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地区农业局关于加强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吐地行办〔2010〕198号
颁布日期:2010-11-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地区农业局关于加强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吐地行办〔2010〕19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地区农业局《关于加强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方案》已经地区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关于加强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方案

地区农业局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通知精神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219号)文件精神,为不断完善蔬菜生产、销售体系建设,抓好“菜篮子”工程,切实保障民生和社会稳定,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设和谐社会为目的,切实关心群众切身利益,高度重视“菜篮子”工程,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大政府调控力度,狠抓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不断改善蔬菜流通设施条件,强化蔬菜销售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切实保证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坚决落实有关做好“菜篮子”工作的各项措施,确保“菜篮子”产品供应不脱销、价格稳定,并逐步探索促进生产、增加供应、加强管理的新路子新办法,建立起稳定、有序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蔬菜供应市场稳定,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抓好设施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目前,吐鲁番地区设施农业发展迅速,已形成亚尔乡设施农业基地、洋海湾设施农业基地、二堡乡设施农业基地等若干个万亩、千亩的设施蔬菜基地,面积达到12.73万亩。要保证秋冬茬设施蔬菜的种植面积,一方面加快已有日光温室的种植生产,保证种苗以及肥料、农膜等生产资料供应,强化蔬菜的田间管理。一方面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想方设法,加快新建的2万座日光温室大棚的建设和种植进度,确保实现当年建成、当年投产,提高秋冬季蔬菜的生产供应能力。要根据本地市场需求的实际,结合今年新棚种植工作,抓好设施蔬菜秋冬生产,科学指导种植区域布局,合理搭配蔬菜种植品种。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农民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力度,大力推广绿色、有机生产栽培技术,切实提高设施蔬菜生产管理水平,保证蔬菜市场供应充足。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地区生产的蔬菜完全能够满足供求需要,同时还能够积极供应乌鲁木齐等区内外市场。

(二)抓好蔬菜批发市场建设

1、加快现有蔬菜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

加快升级改造一批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重点抓好吐鲁番设施农产品集散中心、鄯善绿色楼兰农产品批发市场、吐鲁番市鑫田设施农业有限公司、吐玛果蔬专业合作社、新希望农民专业合作社、正杰生态有限公司等产地(净菜)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重点完善农产品分选、包装、冷藏保鲜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仓储加工、物流配送、信息网络、检验检测、消防安全等设施建设,改善交易环境,增强交易功能。

2、推进以批发市场为重点的市场体系建设

抓好设施农业基地、公路沿线以及外贸口岸等地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促进蔬菜的市场流通。在各县(市)辖区内重点新建1—2个鲜果农产品产地批发交易市场,主要加工、包装、销售设施蔬菜、鲜食葡萄以及哈密瓜等农产品,形成区域性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和集散地。加快蔬菜外销平台建设,发挥交通、区位的比较优势,积极开发乌鲁木齐及北疆市场,建立吐鲁番蔬菜直销、代销窗口,针对不同消费群体开展高、中、低档农产品批发和零售,抢占市场。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山东等内地大中城市,增加吐鲁番特色农产品销售窗口,逐步占领内地蔬菜中高端销售市场。积极开拓国外市场,重点是中亚以及俄罗斯市场,力争建立“中亚吐鲁番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拓展蔬菜销售渠道,逐年增加出口量,提高本地蔬菜的销售量。

(三)加快蔬菜流通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冷链物流发展

1、培育和壮大蔬菜流通企业

通过培育和招商引资,重点扶持发展与农民建立稳定产销协作关系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着力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品牌知名度高、产品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和合作社。每一个加工流通企业,都要确定自己的生产基地,每个基地都要有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进行农业社会化服务,形成“企业+基地+农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农户”的发展模式。在设施蔬菜产品营销方面要重点支持和培育地区设施农业科技示范园、土乐繁邦有机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新希望农民专业合作社、绿色楼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托克逊县绿之源农业有限公司等;在设施哈密瓜营销方面要抓好吐鲁番皇家瓜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托克逊脉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鄯善帝鸿公司等,构建吐鲁番地区设施农产品产销框架,加快产业化经营步伐。

2、积极培育各种形式的蔬菜营销主体

大力扶持蔬菜生产合作社的发展,提高蔬菜产销组织化程度,增强合作社带领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和开拓市场的能力,提高农民在市场分配中的利益份额。鼓励发展流通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其成为农产品市场营销新型主体。加强农民经纪人队伍、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中介流通组织建设,在农户与企业、农户与市场、农户与农户、农户与政府之间形成纽带与桥梁,实现“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一条龙流通模式。尽快实现每个重点设施农业园区有至少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实现集生产、加工、保鲜、储运、营销等一体化经营,使本地主导优势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畅通、卖个好价格、有个好收入。积极发展多元化营销主体,鼓励各类工商企业、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建设。

