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大政办通〔2015〕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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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5-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大政办通〔2015〕27号
关于切实加强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大理市、洱源县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洱海保护治理,现就切实做好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近年来,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抓源头监管、抓示范带动、抓综合防治、抓产地建设、抓资源保护,加强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农业结构调整缓慢,面源污染点多面广,流域人口、化肥施用量、畜禽养殖量的增加以及农村清洁工程实施缓慢等问题,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形势严峻。各相关县市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生态优先发展理念,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流域保护治理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质量和效益的关系,通过政策扶持、政府补助、龙头牵引、科学引导等措施,大力发展生态、安全、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大理市、洱源县和州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工作。
二、强化措施,有效控制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
(一)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大力培育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庄园、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洱海流域内种植业结构调整。年内新增新型经营主体15个以上。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助推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在洱海流域发展水果、花卉、蚕豆、水稻、优质牧草等农作物,要尽量不施或少量施用农药、化肥。2015年建成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9万亩,其中大理市6万亩、洱源县3万亩。
(二)加快推进农业清洁生产。进一步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推动洱海流域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1.深入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化行动。牢固树立“增产施肥、经济施肥、环保施肥”理念,抓实“精、调、改、替”四项技术措施,即精准施肥、调整化肥使用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有机肥替代化肥。年内开展测土配方施肥30万亩,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1万吨,其中大理市0.5万吨、洱源县0.5万吨,实现化肥使用量逐年减少。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树立“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推广先进施药机械,重点在“控、替、精、统”四个字上下功夫,即控制病虫发生危害、大力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推行精准科学施药、推行病虫害统防统治,实现农药使用量逐年减少。进一步优化农药的科学安全使用技术,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做到不同机理药剂交替使用,提高科学用药水平。
2.实施秸秆和农膜资源化利用工程。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以村为单位,因地制宜建设秸秆、粪便等废弃物回收处理利用场地,在满足有机肥厂收购需要的基础上,鼓励引导农民积造农家肥60万吨,开展秸秆过腹还田10万亩,促进秸秆的资源化利用。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农民使用厚度大于等于0.01mm的地膜,回收利用废旧地膜,解决农田“白色污染”。
3.抓实绿色防控技术措施推广。推广重大病虫绿色防控技术,配置杀虫灯、黄蓝板、性诱剂等生物防控设施。重点抓好水稻、玉米、马铃薯等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蔬菜、果树、花卉等作物实现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全覆盖。年内推广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44万亩。
4.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州、县市农业、农资及相关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加强对农药、化肥销售、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管,健全化肥、农药销售登记备案制度,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于肥料。加大对违法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打击力度,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流入市场,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禁磷”、“禁白”工作。
(三)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一是以“优质、高效、生态、安全”为目标,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流域内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要按生产技术标准或规程生产,全部实行规范生产档案记录,继续推进大理市秀野蔬菜专业合作社和云南欧亚乳业有限公司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建设。二是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及品牌创建。以绿色、有机食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为重点,鼓励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申报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大理、洱源两县市年内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分别不少于2个。三是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洱源县要抓紧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项目建设,加快申报创建“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加强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大理、洱源两县市年内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不少于5000个。
(四)积极推进养殖污染防治。
1.科学规划畜禽养殖布局。逐步建立洱海流域畜禽限制养殖区域,发展洱海流域以外的奶牛养殖新区,鼓励在洱海流域外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通过政策和市场引导,逐步转移洱海流域限养区内的畜禽。距洱海、西湖、茈碧湖周边500米,距弥苴河、永安江、罗时江两侧200米范围内禁止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鼓励引导现有规模养殖场(小区)逐步向该区域外发展。
2.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转变洱海流域内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扶持发展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改进设施养殖工艺,完善技术装备条件,鼓励和支持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年内培育认定50个州级奶牛家庭牧场。
3.提高流域畜禽粪便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发挥顺丰肥业在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中的龙头作用,加快右所有机肥厂及配套畜禽粪便收集站建设,争取大型生物天然气工程立项建设,提高流域畜禽粪便收集和综合利用率,最大限度减少畜禽粪便产生的污染。年内实现洱海流域收集处理畜禽粪便18万吨,其中大理市12万吨、洱源县6万吨。加强农村畜禽散养农户污染治理,积极引导散养农户修建畜禽粪便晾晒棚、堆积发酵池、污水处理池等设施,发酵生产农家肥还田利用,从源头上控制畜禽粪便直接流入洱海。
(五)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节水农业技术,实施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减排工程,大力推广滴灌、膜下滴灌、中心支轴式喷灌、平移式喷灌、微喷灌等节水灌溉技术,严禁旱地作物大水漫灌,减少沟灌、冲灌等带来地表径流造成化肥农药入湖污染水体。按照“以需定供、节约用水、杜绝漫灌、减少直排”的要求,从农田漫灌问题入手,采取精细化管理,科学调控农灌用水,建立完善水管员制度,主要农灌沟和村社的农灌沟要安排专人值守,加强巡查,严格管理,严格控制“泡田水”大量直排洱海。要加强水质监测分析,在洱海流域选择具有代表性的10条农灌沟共计20个点位(断面)进行水质监测。
(六)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水、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防止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完成100条洱海入湖沟渠的综合治理,其中大理市80条、洱源县20条;加强洱海流域范围内的水土流失治理,实施大理市青花坪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3500亩。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禁牧和草畜平衡232万亩,其中大理市64万亩、洱源县168万亩,实施牧草良种补贴10.2万亩,其中大理市4.6万亩、洱源县5.6万亩;实施洱海流域面山造林4万亩、森林管护215万亩;以洱海源头、上关和环洱海三个片区为重点,完成8000亩湿地建设工程,其中大理市3000亩、洱源县5000亩;积极探索海东石漠化治理模式和技术手段,在海东实施200亩裸露山体和石漠化治理的试验示范;大力开展洱海流域城乡绿化和植树造林活动,完成大理市湾桥镇古生村等2个村落的村镇绿化示范建设工作。从境外引进生物物种资源到洱海流域应当依法进行登记或者审批,并采取相应安全控制措施。
三、落实责任,确保洱海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履行职责。坚持“党政同责、州级统筹、县市为主、辖区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落实各级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市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州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合力。要以沿湖村落为重点,实行部门挂钩责任制,科学制定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因地制宜规划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打造一批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一批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
(二)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科技支撑。建立完善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摸清农业面源污染的组成、发生特征和影响因素,实现监测与评价、预报与预警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加强农业环境监测队伍机构建设,不断提升农业面源污染例行监测的能力和水平。紧紧围绕科学施肥用药、农业投入品高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生态友好型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关键技术问题,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推广服务力度。编印《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手册》1万册,发放给乡村基层干部和农村居民,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科技意识。
(三)加强舆论引导,推进公众参与。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推广普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生产技术和防治措施,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四)加强规划引领,建立长效机制。围绕将洱海流域建设成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国家级示范区的目标,抓紧完成《“十三五”洱海流域高效生态农业建设与面源污染防治规划》、《洱海流域林业生态保护建设专项规划》和《洱海保护与生态建设水利专项规划》的编制。要坚持“保护与发展、发展与保护、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建促防”的原则,建立健全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农业发展与洱海保护“双赢”,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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