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核定绍兴市越城区斗门镇卫生院普通病房床位价格的批复
|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绍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文号:绍市发改价〔2015〕44号 |
|---|---|
| 颁布日期:2015-07-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核定绍兴市越城区斗门镇卫生院普通病房床位价格的批复
绍市发改价〔2015〕44号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镇卫生院:
你院《关于要求重新核定住院病房床位费的请示》(斗医〔2015〕5号)悉。根据《绍兴市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价格分类管理办法》(绍市发改价〔2006〕8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你院普通病房床位价格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院住院部病房床位价格为:双人间40元/床.日,三人间35元/床.日,四人间30元/床.日,六人间25元/床.日。病房应符合二类中档病房床位分类条件,配置有独立卫生间、空调、中心供氧、负压吸引、传呼系统、吊式液盘、ABS双摇病床、陪护椅(一床一椅)、电视机、床头柜、病人衣柜、床垫、棉被、枕头、床单、被套等。如卫生间未能提供盥洗热水每日6小时以上,每床日减5元。
二、病房床位价格已含医疗固体废物处置、日常消耗用品、一日清单等费用,除空调费按规定另行计收外,未经价格权限部门批准,不得加收其它费用。
三、你院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并在院内醒目位置公布病房床位价格,向每位住院患者逐日提供住院明细费用清单,自觉接受价格等有关部门检查和群众监督。
以上批复,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7月8日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