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第二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第二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

甬政发〔2014〕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发展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第一批下放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基础上,继续向县(市)区下放第二批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共43项(具体见附件)。

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做好第二批下放事项的权限交接和衔接落实工作,确保下放事项全部进入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并规范运作。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市级部门第二批下放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共43项)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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