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抓好2010年全市统一灭鼠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甬政办发〔2010〕35号
颁布日期:2010-02-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抓好2010年全市统一灭鼠工作意见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0〕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农业局、市爱卫办、市卫生局《关于抓好2010年全市统一灭鼠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统一灭鼠工作的意见

市农业局、市爱卫办、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控制鼠害,提高环境卫生质量,有效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和预防各种鼠传疫病的发生,全面巩固农村统一灭鼠和“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现就做好2010年全市统一灭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统一灭鼠重要性的思想认识

鼠害是威胁农业生产和人类身体健康的重要生物灾害之一,全市各地近年来大力开展了城乡统一灭鼠工作,成效显著,为保护全市的农业生产安全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作出了贡献。但是,统一灭鼠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加上害鼠本身具有繁殖迅速、鼠密度回升快等特点,如不坚持开展灭鼠工作,鼠害将会迅速反弹,我市所面临的鼠害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把统一灭鼠工作作为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预防疾病和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的一件大事来抓。

二、明确统一灭鼠工作的各项任务措施

(一)积极开展鼠情监测。各级农业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要继续加强对辖区内鼠情的监测,及时掌握害鼠的分布和动态,并根据当地鼠情,适时抓好害鼠的综合防治工作。

(二)加强鼠药市场整顿。各地要结合统一灭鼠工作,继续加大力度,对鼠药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剧毒违禁鼠药的行为。为了便于管理,确保灭鼠成效,建议统一使用市农业、爱卫部门试验、推荐的效果好、安全性高、成本较低的鼠药开展统一灭鼠。

(三)开展科学灭鼠。鼠害治理应从生态学总体观点出发,贯彻综合防治方针,综合应用农业、生物、物理、化学防治措施。灭鼠时,必须在全市范围统一行动,集中防治,坚持做到“三集中”(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财力),“五统一”(统一指挥、统一培训、统一供药、统一配制毒饵、统一检查)和“五不漏”(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室、地不漏丘、田不漏块),城乡联动,不留死角,有效地控制鼠害的发生和危害。

(四)统一灭鼠范围。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乡镇(街道)、村。重点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居户、农舍、农田、公共场所等,特别是食品行业、宾馆饭店、江河堤岸、绿化带、下水道、垃圾场、垃圾中转站、畜牧场、果园等特殊生态环境。

(五)统一灭鼠工作进度。

春季统一灭鼠:3月中旬之前为制定计划、组建灭鼠队伍网络、技术培训、宣传发动阶段,并做好鼠密度测定、药剂试验;3月下旬~4月上旬为全市统一投饵阶段;4月上、中旬为灭鼠效果考查、总结阶段。

秋季统一灭鼠:9月下旬、10月上旬为组建队伍、技术培训、宣传发动阶段;10月中、下旬为统一投饵阶段;10月下旬~11月上旬为灭鼠效果考查、总结阶段。

三、加强统一灭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地方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统一灭鼠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的作用,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职责。农村统一灭鼠工作由农业部门负责,城市统一灭鼠工作由爱卫部门负责,卫生部门要做好安全抢救的准备工作,各级农业、爱卫、卫生、宣传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责,积极做好全市统一灭鼠工作。

(二)加强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积极做好统一灭鼠工作的宣传,也可以采用出墙报、发放明白纸、统一张贴宣传画等各种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对灭鼠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统一灭鼠工作氛围。通过宣传逐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害鼠危害性和科学灭鼠重要性的认识,并自觉投入到统一灭鼠活动中来。

(三)落实工作经费。统一灭鼠属公益性事业和公共卫生防疫范畴,灭鼠工作不能增加人民群众的负担。统一灭鼠工作经费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列出专项资金,并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全市统一灭鼠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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