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下半年各项农业展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下半年各项农业展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4〕1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提升宁波名特优新农产品知名度,加快农业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于今年下半年组织农业企业参加2014年浙江农业博览会等各项农业展会。现将筹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参展展会及概况

下半年我市统一组团参加的重点农业展会有:第十五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2014中国食品博览会、2014年浙江农业博览会、2014年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等。其概况如下:

(一)第十五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第十五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将于11月6日~9日在上海农业展览馆举行。该展会为全国性绿色食品展示展销盛会,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主办,中国绿色食品协会、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及中粮集团协办,各省(市)农业厅(局)组团参加。我市将组织20家绿色、有机食品生产企业参展,期间将展出我市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精品农产品,并将开展宁波绿色食品经贸洽谈、产业合作交流等专题活动。

(二)2014中国食品博览会。2014中国食品博览会将于11月14日~17日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举行。该展会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宁波市人民政府、浙江省商务厅承办。为充分展示特色农产品、宁波现代农业及相关产业发展水平,提供进一步合作交流和交易平台,组委会将单独设立宁波馆。我市将组织200余家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食品生产企业参展,期间将开展现代农业展示、优质农产品展销、贸易洽谈、专场推介、产销对接、特色食品品尝等主题活动。

(三)2014年浙江农业博览会。2014年浙江农业博览会将于11月21日~25日举行。该展会由省政府主办,省农业厅承办,省级各农产品行业协会、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协办,各市组团参展。2014年浙江农业博览会以“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为主题,采取“一会两馆”形式,展示展销区设在浙江新农都会展中心,展销区设在浙江农业博览馆(杭州和平国际会展中心)。我市将组织150家(次)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展,其中在浙江新农都会展中心展示我市现代农业建设成果,重点突出甬优系列超级稻及宁波特色产业版块,期间将开展贸易洽谈、产品推介、现代农业项目招商、农博爱心大使评选、土特农产品品尝、优质农产品评奖等专题活动。

(四)2014年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2014年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将于12月20日~24日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举行。该展会由省政府主办,省农业厅承办,省级各农产品行业协会协办,各市组团参展。我市将组织90家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展,期间将开展产品展示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以及土特农产品品尝等专题活动。

除上述展会外,我市还将根据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组织企业参加浙江精品果蔬展销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北京浙江周农产品展销会及全国名优果品交易会等农业展会。

二、切实加强各项农业展会组织领导工作

(一)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2014年下半年各项农业展会的组织筹备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2014年下半年农业展会宁波团(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林静国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二)参展政策。2014年下半年各项农业展会的设计布展由市统一进行,宁波参展企业的展位及推介展示等政策参照2013年的标准执行。展销产品运输、参展人员食宿等费用由参展企业自理。

今年下半年农业展会数量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业展会对开拓我市农产品市场,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参展,鼓励农业企业开展产品推介、对接等形式多样的营销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本着节俭办会的原则,在保证展会效果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展会经费,确保下半年各项农业展会取得实效。

附件:2014年下半年农业展会宁波团(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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