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种业发展的意见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种业发展的意见
| 颁布单位: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 | 文号:保政发〔2011〕254号 |
|---|---|
| 颁布日期:2011-12-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种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充分发挥保山生物、气候资源区位优势,做强做大农业种业产业,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种业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1〕181号)精神,结合保山实际,就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种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保山现代种业发展意义重大
(一)保山种业发展成效。“九五”以来,保山种子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种业管理体系进一步理顺,产业体系初步形成,种子生产供应能力明显增强,产业化经营具备了一定规模,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十五”以来,良种生产基地建设稳步发展,各类农作物种子生产面积1.7万亩,其中:杂交小麦制种、大麦繁种已成为云南主要制种基地和滇西重要种源基地,水稻两系不育系繁殖取得重大突破;林木种苗基地建成4.7万亩;畜禽良种繁殖场培育21个,畜禽种改良站点561个;鱼种繁殖站(点)3个。新品种选育步伐加快,选育通过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43个,林木品种23个。种质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有序推进,农业科研推广部门筛选保留农作物种质资源6000多份,建立了龙陵疣粒野生稻保护区300亩;10多个珍稀濒危树种得到了保护;槟榔江水牛、龙陵黄山羊、保山猪等3个地方优良畜种入选云南6大名牛、名羊、名猪,槟榔江水牛进入国家畜禽品种目录,明光小耳猪列入省级品种保护目录。良种覆盖率大幅提高,主要农作物品种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林木种子合格率98%,种苗合格率100%;畜禽良种覆盖率生猪93%、肉鸡高达90%。良种推广体系不断健全,全市注册民营农作物种子企业10个,经营网点869个,覆盖每个村;畜牧、林业依托国营和民营的畜禽种改良站点、种苗生产基地推广良种、种苗。种业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根据种子法律法规,先后出台了10个地方性规范文件,加快了依法治种进程。保山种业的快速发展为确保粮食安全和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保山种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种业资源分散。品种、技术、人才、市场等产业要素相互脱节,监督管理与推广经营不相协调,品种研发推广机构设备设施缺乏、落后,品种研发能力弱,重引轻育,盲目自引自推品种,影响了农业生产安全。二是品种推广能力低。我市通过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43个,其中自育品种25个,占58%,通过审定的品种中省级审定的只有5个,占11.6%,其余38个为特审品种,推广区域受限,形成小品种、小范围推广应用。畜禽良种完全依赖引进改良。三是良种基地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农作物制种基地不稳定、不固定、零星分散,缺乏必要的排灌、路道、晾晒、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缺乏必备的农机、脱粒、烘干、加工机械设备装备,种子生产能力弱、效益低;鱼种繁殖基地萎缩,规模小;林木良种基地良种使用率、壮苗出圃率不高。四是企业竞争能力弱。现有的种业企业弱、小、散,经营管理落后,不具备品种研发和技术服务能力,难于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五是市场监管手段滞后。市内6个农作物种子检测机构,其中通过计量认证和行业认证双认证的1个,只通过行业认证的1个,但没有能力快速鉴定种子真实性和纯度;无规范的渔业种苗检测机构;林木种苗检测机构5个,设备简陋,还没有得到考核认证。六是救灾备荒种子贮备制度落实不到位。农作物救灾备荒种子仍有4个县(区)储备资金安排不足,种子储备数量少或没有储备;林木、畜牧、渔业尚未建立种苗、良种应急机制。
(三)保山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优势。保山种质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明显,气候类型多样,光热条件优越,人才技术资源雄厚,具备农作物、畜禽、林木新品种选育、试验、鉴定的良好条件,是农作物种子生产的理想之地。“九五”期间,昌宁县就被农业部、省农业厅确定为国家级和省级良种繁殖基地县。近年来,农作物、林木新品种选育不断取得新的成果,水稻、玉米、蔬菜、小麦、大麦的良种繁制面积迅速增加。特别是杂交小麦、大麦、水稻两系不育系繁殖具有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随着“两强一堡”战略的实施,“四化五加强”的落实,农业产业化“十大工程”项目的推进,保山种业立足滇西、面向全国、走向南亚国家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优势十分明显。
(四)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意义深远。种子是农业生产最基础、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业科技的先导和载体,是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的物质基础,种子必将成为今后国际农业竞争乃至国际经济竞争的新焦点,现代种业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前提和必要条件。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是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发展现代种业有利于发挥地方资源优势,满足多样化的农业生产用种需求;有利于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有利于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二、发展现代农业种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和省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种业发展的历史机遇,以确保农业生产用种需求和拓展农民增收渠道为目标,依托资源优势,着力改革创新,加快扩大开放,全面提升种业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构建以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
(二)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通过努力建立起地方种质资源保护平台,培育一批推广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创建资源配置合理、产学研相结合、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建成一批标准化规模化的良种生产基地;健全农作物种子救灾备荒储备制度和林、畜、渔良种应急机制;培育一批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经营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种业龙头企业;构建机构健全、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管理服务体系;扩大种业对外开放,初步形成立足滇西、面向西南、走入缅甸等南亚地区的现代种业体系。“十二五”未,建成5万亩的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5万亩林木种苗生产基地,30个民营种畜禽场,5个标准化种公猪站,1个年产60万张蚕种场,6个鱼苗繁殖场;建设1个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6个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1个水产质量监督站,6个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站;建设5个种子专业市场,完善种业信息平台建设。到2015年,力争杂交玉米自给率达40%以上,水稻良种自给率80%以上,林木良种使用率提高到80%,畜禽良种覆盖率达90%以上,鱼种供给率达90%以上,全市粮食平均单产提高10公斤以上。
(三)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创新种业科研机制,加大对公益性种业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与科研推广部门多向联合,强化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建立保存库和保护区,开展育种技术研究。企业创新品种研发机制,提升竞争力,成为商业育种、生产经营、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的市场主体。
——自主创新,扩大开放。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加强人才培养,深化育种制种技术研究,培育适合生产需要的优良品种,提高良种生产能力。鼓励企业和科研推广部门,加强对外合作交流,积极引进优良种质资源和优良品种,支持种业企业走出缅甸等南亚国家开拓种业市场。
