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宁波市市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宁波市市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4〕2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宁波军分区司令部关于《宁波市市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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