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2012年湖州市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2012年湖州市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湖政办发〔2012〕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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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4-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2012年湖州市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2〕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2年湖州市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2012年湖州市深化改革工作要点
市发改委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根据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总体要求,现就2012年深化体制改革提出如下要点: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突出主题主线,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强化创新,以建立与发展阶段相适应、有利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全市加快发展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的体制机制矛盾为重点,合理把握改革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强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努力实现体制改革“五项突破、三大转型”,切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现新突破
1.建立健全市域重点发展平台优化提升机制,以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和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为主体,特色工业集群为补充,突出重点领域,积极构建3—5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区(南太湖集聚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发改委牵头)。
2.全面实施《湖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湖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倍增计划(2011-2015年)》,加快培育发展先进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提升发展金属管道与不锈钢、特色纺织品、竹木地板三大特色优势产业(市经信委牵头)。
3.加快编制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规划,明确区域核心区的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市发改委牵头)。
(二)中心镇发展改革和小城市培育试点实现新突破
4.深入实施全市中心镇发展改革总体规划和小城市培育试点三年行动计划,完善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扎实推进中心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社会民生三大类149个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投资80亿元(市发改委牵头)。
5.扎实推进织里镇、新市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8个市级部门在织里镇设立分支机构,下放县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快建立符合小城市发展需求的行政管理体制。深入推进中心镇扩权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部分中心镇行政区划调整,进一步整合和拓展发展空间(市编委办、市法制办、市发改委牵头)。
(三)公立医院改革实现新突破
6.扎实推进南浔区、长兴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力求在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实行药品零差率等重点改革方面取得突破。年底前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着力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促进县级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7.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完善已改制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每个建制乡镇办好1家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牵头)。
(四)省级新农村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实现新突破
8.深入推进省级农业科研与技术推广体制创新专项改革试验区建设、吴兴区八里店南片新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稳妥实施长兴县农村宅基地用益物权保障机制创新试点、南浔镇南片市镇村一体化新农村建设改革试验等重大改革试点工作,争创全市省级新农村建设综合配套改革新亮点(市农办牵头)。
9.扎实推进省级乡村旅游提升发展专项改革试点,着力在乡村旅游体制机制、标准体系、发展环境、营销模式、景区化、人力资源开发、统计体系和转型升级八个方面进行积极改革探索,创新湖州乡村旅游提升发展新途径,打响“乡村旅游在湖州”品牌(市旅游局牵头)。
10.突出抓好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保障能力、农田水利、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以及水利体制机制建设,加快推进全市水利改革发展(市水利局牵头)。
(五)文化改革发展实现新突破
11.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四次全会《关于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八大行动”建设文化强市的意见》,全面实施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落实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政策举措。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积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资本发展文化产业。着力培育发展影视动漫等文创产业和重点文化企业,积极搭建文化产品交易平台,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健全文化市场体系,优化文化产品和要素的市场配置。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牵头)。
(六)深化结构调整和要素保障机制改革,着力推进经济转型
12.加快推进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运行,积极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企业,重点解决“3+3”产业领域的技术难题,强化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的科技支撑(市科技局、市经信委牵头)。
13.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突出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财税扶持,全力推进服务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建设(市发改委牵头)。落实服务业企业用电与工业同价政策,推进服务业增值税改革试点(湖州电力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牵头)。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制造业企业的二、三产分离(市经信委牵头)。
14.加快金融创新,有序发展新型金融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组建村镇银行,实现县域内村镇银行全覆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大力推广各类新型质押或抵押贷款等业务,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市人行、市银监局牵头)。积极推进国家科技金融试点,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市科技局牵头)。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力争新增上市企业6家,发行企业债券2只以上,新增小额贷款公司4家左右。扎实推进金融创新示范县试点(市金融办牵头)。
15.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健全政策体系,强化服务保障,全力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加强“走出去”、“引进来”互动融合,深入推进浙商回归工作(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牵头)。积极落实三年内免征小微企业3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市财政局牵头)。加强中小微企业金融保障,实现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县区全覆盖,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占全部贷款比重有提升(市人行牵头)。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市外经贸局牵头)。
16.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深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平稳推进水、电、气等资源能源价格改革。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市发改委牵头)。继续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完善排污许可制度,加强企业排污总量控制和核查。加强各类污染防治,健全完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体系,强化治污设施监管(市环保局牵头)。巩固垃圾分类试点成果,试行垃圾分类实名制(市建设局牵头)。
(七)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推进社会转型
17.巩固完善基层医疗保障体系,稳步提高三大保险报销比例。完善医保“一卡通”体系,推行异地即时结算机制。深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有序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向公立医院延伸覆盖。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牵头)。
18.深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名校集团化、普通高中特色学科建设等教育重点工程。推进民办教育综合改革,激励民办学校创新办学机制,支持民营资本进入教育领域,促进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兴办教育。深化学校人事制度、财务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学校运行管理机制。完善教师资格制度,探索建立5年一轮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健全学校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和监控机制(市教育局牵头)。
19.继续完善就业再就业政策,加强政府组织和扶助力度,着力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养老等各类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加强农房改造建设,健全完善“6+2”住房保障体系(市建设局牵头)。创新社会救助机制,构建适度普惠型社会救助体系(市民政局牵头)。创新完善外来人员服务管理体系和配套政策,努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共享,促进流动人口与本地融合发展(市府办牵头)。
20.保障重要商品特别是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给,加强价格调控和收费监管,合理把握政府管理价格调整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充分发挥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组织和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深入开展价格和收费检查,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市发改委牵头)。
21.调整工商、质量技监部门行政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监管责任。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市编委办、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
(八)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转型
2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服务联审联办机制,拓展和完善市政府“123”行政服务创新计划,健全项目审批四级联动服务体系(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加快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步伐,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估,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管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招投标中心牵头)。
23.稳妥推进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深化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平稳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24.进一步创新完善市区行政管理体制,理顺市与区权责关系,推进市区“一体化”管理,着力增强市区发展活力(市编委办牵头)。突出管理和服务重点,积极推进部分政府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强化行业协会服务能力(市民政局牵头)。
25.深入推进综合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绩效水平。完善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融资平台公司分类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进一步完善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事前监管。改革公务消费方式,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市财政局牵头)。探索推动公务用车改革(市纪委、市发改委牵头)。
三、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改革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支持和保障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改革实效。
各牵头部门要抓紧制订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分工和任务,把握好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配合做好有关工作,促进形成改革合力。
发展改革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年度重点改革的综合指导和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各项改革的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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