——突出重点,扶优扶强。加大对粮油基础产业和农民增收作用突出的优势特色产业的支持力度,对有关重点科研单位、优势产业体系、区域性龙头种业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三、发展现代农业种业的重点内容
(一)创新种业科研体制机制。加大种业公益性、基础性、实用性技术研究投入力度,引导农业科研推广部门重点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搜集、保护和鉴定,育种材料的改良和创制,育种方法、品种改良、生物技术、种子生产加工处理技术、品种品质检测技术、种子质量检验等基础性研究,以及常规农作物品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等公益性研究,为种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支持种业企业创新品种研发体系,开展商业化育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确定育种目标,按照商业化、工厂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支持种业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种业技术体系,培育种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二)加强品种研发基地建设。全市建设1个农作物种质资源圃,5个畜禽遗传保护场(区);建设1个主要农作物品种改良中心和1个农作物原种、原原种扩繁基地;建设1个水稻两系不育系繁殖基地;建设5个珍贵主要乡土造林树种种质资源库。
(三)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围绕全市“十大基地建设”的目标任务,科学规划良繁基地布局,通过政府引导,资金扶持,鼓励企业与合作社、协会联合协作,国营与民营相互补充,建设5万亩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的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建设5万亩林木种苗基地;改扩建鱼种养殖水面1250亩;建设30个种畜禽场和5个标准化种公猪站;进一步完善和扩大保山海宏蚕种场的蚕种生产能力;建设5万亩以木本油料树种为主,兼顾主要用材林树种的林木良种种苗繁育基地,全面提升农、林、畜、渔的良种及种苗供给能力。
(四)大力培植种业龙头企业。引导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种业,支持种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提升企业实力。加大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支持力度,打造1个以生产为主,兼顾品种育繁,产供销一条龙服务的农作物种子企业;1个以引育品种为主,面向缅甸开发的农作物种子企业,重点扶持30个民营种畜禽场。
(五)支持建设种子专业市场。建设1个面向全市的农作物种子交易市场,开展以仓储加工、批发配售为一体的物流信息服务;建设4个以仓储、批发零售交易为主的农作物种子专业市场。
(六)强化农作物品种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和示范推广要求,根据气候类型和农作物区域分布特点,在不同生态区建设1个国家级、3个省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建设1个主要农作物品种抗病性鉴定站。
(七)落实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认真落实省、市、县(区)“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农作物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确保农作物生产用种安全。各县(区)要落实储备专项资金,保证储足当年的农作物品种和种子数量,满足救灾应急用种需求。
(八)健全完善种子质量检测服务体系。建设1个具备农作物种子纯度和品种真实性检测能力的市级检测中心,提高县(区)检测机构的种子质量四项基本指标(纯度、净度、水分、发芽率)的检测能力,形成较为完善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体系;建设1个市级水产良种质量监督检测站;完善提高市、县(区)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站和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的快速检测能力。
(九)支持种业企业开展对外合作贸易。鼓励种业企业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引进优良的种质资源改良创制,引进先进的育种技术、种业高端人才和先进管理经验;支持种业对外开展贸易,积极申报进出口经营资质,走出去开拓国外市场,力争将保山建成直接面对缅甸等南亚国家的种子、畜禽种的生产供应基地,把种业培育成农民增收的新兴产业。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农业种业的发展。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把推进现代农业种业的发展作为重要的基础产业来抓,并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内容。农业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科技、林业、畜牧等部门认真做好现代农作物种业、畜禽种业、林木种业及水产种业的专业规划工作。深化种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管理机构,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市、县(区)财政要将种业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农、林、畜每年工作经费不少于20万元,确保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二)加大种业的投入。市级每年安排种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种子质量检测体系建设、种子市场监管、良种科技开发,繁种基地建设。各县(区)也要安排相应的资金支持种业发展。各级、各部门要紧紧抓住国家和省发展现代种业的历史机遇,科学合理编报项目,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现代种业发展的支持。金融机构要把扶持种业发展作为信贷投放的重点,加大信贷投入。
(三)强化对种业的政策扶持。支持育种部门和育种人员进入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研发。税务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种业实行保险。种业企业仓库、场地、办公生活用房所需土地视为农业用地。鼓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种子收储的信贷扶持,粮油农作物种子收购享受与国家粮油收购同样的优惠政策。
(四)加强质量监督和市场监管。各级农业、林业、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要根据种子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业种子管理工作的意见》(保政发〔2010〕194号)的要求,在法定范围内切实加强农作物种子、畜禽种、蚕种、水产种苗、林木种苗的质量监督和市场监管工作。农业、林业、畜牧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职责,在品种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经营管理、市场监管和新品种示范推广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管理、严厉打击套购套牌侵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为推进现代种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加强种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保山市种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指导种业发展和组织实施工作,研究解决种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局,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种子管理站站长任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对种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主要政策措施的研究和协调;科技部门要把种业技术创新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内容,在基础性建设、商业育种和科技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财政部门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对种业的投入,加强对种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商务部门要将种子市场体系纳入市场流通体系规划,加大扶持力度;水利、国土资源、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等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责,支持种子、种苗、种畜禽、水产种苗基地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种业发展的领导,认真制定县(区)种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种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O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