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年新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原有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监测结果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文号:甬政发〔2012〕64号
颁布日期:2012-06-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公布2012年新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原有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监测结果的通知

甬政发〔2012〕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市场竞争力强、农户带动能力强、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动态管理和服务,切实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1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标准的通知》(甬政办发〔2005〕95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和各县(市)区及市级有关部门推荐,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审核,市政府确定新增象山曙海大白鹅食品有限公司等20家农业企业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

同时,对2010年底前认定的243家企业进行了全面监测,在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监测的基础上,经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复审,市政府确定余姚市富贵菜业食品有限公司等233家农业企业运行良好,监测合格;同意其中2家农业企业更名;10家企业达不到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标准和要求,确认监测不合格,不再享有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及相关待遇。监测合格的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有效时间从2012年8月30日起算。

目前全市共有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73家,现将监测合格的233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011年认定的20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012年新增的20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要更好地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努力与农民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整体素质,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多作贡献。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若干意见》,切实抓好有关政策的落实,努力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附件:1.2012年新增20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2.监测合格的233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3.2011年认定的20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http://gtog.ningbo.gov.cn/art/2012/6/13/art_12963_2547.html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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