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宁波市市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1-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宁波市市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4〕2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宁波军分区司令部关于《宁波市市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19日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