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自治区设施农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吐地行办传〔2011〕73号
颁布日期:2011-03-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参加自治区设施农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吐地行办传〔2011〕7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于2011年3月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召开自治区设施农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分析当前自治区设施农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对今年和“十二五”时期设施农业发展进行再认识、再部署和再动员。

二、会议地点

地区电信公司四楼电视电话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地区分会场

地区发改委(粮食局)、财政局(开发办)、科技局、民政局、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局(农业产业化发展局、扶贫办)、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经贸委、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气象局、农机局、供销社、金融办、银监局、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1名。吐鲁番市在地区分会场参加会议(参会人员参照地区分会场)。请地区农业局组织本系统相关领导及科室负责人一并参会。

邀请地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宣传部、农办各1位负责人参会。

(二)各县(市)分会场

各县(市)党政一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含城建、城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人员参照地区分会场)。

四、有关要求

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签到,会议期间保持会场秩序。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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