3、加快推进蔬菜冷链物流产业发展

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资金,加大产地蔬菜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大城市蔬菜低温配送中心建设,购置节能环保冷链运输车及配套设备等,不断完善冷储设施建设。依托现有宋峰物流、盛达商贸等企业大型冷储设施和宋峰物流、登山工贸、兰泰果业等物流企业,加快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推动冷链物流发展。今后每年至少新增设施瓜菜加工配送车间1家、冷库5000吨,冷藏车10辆。

(四)引导产区和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提高蔬菜产销组织化程度

一是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积极开拓疆内外蔬菜销售市场,建立连锁店、优质农产品专销区、专卖店等新型、高效的农产品营销网络,配套建设冷藏保鲜库,实行前店后库的销售模式,发展蔬菜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中心等现代物流,促进本地蔬菜产品销售,为稳定区内外蔬菜市场价格做出积极贡献;二是在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基础上,建设跨区域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实施农产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推进“农超对接”工作,与周边乌鲁木齐等城市的大型超市、酒店、学校、大企业建立稳定的直销关系;三是建立蔬菜销售的绿色通道,设立临时蔬菜销售点,方便农民进城卖菜和蔬菜的大流通,切实解决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的问题;四是探索发展农产品拍卖、电子交易等交易方式,降低成本,实现市场交易方式的多元化和现代化;四是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善基础设施条件,配套建设蔬菜产后预冷处理设施等,提高蔬菜生产水平和重要时节的应急供应能力。鼓励各经营商加大对蔬菜生产的支持力度,建设属于经销商自己的蔬菜生产基地,实施联产、联销经营,形成蔬菜产、供、销一体化网络,保证稳定的供销渠道,加大蔬菜采购力度,拓宽货源渠道,确保市场供应。

(五)加快蔬菜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蔬菜生产、销售市场的监控,掌握蔬菜生产现状,包括种类、面积、收获时间、上市量等基本情况,明确专人密切监测市场动态,科学分析市场形势,准确预测市场变化,做好产销衔接。要建立健全地区、县(市)、乡(镇)、基地、企业、市场为一体的农产品信息网络,建立覆盖主要蔬菜品种的生产、流通、销售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对种植面积、产量、交易量、库存量及价格进行及时监测,扩大监测品种和范围,在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建立主要蔬菜品种的交易量、批发价格的日监测制度,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强化对蔬菜生产、市场和价格走势的分析预警,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政府和部门网站、主流媒体以及手机报等新兴传播平台,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积极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稳定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市场预期。要抓好信息服务工作,扩大信息服务的覆盖面,使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特色系列农产品质量标准等相关信息进入农产品信息网络系统,注意抓好信息网络的延伸工作,提高信息服务质量。

(六)建设良好的蔬菜营销环境,为产品流通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建立蔬菜的市场准入制度,保障农民利益和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交易和竞争行为,打击出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对于谋取垄断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充分发挥消费者、新闻媒体及其他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建立农村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倡导诚信经营,强化信用意识和契约意识。

(七)建立政府扶持机制,为蔬菜生产、销售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

一是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强力推进设施农业发展。按照地区5年建设10万座温室大棚的目标,继续强力推进设施农业发展步伐,多方争取贷款支持,从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向设施农业倾斜,扩大设施蔬菜生产的面积,提高蔬菜的产量,把吐鲁番建成乌鲁木齐及北疆城市的菜篮子基地。二是积极帮助企业拓宽蔬菜销售市场。由政府牵头帮助企业在疆内外大中城市建立农产品销售窗口,对市场前期拓展费用进行补贴。三是加强对蔬菜流通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扶持。地区、县(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和培育蔬菜流通市场体系建设,重点对市场流通设施、蔬菜物流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以及蔬菜生产、销售的经济组织进行扶持。同时,把蔬菜流通市场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努力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资金支持。四是鼓励社会资金投资蔬菜产业发展。积极出台优惠政策,优先规划蔬菜销售市场。建立健全“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机制,鼓励本地企业、引资企业、金融部门等资金投入蔬菜的生产、销售等环节,促进蔬菜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县(市)要成立“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农业、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切实加强蔬菜生产,保障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确保“菜篮子”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安定,社会经济大局保持稳定。

(二)强化责任,协调合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团结合作,按照地区的有关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协调、实施本地的“菜篮子”工作,保证各项措施得到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各负其责,重点是加强蔬菜生产、市场供应、价格调控等工作。

(三)创新机制,提高效能。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保障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的新路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切实把“菜篮子”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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