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群众满意单位”的通报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 中共浙江省湖州市委文号:
颁布日期:2014-01-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群众满意单位”的通报

湖委发〔2014〕3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2013年,按照全市开展“两看两比、聚力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的总体部署,在市级机关中组织开展了“万名群众评议机关”工作,产生10个年度“群众满意单位”。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市委组织部等10个单位授予2013年度“群众满意单位”称号,并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地各部门要以“群众满意单位”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省、市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作风、提效能,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为实现“四个翻番”、打造“四个湖州”,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湖州市委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3日

附件

2013年度“群众满意单位”名单

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市人才办)

市总工会

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经合办)

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国土资源局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公安局

市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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