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下半年重要农业会展宁波团(馆)筹备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甬政办发〔2010〕222号
颁布日期:2010-09-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下半年重要农业会展宁波团(馆)筹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0〕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宣传我市现代农业建设成果,展示推广名特优新农产品,扩大我市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拓展农产品市场,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经市政府同意,今年我市将统一组团参加“2010中国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食博会”)、“浙江农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省农博会”)、“中国绿色食品2010上海博览会”(以下简称“上海绿博会”)和“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以下简称“上海展销会”)。现将筹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完成“食博会”宁波馆组织工作

2010中国食品博览会将于11月5~8日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举办。食博会今年已是第六次在我市举办,为充分展示宁波食品及相关产业发展水平,宣传东道主宁波现代化港口城市农业及食品产业的形象,精心打造和构筑宁波食品产业发展的交互平台,组委会决定单独设立2010中国食品博览会宁波馆。食博会宁波馆设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4号馆,总面积为3400平方米,计划组织150余家宁波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参展。食博会期间宁波馆将举行现代生态农业技术展示、优质农产品展销、贸易洽谈、专场推介、产销对接、特色食品品尝等活动。

二、切实做好“省农博会”筹备工作

2010省农博会将于11月26日~11月30日在浙江农业展览馆(杭州和平会展中心)举办。本届省农博会以“品质、安全、竞争力”为主题。宁波展区设在浙江农业展览馆(杭州和平国际会展中心)一楼B区,总面积为2000M2,宁波团将组织百家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展。会展期间宁波团将突出展示现代农业建设成果,展示展销优势农产品、贸易洽谈、产品推介、土特农产品品尝、优质农产品评奖等形式多样专题活动。

三、积极落实“上海绿博会”参展工作

2010上海绿博会将于11月18~21日在上海农展馆举办。上海绿博会由国家农业部主办、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上海市农委共同承办的全国性的绿色食品展示展销盛会,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宁波团将组织25家绿色、有机食品生产企业参展,届时将展出我市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食品精品,还将组织开展绿色食品经贸洽谈、产业合作交流等专题活动。

四、加大“上海展销会”工作力度

2010上海展销会将于12月17~20日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举办。上海展销会由省政府主办,省农业厅承办,省级各农产品行业协会协办,各市政府组团参展。上海展销会的主题是“展示名优产品、开拓上海市场”。进一步推进宁波农业经济接轨大上海步伐,提高宁波农产品在上海市场的美誉度和竞争力,我市决定组织百家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上海展销会。宁波团将以农产品展示、展销和贸易洽谈,产品推介及土特农产品品尝等活动为主,吸引更多的上海商家和市民采购宁波农产品。

根据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市今年还将组织参加省组团的“第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郑州)交易会”和“第二届全国优质农产品(北京)展销周”等活动。有关县(市)区要做好组织参展工作。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2010下半年各项农业展会筹备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2010年中国食品博览会等农业会展宁波团(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宁波团(馆)筹备工作由市农业局承办,并成立宁波团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工作机构,日常办公设在市农业局,朱红霞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六、参展政策

对2010年下半年各项农业展会宁波团(馆)参展企业的展位

费由市里给予补助。展销产品运输、参展人员食宿等费用由参展企业自理。对有关单位在会展期间组织的专项活动以及评上“省农博会金奖、新产品奖”的农产品由市筹备办给予适当补助。

今年下半年展会多,任务重,各地要充分认识开拓农产品市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把组织参加农业会展活动作为转变作风、服务“三农”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各项筹备任务,为推进宁波农业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附件:2010年中国食品博览会等农业会展宁波团(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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