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农业局、衢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衢州市农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衢州市农业局、衢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衢州市农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农业局 浙江省衢州市财政局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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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2-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衢州市农业局衢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衢州市农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进程,进一步做大做强农业主导产业,大力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衢委发〔2015〕1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2015年市农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农业类)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重点
根据农业项目资金安排总体方案要求,本通知所涉及的市农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家庭农场发展提升、农村金融改革。
1.农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九个方面:粮食生产,柑桔产业转型升级,农产品展示展销,现代农业新型主体培育“双十佳”评选、农业经营主体考察、培训,农村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经费,农业园区项目建设,协会公共服务,农业科技合作,其他农业生产发展扶持。
2.家庭农场发展提升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放心示范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家庭农场休闲观光农业,家庭农场提升项目,加强品牌创建和农产品营销。
3.农村金融改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进农村金融改革领域方面。
二、适用范围
农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依据补助范围不同,分为面向全市和市本级(包括柯城区、衢江区)两类。具体如下:
(一)面向全市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五个方面:
1.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粮食高产示范竞赛奖励、优秀种粮大户奖励);
2.现代农业新型主体培育“双十佳”评选、农业经营主体考察、培训专项资金;
3.放心示范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
4.发展家庭农场休闲观光农业专项资金;
5.加强品牌创建和农产品营销专项资金。
(二)面向市本级(包括柯城区、衢江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九个方面:
1.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种粮家庭农场、旱粮生产基地);
2.柑桔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3.农村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经费专项资金;
4.农业园区项目建设专项资金;
5.协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资金(提供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合同等);
6.农业科技合作专项资金;
7.其他农业生产发展扶持专项资金;
8.家庭农场提升项目专项资金;
9.农村金融改革专项资金。
三、使用原则
1.政策公开原则。明确政策资金支持对象、环节和标准,并予以公开。
2.项目管理原则。明确项目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程序,建立项目预申报制度和公示制度。
3.分类实施原则。明确各项目资金总盘子不突破,各专项资金实行分类下达,分类管理、分类实施的管理办法。
四、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的申报项目,申报主体按照资金类别、适用范围以及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统一填写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附件1),并向所在的县(市、区)农业局提出申请,经县(市、区)农业局负责人签字、审核盖章后报送市农业局。市农业局根据资金类别、项目类别做好项目审核、验收、资金补助等环节(具体详见附件2—4)。
五、申报日期
项目申报单位于2015年12月31日前上报给各县(市、区)农业局,各县(市、区)农业局汇总审核后,于1月10日前报市农业局对口有关处(室)、单位。
六、公开公示
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储备、申报、立项审核、资金安排和使用等情况的公开公示,自觉接受人大、审计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市农业、财政部门在农民信箱、浙江政务服务网站(衢州市)上公开专项资金分配政策、分配结果等情况。
附件1.衢州市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
2.衢州市农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3.衢州市家庭农场发展提升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4.衢州市农村金融改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http://www.quzhou.gov.cn/xxgk/jcms_files/jcms1/web19/site/art/2015/12/17/art_7864_66746.html
衢州市农业局衢州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10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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