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文号:衢政发〔2016〕8号
颁布日期:2016-02-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衢政发〔2016〕8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76号)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要求,市法制办牵头对2014年12月31日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34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继续有效的215件、需要修改的55件、废止的53件、失效的26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自2016年3月7日起,废止与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执行。列入需要修改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按上位法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需要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http://www.quzhou.gov.cn/xxgk/jcms_files/jcms1/web2/site/art/2016/2/26/art_4671_10329.html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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