象规模以我地区被自治区确认的18个自治区级重点贫困村为主。
第二步,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扶贫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方案的依据和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现的目标、实施的步骤、工作的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
第三步,宣传发动。各县市要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利用村务公开栏等,宣传相关政策。做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阶段:识别对象阶段(8月1至8月25日)
第四步,户主申请。经宣传动员后,各村村民户主自愿申请,并在申请书上签上户主姓名后,交村民委员会。
第五步,民主评议。在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代表,或村民小组组织群众民主评议,并将评议通过的申请对象张榜公示。
第六步,审核。经民主评议公示无意见后的申请对象,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将结果张榜公示。
第七步,审批。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张榜公示无意见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办,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办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后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示。
第八步,登记造册。对批准的扶贫对象,要进行登记造册,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做到村有册、乡有簿、县有电子档案。
第九步,信息录入。由县扶贫办组织人员,将登记的扶贫对象录入到电脑里。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阶段(8月26日至8月30日)
第十步,组织检查。地区组成专项检查组,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
附件:贫困农户登记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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